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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曝保安公交上阻止扒竊遇襲 經查非見義勇為

發佈時間:2011年12月20日 13:4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解放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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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安公交車上阻止扒竊遇襲”係虛構

  警方偵查發現,事情起因是當事人與他人發生口角  

  日前,一則“保安公交車上阻止扒竊遭報復”的消息在網上轉載傳播。然而,警方經過縝密調查卻發現,該事件係當事人張某與同車乘客發生口角所致,並不存在 “見義勇為”的行為。

  12月13日,新浪微博上一經過實名認證的網友“繆佳慶”發帖稱:上週五宜川社區服務中心一位員工張師傅在下班回家途中,因見義勇為在838路公交車上阻止小偷行竊而遭到報復,被多人毆打至昏迷。

  事後,警方立即通過微博聯絡發帖網友,並根據他提供的線索初步核實的確有一名普陀區某街道社區衛生中心保安張某受傷。據稱當時他在乘坐838公交車途中,因提醒車上乘客注意竊賊,在下車後遭遇他人背後襲擊。

  然而蹊蹺的是,張某受傷後並未第一時間報案,而是自行前往醫院就診;關於“見義勇為”的説法均出自張某及家屬,上海市綜治辦並未接到相關見義勇為的情況報告。記者次日赴醫院採訪時,家屬也明確拒絕。

  與此同時,普陀警方對該事件展開全面調查。通過大量的街面、醫院圖像監控資料調看,以及周邊路訪、報警記錄查閱等大量調查取證,事實逐步被還原。

  12月 8日 20時 18分許,張某登上一輛838路公交車。通過調看該車監控圖像發現,該站只有4名乘客上車,在上車過程中張某因拉公交卡的問題與其後上車的男子發生口角。當時車上共有33名乘客,車廂內較為空曠,只有包括張某在內的4名乘客站立於車廂內。

  20時31分許,張某在桃浦七村門口下車,與他發生口角的男子一同下車。通過反復調看該車圖像監控資料,警方並未發現有張某及家屬所稱的在乘車過程中見義勇為阻止他人行竊的情況。

  20時32分,下車後的張某在桃浦七村門口被一男子迎面揮拳擊打中面部,張某隨即倒地,後腦撞擊上街沿導致外傷流血,打人男子沿雪松路向南逃逸。

  20時46分,張某在雪松路綠楊路揚招一輛出租車前往醫院就診,並於12月15日出院。

  “見義勇為”的説法究竟何來?12月9日,張某的妻子陳某向張所在單位請假時講述了“見義勇為”的情況,該單位護士高某獲悉後轉告給丈夫繆某,繆某在未經核實的情況下于12月13日在新浪微博發帖,他在微博中所述的張 “被多人毆打”、“至今昏迷”等情況均與事實不符。

  目前,警方正在積極尋找與張某發生口角的乘客和下車後動手的男子,兩者很可能是同一人。

  據悉,這已不是近期第一次發生類似事件。今年11月18日上午,有網友發帖稱同事馬某見義勇為被捅傷。然而警方調查中卻發現重重疑點。最後馬某講出真相:他在家不慎用刀劃傷腿部,不知如何向單位請假,於是謊稱見義勇為受傷。沒想到該事件被同事發上微博,引起了市民和警方的關注。

  一些法律界人士指出,儘管張某的行為不涉及報假警或是擾亂公共秩序,主觀意願是為掩蓋自己受傷原因而非故意散佈謠言,但這樣的行為的確對公共資源造成浪費,也是對眾多網友感情上的傷害,應在道德層面予以譴責。

  在人人都能傳播信息的時代,網民應該遵守哪些規則?中山大學傳播與設計學院副教授張志安日前在接受採訪時表示,網民“責任大於義務”。 “責任就是用事實説話,對自己傳播信息的真實性負責,不要傳播虛假信息。同時,在微博上轉播信息的時候,也要注意對信息的真實程度和倫理問題進行基本的判斷,以避免以訛傳訛或侵犯他人的隱私等。總之,要對自己的表達負責。”(記者 簡工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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