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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學生受好友所托將其殺死 事後自首獲判無期

發佈時間:2011年12月23日 06:0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華時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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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一中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段曉宇無期徒刑。本報記者歐陽曉菲攝

  同學總説想死女生受託動刀

  兇手曾承諾事後自殺 法院認定事出有因判無期

  女大學生趙某有一個愚蠢的夙願——死了才解脫。為了實現這個夙願,與趙某形影不離的女同學段曉宇,用刀殺死了她。在此之前,兩人約定,事成後段曉宇自殺。然而,段曉宇在作案後沒有兌現諾言,而是留下致歉的留言,投案自首。

  19日,段曉宇被市一中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獲得輕判的原因是她存在自首情節,並且事出有因。

  死者兇手關係要好

  去年1月2日7時許,海淀區東升派出所接到報警,一名女孩自稱要自首。民警立即趕到海淀區學清路41號七天連鎖酒店。在一房間內,民警發現躺在床上的女孩趙某已經死亡,而要自首的女孩段曉宇就在死者的身邊。

  據了解,趙某是河南人,去世時只有18歲,父親是國家幹部,母親是警察。段曉宇是北京人,據同學稱,她生活在單親家庭。2008年,段曉宇考入北京科技大學。大一時,她在學校的社團裏認識了趙某,兩人很快成為要好的朋友。大二上學期,段曉宇轉到工業設計係,和趙某成為同班同學。

  在同學們的印象中,段曉宇性格開朗隨和、樂於助人,比較愛玩、穿著比較中性。趙某則陽光、漂亮、聰明、有些另類,還曾染過一頭銀發。大家都覺得趙某和段曉宇非常要好,沒鬧過矛盾。與趙某同宿捨得女生證實,兩人幾乎整天泡在一起,打誰的電話都能找到對方。

  約定先殺人再自殺

  針對為什麼殺害親密好友趙某的問題,段曉宇表示,她和趙某都有厭世的情緒,覺得活著沒意思、沒希望,死了才能解脫。交往期間,兩人曾多次談到自殺的話題。

  2009年12月28日下午,趙某告訴段曉宇,有一門功課恐怕通不過考試,同時覺得,在許多事情上,無論怎麼努力也沒用,並稱希望被喜歡的人殺死。段曉宇沒有平靜地勸説,反而表示,“我殺了你吧”。趙某的回答竟然是,會為此感謝段曉宇一輩子。

  兩人開始談細節。段曉宇提議,將殺死趙某的時間定在元旦夜晚,地點定在七天快捷酒店,趙某同意了。段曉宇提出用刀割趙某的脖子,趙某怕疼。段曉宇又提出掐死趙某,趙某則認為,“那樣不好看”。從2009年12月28日到去年1月1日,兩人反復為此事進行商議,最終決定將殺死趙某的方式改為掐暈趙某,再用段曉宇的瑞士軍刀扎死趙某,時間是1月2日淩晨。事成之後,段曉宇自殺。

  段曉宇説,在她殺害趙某之前,曾問過趙某,如果捨不得下不去手怎麼辦。趙某讓她一定要下得去手。為了壯膽,也為了給趙某減少痛苦,兩人決定先喝酒。

  行兇後告知父親

  事發時是元旦夜,兩人來到房間,一起躺在床上。段曉宇説,她問了趙某兩三遍,是待會兒殺還是現在就殺。趙某的回答都是,“待會兒”。近1小時後,段曉宇又問了一次,趙某回答,“隨你便吧”。

  原本與趙某面對面躺著的段曉宇,跪在床上,雙手用力掐趙某的脖子,趙某掙扎著卻叫不出聲。掐了一分鐘後,段曉宇沒勁兒了,鬆開了手。

  段曉宇説,當時趙某稱,“不行,這樣太疼,還是等我喝點酒睡著了,你再用刀直接割我脖子得了”。段曉宇表示同意,並把一杯摻了水的酒,含在嘴裏喂給趙某。過了一會兒,趙某告訴段曉宇自己要睡覺了,並衝墻躺著。段曉宇持刀趴在趙某身上,趙某多次告訴她還沒睡著,讓她等會兒。反復幾次之後,段曉宇不再理睬趙某,用左手扳住趙某的臉,用右手反手握刀從趙某脖子左側劃了一刀。

  “血流出來,但不多”,段曉宇説,她見血流得不快,覺得趙某很受罪,決定再補兩刀,讓趙某不受罪。

  趙某死後,段曉宇給父親發了一條短信稱,“我殺人了,我殺了我愛的人,我實現了她的夙願,我愛你們。我知道説對不起沒用,你們生氣嗎?我是殺人犯”。段曉宇還發短信告訴多個朋友,“我殺了趙某,我實現了她的夙願,我愛你們,親愛的朋友”。

  此外,段曉宇還在房間內給趙某的父母留言,“對不起,我知道説這沒用,但是請您理解,這是她想要的方式,她想要張好看的遺像,想從我給她的照片裏挑。對不起,謝謝,再見。這是我初二時就想好死時要説的話”。

  事出有因輕判無期

  法庭上,面對檢方故意殺人罪的指控,段曉宇沒有提出異議,並表示願意賠償趙某家人的經濟損失。

  段曉宇的律師提出,段曉宇與趙某沒有矛盾,二人基於相互的好感和極端信任共同計劃此事,趙某明知段曉宇將要殺死自己,並主動追求和接受這一結果的發生,段曉宇屬於“受託殺人”,主觀惡性較小,社會危害性不大。此外,律師還提出段曉宇是自首,希望法庭能對她從輕處罰。

  對於律師提出的“受託殺人”,法院認為,公安機關依法提取的兩人飛信聊天記錄及段曉宇的供述,可以證明段曉宇與趙某在交往中産生厭世情緒,後二人約定由段曉宇將趙某殺死。因此法院認為,此案確實事出有因。

  最終,法院認為,段曉宇已經構成故意殺人罪,鋻於她屬於自首,而且願意積極賠償死者家屬經濟損失,以及此案事出有因,決定對段曉宇從輕處罰,判處無期徒刑,並賠償59萬餘元。

  慘案前的對白

  警方在辦案時提取了從2009年12月28日至2009年12月30日,段曉宇與趙某的飛信聊天記錄。(部分)

  段:真的會都結束嗎?趙:會啊,只要你願意,我願意。我死了就是一個光明的新時代。一想起以後的事,我就興奮得渾身發抖,怎麼會有這麼好的事呢?

  段:會有的,一生只有一次。

  趙:我把我這一次給你了,第一次啊,我該對媽媽説什麼呢,説我不想讓你以後總傷心,所以只讓你傷心一次。

  段:很早以前我就想過自殺了,該説什麼,這麼多年一直覺得只説:“對不起,謝謝,再見。”

  ……

  趙:不想見任何人了,這麼不負責任的我沒資格見任何人。我不負責任地嫁禍于你。

  段:我不在乎別人怎麼説,我可是因愛殺人,以後這一切都與我們無關了。

  趙:我只想自私這麼一次,我想和你私奔,可是我們沒有錢。

  段:所以只能私奔去陰間了是麼。

  ……

  段:這事能見報嗎?

  趙:立刻就會上報紙。段:就是個普通殺人事件啊,不至於吧。

  趙:一段姓女生謀殺一趙姓女生後自殺,這是大學女生殺人啊,大學生光自殺都能那麼轟動。

  段:沒準我殺了你以後想接受媒體採訪呢,就不自殺了。

  趙:這麼愛出風頭。

  ……

  段:我在查頸動脈具體位置。哦,血濺天花板。

  趙:頸動脈有幾根啊?段:你説上網查頸動脈的除了殺人和自殺還能有什麼別的目的?

  趙:我把我的人生送給你。段:謝謝,我收下了。

  本版采寫本報記者孫思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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