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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異少婦幫貪官男友洗錢 贓款炒股賺獲利上百萬

發佈時間:2011年12月06日 11:4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重慶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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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友當官時,她這樣做

  她告訴男友,她有一個朋友在證券公司當副總經理。男友於是轉賬300多萬元給她,還幾次拿給她現金,讓她去學炒股。其中166萬元被法庭認定是贓款。

  男友栽水後,她這樣做

  她先逃到成都,花150元找假證販子做了一個名為向海燕的假身份證。隨後去北京,在網上花錢做了一個名為楊映榕的假身份證,開始隱姓埋名地生活。

  昨天,一名身材高挑、穿著藍色囚服的女子,被帶到南岸區法院受審。她被指控的罪名是涉嫌洗錢罪和偽造居民身份證罪。

  她被指控洗錢,是因為她將貪官男友的166萬元受賄贓款投進股市炒股,當聽説男友涉嫌犯罪被抓,她還化名潛逃外地。

  男友被抓她化名潛逃

  她姓袁,今年30歲。

  2007年,袁某在一家工程諮詢公司任客戶經理。因為工作原因,離異的她認識了南岸區茶園新區管委會副主任馮某。隨著交往加深,二人在2008年底確定戀愛關係。

  袁某交代,2010年4月中旬,她聽説馮某出事,但不知具體原因。她擔心受牽連,就想回避,於是她先去了成都。

  袁某在成都呆了1個月左右,準備到北京。臨行前,她花了150元錢找假證販子做了一個名為向海燕的假身份證。在北京,袁某用這個化名及假身份證應聘到一家網絡公司。

  案卷證據顯示,2010年6月,袁某在網上通過網友辦了一個新戶口和新身份證,交易金額是5萬元。她通過QQ號將照片和出生年月日傳給對方。2010年9月,她拿到假身份證,身份證和戶口的地址為河南省睢縣長崗鎮前楊樓村2號。她的新身份名字叫楊映榕,1983年出生。

  袁某交代,1983年屬豬,因為她覺得自己笨,就選了1983年出生。楊映榕是她自己取的。因她奶奶姓楊,榕樹是招魂樹,她當時失魂落魄的,就取了楊映榕這個名字。後來,她將戶口遷到了成都。她之所以用假身份,一是為了躲避檢察機關,二是想隱姓埋名,以新身份開始新生活。

  男友轉賬331萬給她炒股

  袁某交代,在男友馮某拿錢給她炒股之前,她就在炒股,只是資金很少,只有十幾萬元。

  2009年初,馮某主動問當時的股市情況。她告訴馮某,她有一個朋友在證券公司當副總經理,有一定的炒股經驗和信息。馮某就拿錢讓她去學炒股。

  證據顯示,大約在2009年的一天,馮某要走袁某的賬號,先後兩次轉賬113萬元和218萬元到袁某的賬戶上。袁某又把這些錢分別轉到其他幾人的賬戶上。

  馮某投資後,只是偶爾問一下投資理財是否盈利。

  袁某交代,馮某除了通過銀行轉賬外,還給過她幾次現金,有5萬、10萬、20萬不等。

  有一次,他們逛街,馮某接了一個電話後就到咖啡館和他人喝茶,她獨自逛街。過了一兩小時,他們相約一起回家時,馮某手裏多了一個袋子。回到家後,馮某從那個袋子中拿出5萬塊錢給她,叫她把錢投到股市。

  還有一天晚上9時許,馮某接了個電話,説出去有點事,就空手出門了。不到1個小時馮某回家,背了一個皮公文包,從包中拿了10萬元和一條中華煙出來。這筆錢在馮某的安排下,也被放到股市。

  袁某交代稱,她從來沒問過錢是從哪來的。她知道憑馮某正當工資收入,沒有這麼多錢給她。

  自稱炒股賺了100萬元

  袁某稱,她用馮某的錢炒股,賺了100萬元左右。

  昨天在法庭上,袁某對檢方指控她洗錢166萬元的事實表示認可。因家裏有年邁多病的父母,而且父母還要幫忙照顧她年僅7歲的女兒,袁某請求法庭對她從輕判處。

  法院當庭認定,袁某在2009年6月至2010年春節前後,陸續收到馮某的166萬元贓款。袁某明知這些錢不符合馮某的收入狀況,仍用來炒股,構成洗錢罪;袁某通過網絡購買偽造的居民身份證,構成偽造居民身份證罪。最後,法院決定對袁某判刑10個月,並處罰金33.2萬元。

  貪官男友被判刑12年半

  袁某的男友馮某,2001年至2010年先後擔任南岸區茶園新區管委會工程部部長、總工程師、副主任及隧道辦副主任。

  法院認定,馮某利用分管茶園新城區工程建設、慈母山隧道工程建設等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收受企業及個人送的財物共計166萬元。行賄方涉及建築、監理、園林景觀、工程諮詢等類型公司,最多一次收受30萬元,最少一次2萬元。

  2010年11月23日,馮某因受賄罪,被南岸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2年零6個月。

  這些行為涉嫌洗錢

  重慶智豪律師事務所主任張智勇稱,如果動用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貪污賄賂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詐騙犯罪的所得及其産生的收益,都算洗錢。

  具體的洗錢行為包括5種:

  1、為犯罪分子提供資金賬戶,轉移非法資金。

  2、協助犯罪分子將上述犯罪行為的贓款轉換為現金、金融票據或者有價證券。

  3、通過轉賬或者其他結算方式協助犯罪分子的資金轉移。

  4、協助將犯罪分子資金匯往境外。

  5、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來源和性質的。比如將贓款投資進行合法經營,將非法獲得的收入注入合法收入中,或者用犯罪所得購買不動産等。

  哪類人與洗錢沾邊

  張智勇稱,能夠與洗錢罪沾邊的,主要是犯罪分子的親屬、情人等關係密切人。

  涉及貪官的關係密切人包含國家工作人員的近親屬和其他與國家工作人員關係密切人兩種,比如官員的近親屬、司機、秘書。

  洗錢罪最高判10年

  張智勇稱,犯洗錢罪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洗錢數額5%以上20%以下罰金;情節嚴重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洗錢數額5%以上20%以下罰金。

  如果單位犯洗錢罪,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首席記者 羅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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