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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雇黑客入侵海事局網站 辦假船員證詐騙238萬

發佈時間:2011年12月29日 01:1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檢察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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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大學教師,教書之餘尋找另類生財之道,偽造船員證詐騙他人錢財。為使被害人更易上鉤,他竟花錢雇請黑客入侵海事局網站,修改添加船員假證信息。

  日前,經湖北省武漢市江漢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詐騙罪和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對被告人劉業軍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同案黑客郭飛因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海事局網站:遭黑客入侵,發現多份船員假證信息

  2010年8月1日上午10時,長江航運公安局武漢分局接到長江海事局報案稱,自7月中旬開始,有人通過該局的兩台服務器非法侵入交通部海事局內部信息網絡,攻破船員管理數據庫,生成了船員假證信息13份。

  而早在2009年5月,交通部海事局就曾在協查船員證書時發現,船員管理系統中有部分船員證書存在異常情況,經內部核查,認為船員管理系統被非法侵入,船員數據被非法修改過。

  2009年7月,廣東湛江海事局工作人員在進行船員過關審查時,也曾發現內、外網信息顯示不一致。該局隨後向廣東省內各海事局發出協查函,最終發現6份非該局簽發的船員證。同時,深圳海事局亦發現船員信息系統中有11份船員證書非自己簽發。

  2010年9月,犯罪嫌疑人劉業軍被警方抓獲,警方在其家中搜出大量匯款轉賬單據,偽造的海事部門印章,以及與船員之間交易的協議書等。

  一個月後,另一名嫌疑人郭飛在其上海的住處落網,警方從其住處查獲了用於入侵海事局網站的兩台電腦。

  大學教師:培訓船員之餘,發現辦假證的生財之道

  32歲的劉業軍是廣東一所高校的教師,研究生學歷,2006年開始為湛江海事局負責船員培訓工作,由此接觸到多名福建和浙江的船員。由於當時船員市場大量缺乏具有丙類船員適任證書的船員,劉業軍不禁琢磨著,或許這是個生財之道。

  一天,劉業軍在船員論壇上發現一個帖子,發帖人阿蒙(在逃)自稱可以搞到能在海事局網站上查到的船員證書。通過QQ,劉業軍和阿蒙搭上了線,兩人在廣州約見了三四次,商議辦假證之事及報酬問題。

  為試探阿蒙的能力,劉業軍在網上傳了兩個編造的船員資料給阿蒙。兩三個月後,阿蒙回復説已經搞定,並要劉業軍去上海海事局的外網網站上查詢。劉業軍打開網站一看,果然有,於是打了2萬元到阿蒙的銀行賬號上。

  隨後,劉業軍便在網絡上,向熟人散佈自己能夠幫助船員辦理丙類船員適任證書的消息,並稱不用參加培訓、考試即可拿證,且證書在海事局網站可以查到,絕對真實可靠。

  而據介紹,船員證分為甲、乙、丙、丁四個等級,發放有嚴格規定。持證者需具有專業學歷,經過專業培訓,並要有相應的航海資歷和安全記錄。取得丙類船員適任證書的船員,意味著可在沿海航區航行。

  得知有捷徑可走,不少船員找到劉業軍辦證。劉業軍收錢後,付給阿蒙一部分,剩下的都裝進自己腰包裏。

  據被害人林某所言,2006年他認識了劉業軍,讓劉業軍幫忙辦船員證,劉業軍要他交8萬元手續費和5000元報名費。之後,林某將自己的資料和5000元錢寄給了劉業軍。大約一年後,劉業軍電話通知林某證已經辦好,網上可以查到,並要其匯錢。林某上網查看,發現確實有自己的船員升級信息,又付了劉業軍4.5萬元。2010年7月,林某再匯給劉業軍2萬元後,才終於將證書拿到手。

  不僅如此,劉業軍還與某些船員簽訂辦證協議,讓其再介紹其他船員來辦證。浙江舟山的船員葉某稱,他曾給劉業軍介紹了20名船員,共向劉業軍支付了78萬元辦證費用。但後來有三名船員在持證上船時,被海事部門查獲係假證並給予了行政處罰。

  黑客:經不起利益誘惑,“專業”修改數據庫

  隨著“生意”越做越大,劉業軍獲利越來越豐,膽也越來越大。2008年底,阿蒙向劉業軍交了底,稱其也只是個“仲介”,真正能在網上修改信息的是郭飛。為減少中間費用,劉業軍決定踢開阿蒙,直接與郭飛合作。

  與郭飛取得聯絡後,劉業軍便以支付報酬為條件,授意其利用黑客技術入侵上海、廣東等地海事局外網網站,添加修改其提供的假船員證書信息。

  24歲的郭飛,大專文化,原是上海一家信息技術公司的職員。經不起利益誘惑,他做起了“專業”黑客。郭飛到案後交代,其攻克網站的方式,就是先找到一個“注入點”(可以進行注入的網址),備份一個後門程序(一般是指那些繞過安全性控制而獲取對程序或系統訪問權的程序方法),然後直接進入系統,獲取數據庫權限,對數據庫進行修改。

  剛開始,劉業軍只是要郭飛侵入海事局的外網,但為使事情做得更加天衣無縫,2008年底,他進一步指使郭飛侵入交通部海事局內網船員管理信息系統添加數據。同時,劉業軍通過多方打聽,為郭飛提供各種海事網絡技術方面的信息,助其入侵海事局內網。其間,因為一些技術原因,郭飛暫停了一段時間,但在劉業軍的不斷勸説下,仍決定繼續嘗試。

  利用黑客軟體,郭飛查看了很多海事局的船員電子申報網站,最後發現長江海事局的網站存有漏洞。通過長江海事局的兩台服務器,他登錄至交通部海事局的一台內網服務器。2010年3月,在破解了用戶名和密碼後,郭飛終於攻克了船員管理數據庫。他先嘗試著添加了幾個船員信息,成功後就按照劉業軍提供的名單,正式添加了第一批船員信息。

  之後,郭飛反復多次進入數據庫,至案發時已在數據庫中修改添加了38名假船員證書信息,並從劉業軍的手中收取了41萬餘元作為報酬。

  辦案檢察官:政府機關應對單位內、外網進行“物理隔離”

  2011年1月19日,長江航運公安局武漢分局以劉業軍涉嫌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和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郭飛涉嫌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將兩人移送武漢市江漢區檢察院審查起訴。

  辦案檢察官經審查後認為,除了和郭飛共同構成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外,劉業軍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偽造船員證,騙取他人錢財,數額特別巨大的行為,還同時觸犯了詐騙罪和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構成牽連犯,應從一重罪,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案件移送之初,僅有29名被害人,查證的涉案數額只有130余萬元。但通過對證據材料的深入分析,辦案檢察官認為,被害人及犯罪數額均有遺漏,於是引導公安機關進一步查找被害人,核實其受騙情況,重新錄取劉業軍的口供,並收集相關銀行憑據及劉業軍與被害人簽訂的辦證協議等書證。經兩次退查補證,追加了36名被害人,最終認定被害人的數量為65名,劉業軍4年間通過辦假船員證共獲利238萬元。

  劉業軍説,自己指使郭飛入侵海事局網站的行為只構成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罪,而非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對此,辦案檢察官表示,兩人不僅侵入了計算機系統,還對其中的數據進行修改添加,造成的後果特別嚴重,所以應當以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追究刑事責任。為進一步固定此罪的證據,檢察官要求公安機關對兩人如何侵入網站、非法添加信息的電子證據進行收集,並將電子證據轉化為書證材料予以證實。

  檢察機關的觀點後來得到法院的全部採納。日前,武漢市江漢區法院以詐騙罪和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判處劉業軍有期徒刑十六年,以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判處郭飛有期徒刑五年。

  辦案檢察官同時指出,此案反映了部分政府網站安全防範工作不到位,因此,建議其對單位內、外網進行“物理隔離”,加強網絡安全防範。檢察官也提醒那些花錢買證件、希望走捷徑的人,不要存有僥倖心理,否則得不償失,不僅證件被沒收,還會承擔法律後果;獲取從業資格必須遵守國家有關部門規定,走正規程序,依靠自己的真才實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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