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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跨省販毒買賣制毒物7000余斤 再審被判死刑

發佈時間:2011年12月21日 11:4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四川新聞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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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曾是四川某高校的工作人員,卻走上制毒的不歸路;他被稱為“西南味精王”(毒品外觀形似味精),與《2010中國禁毒報告》中排名第五的龐宏案中的龐宏買賣制毒物品;去年2月,他一審被判死刑後不服上訴。近日,經重審,他再次被判死刑。他叫張渝,重慶渝北人,綿陽“200911”特大跨省制販毒案主角。

  經過重審,近日,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張渝等8名被告人作出判決:首犯張渝被判死刑。張渝是震驚全國的綿陽“200911”特大跨省制販毒案主犯,去年2月一審被判死刑,其不服上訴,案件被發回重審。

  接受檢查時 首犯張渝逃脫

  2008年12月31日,張渝、古家全駕駛一輛白色別克商務車,從成都出發前往河南省焦作市,在焦作市花卉市場,通過被告人陳剡向被告人龐宏非法買賣制毒物品羥亞胺298.8千克。

  2009年1月1日,張渝、古家全駕車返回成都,途經綿廣高速公路江油新安服務區,接受江油民警檢查時,張渝尋機逃脫,古家全被擋獲。江油警方從車內查獲制毒物品羥亞胺298.8千克。在上級公安部門的指揮下,綿陽市公安局成立了“200911”禁毒專案組。

  2009年4月23日晚,綿陽警方將張渝、鄧有富抓獲,查獲毒品K粉、制毒物品羥亞胺和一批制毒設備。

  買賣制毒物 達7000多斤

  法院經審理查明,42歲的重慶渝北人張渝被稱為西南“味精王”,曾是四川某高校工作人員,2005年開始涉毒,逐漸形成了一個龐大的制販毒網絡。在2007年公安部門抓捕行動中漏網後,張渝長期活動在自貢、成都、重慶等地。

  2008年12月至2009年4月期間,張渝多次單獨或者分別與被告人古家全、徐洪偉等人前往河南省,通過同案關係人陳剡,從龐宏處購買用於製造毒品“K粉”的羥亞胺。案發後經統計,張渝、古家全、徐洪偉、龐宏非法買賣羥亞胺的數量分別為1323.8千克、298.8千克、150千克、1923.3千克,總計3695.9千克。

  另案處理的龐宏案,曾列公安部禁毒局2009年10起重大毒品案件第五,列國家禁毒委員會辦公室《2010中國禁毒報告》第五。

  一審不服 再審仍獲死刑

  2010年2月,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張渝犯製造毒品罪,非法買賣制毒物品罪,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宣判後,張渝等不服上訴,此案經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回重審。

  近日,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經過再審後認為,首犯張渝犯製造毒品罪、非法買賣制毒物品罪,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主犯鄧有富犯製造毒品罪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張斌、張仕利、徐洪偉、張輝元、龐宏、古家全等6名被告人犯製造毒品罪、非法買賣制毒物品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三年不等,並處罰金100萬至8萬人民幣不等。(成都商報 柳瀟 王成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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