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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打假人涉嫌敲詐305家電視臺 詳細索錢模式曝光

發佈時間:2011年12月02日 12:0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華龍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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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江以打假為名索取錢財模式 商報圖形 徐僑唯 制

  曾與著名職業打假人王海、葉光等人聯手打假、有“成都民間打假第一人”之稱的職業打假人劉江,去年8月19日因涉嫌敲詐勒索被我市萬州警方刑事拘留。昨日,劉江和他的兩名同夥在(重慶)萬州區法院受審。檢方指控,劉江等人以舉報電視臺刊播虛假廣告為由,共涉嫌敲詐勒索305家電視臺,非法牟利242萬餘元。

  專以打假為名

  雇人勒索各地電視臺

  昨日上午10時,劉江等人涉嫌敲詐勒索一案在萬州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據介紹,犯罪嫌疑人劉江真名黃勇,因在十多年的打假活動中長期使用“劉江”,因此其真實姓名鮮為人知。

  據查,2008年6月,已小有名氣的劉江發現,在不少電視臺的廣告業務中,有請名人或患者代言,普遍存在誇大療效的現象。劉江覺得,電視臺發佈虛假廣告是坑害群眾的違法行為,如果將證據拿到手,電視臺應該會很“頭痛”。發現這一“商機”後,劉江遂決定以此為把柄,向各家電視臺索取錢財。隨後,劉江先後招募了胡海天、莫天和等人為員工,向各地多家電視臺索取錢財。

  為了達到非法目的,劉江等人制訂了詳細的索取錢財模式:即以打假為名,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以舉報相威脅的方式實施敲詐勒索。確立了“生財”模式後,劉江等人分別收集各家電視臺的廣告信息資料,然後購買每家電視臺廣告中播出的産品,並開具購買單據以備“索賠”。

  隨後,為了儘快達到目的,他們將相關信息資料在劉江所開設的“劉江説法網”上製作成舉報函,同時將相關信息資料製成光碟,再將舉報函和光碟寄給每家電視臺所在地的工商局、藥監局、廣電局等相關主管部門,並要求這些部門出面查處,不然就連同將這些部門一起舉報至上一級主管部門。接著,劉江借助這些主管部門出面查處之機,向每家電視臺索取錢財。如被舉報的電視臺不予理睬,劉江就會安排員工向其上一級的相關主管部門直至中央相關部門舉報,直至電視臺給了劉江錢財為止。

  檢方指控,劉江一旦索取到電視臺錢財後,不管對方是否整改,就承諾一年之內不會再舉報,同時還向每家電視臺的相關主管部門發出聲明函,表示劉江等人不再追究該電視臺的相關法律責任。

  涉嫌敲詐勒索電視臺

  45歲生日當天被逮捕

  去年6月,萬州區公安局接到市民舉報,稱劉江等以舉報電視臺刊播虛假廣告為由,勒索錢財。去年7月10日,萬州警方立案偵查,初步查明了劉江等人的犯罪事實。去年8月19日,在劉江45歲生日這天,他在成都的家中被萬州警方帶走,隨後被刑拘。

  據查,從2008年6月至2010年8月,劉江等人以打假為名、以非法索取錢財為目的、以舉報相威脅的方式,共向河南、山東、四川、江西、安徽、湖北、貴州、雲南、江蘇、福建及我市等省市的305家各級電視臺索取資金共計242萬餘元,涉案多達300余起。

  據檢方指控,其中2008年6月至2010年8月,劉江等人以打假為名、以非法索取錢財為目的、以舉報相威脅的方式,就向山東省的莒南縣電視臺、沂水縣電視臺、臨沂市電視臺等95家電視臺索取了資金共110余萬元。而劉江等人以同樣的手段,還向河南省的登封市電視臺、中牟縣電視臺、鞏義電視臺、新密電視臺等56家電視臺索取了資金33.5萬餘元。

  律師作無罪辯護

  稱收益是勞務費和獎勵

  在昨日的庭審中,控辯雙方圍繞劉江的行為是否已構成犯罪、當事人與劉江進行協商的行為是不是脅迫等焦點問題展開了激烈的辯論。湖南天戈律師事務所律師羅秋林為劉江作了無罪辯護。

  羅律師認為,對於305家電視臺打的虛假廣告,檢察機關沒有異議,這説明劉江打假不是無中生有。而他所得收益,大多是有關單位給的勞務費、舉報獎勵等,不具有敲詐勒索的性質。

  昨日上午11點半,庭審結束,法院沒有當庭宣判。

  內幕

  從孤兒到職業打假人

  “劉江剛出道時曾拜我為師,我們曾在川渝兩地聯手打假,對他的情況我太了解了。”昨日,聞知劉江因涉嫌敲詐勒索罪受審,我市著名打假人士葉光顯得十分惋惜。

  葉光介紹,劉江真名叫黃勇,1965年出生於成都,自幼父母雙亡,讀書較少,幾次進出少管所,曾因盜竊罪三次被判刑,後來由於表現較好,被提前釋放。由於當時受社會環境影響,他出來後一直沒有找到工作。

  據了解,劉江打假,始於1996年。一天,他在成都一煙店買了一條發黴的外煙,後經協商獲賠2000元。劉江受到啟發,開始走上職業打假之路。葉光稱,1998年初,劉江從成都專程來到重慶,與他商談聯手打假的事。劉江當時顯得很真誠,他被感染後決定和劉江在成渝兩地聯手打假。從1998年至1999年,他們聯手打假曾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後來由於所涉及的領域有差異等多方面的原因,兩人交往逐漸少了。

  因參與眾多較有影響的打假事件,劉波很快被譽為“四川打假英雄”、“成都王海”、“打假專業戶”,被打假圈內人士視為成都職業打假的領頭人物。葉光説,雖然交往少了,但他仍時時關注著劉江的打假動態。

  “劉江的悲劇,在於他法律知識等自身素養的缺乏。”葉光説,由於出身貧寒,劉江幾乎沒受過什麼教育,所掌握的文化知識都是在少管所期間學習的。劉江通過打假,獲得了一定的報酬,也得到了許多社會上的褒揚,可惜的是他沒能很好地把握自己,竟去觸犯法律。

  葉光認為,如果劉江以舉報電視臺虛假廣告為由,收了對方的“封口費”而放任虛假廣告繼續存在,這就有了敲詐勒索之嫌,也是職業打假人所不齒的。此案會更好地提醒“職業打假者”要依法索賠。

  葉光説,“職業打假”是36行之外的一個行業。劉江這次打假是針對媒體,而不是普通商品。作為同行,他支持司法機關依法懲處劉江的不法行為,但同時也希望國家相關部門將民間打假儘快納入正規監管範圍,讓“職業打假人”的職業道德接受社會與政府的監督,而非尷尬地存在。

  鏈結

  劉江“打假”大事記

  1996年劉江開始職業打假,早期主要針對性病遊醫、非法診治性病醫院、假藥品、假保健品、假化粧品、假冒品牌進行打假索賠,曾與王海等職業打假人合作打假。

  1998年 通過向衛生部舉報,違法保健品“三便寶”的批准文號被登出。

  1999年 凈化成都各大商場和藥房假冒“腦白金”。

  2000年 因在成都一商場打假中存在過激言行,劉江被成都警方治安拘留15天。

  2001年 對杭州娃哈哈虛假廣告提起訴訟。走出四川,和重慶職業打假人葉光聯手,轉戰十多個城市。

  2002年 擴大打假領域,對假冒太陽鏡、錶帶、鋼筆、電池等購買索賠均獲成功。

  2003年 對雲南昆明“健之佳”銷售的假冒産品購買索賠成功,引發當地的行業整頓。

  2005年起主要針對媒體發佈的藥品、食品、保健品等方面虛假廣告進行打假索賠。因為索賠時行為過激,他曾多次因擾亂社會秩序被拘留。

  2008年起劉江先後赴重慶、雲南、貴州、湖北、江西、山東等地,對縣、市、區級電視臺的違法虛假廣告進行監測,然後打假索賠。

熱詞:

  • 打假
  • 職業打假
  • 職業打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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