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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一檢查隊長致病死豬肉入市場獲刑10個月

發佈時間:2011年12月09日 19:0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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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溫州市甌海區生豬屠宰和肉食市場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檢查分隊原隊長王宏光,因在任職期間未認真履行職責,導致大量病死豬肉流入市場。8日,甌海區法院一審以玩忽職守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0個月。

  根據檢察機關指控,2009年9月至2010年5月,王宏光在擔任溫州市甌海區生豬屠宰和肉食市場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檢查分隊隊長期間,明知潘某(已被判刑)在甌海區新橋街道旸湖西路有非法經營屠宰場並有屠宰販賣死豬肉的行為,未認真履行執法職責,致使該屠宰點長時間屠宰並販賣病死豬肉,證據顯示約有2萬餘斤未經檢疫合格大量病死豬肉流入市場,僅2010年5月20日當場被查獲的就有0.253噸。為此,甌海區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以涉嫌玩忽職守對其立案偵查。

  王宏光在庭上辯解其係溫州菜籃子集團有限公司的員工,不具有行政執法人員的職權。

  經法院查證,王宏光受溫州菜籃子集團有限公司的委派,並經溫州市甌海區生豬屠宰和肉食市場管理領導小組任命為市場檢查隊分隊長,負責甌海區西片生豬屠宰執法工作,負有行政管理職責,符合玩忽職守罪的主體要件,故法院對其辯解不予採納。

  法院審理認為,王宏光雖未列入國家機關人員編制但在國家機關中從事公務,在代表國家機關行使生豬屠宰監督管理職權時,未認真履行職責,致使大量病死豬肉流入市場,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其行為已構成玩忽職守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故以玩忽職守罪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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