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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一齣租車司機吸毒後連撞21車被公訴 "毒駕"應入刑

發佈時間:2011年11月27日 18:2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京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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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司機陳某不僅有一年多的吸毒史,而且還在吸食毒品後駕車上路,“恍惚”中,在西四環主路連撞21輛車。

  近日,陳某因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訴。

  2010年7月26日早上,在西四環主路青塔段,一輛出租車晃晃悠悠地在多條車道間橫衝直撞,連撞21輛車後才熄火停下。很多受損車輛的司機下車查看時發現,出租車裏只有司機陳某一人,陳某已陷入昏迷,但腳還踩在油門上。

  交警部門對陳某進行了尿樣檢驗。結果顯示,事發時,陳某正處於毒品作用中。

  陳某向警方交代,他自2009年開始吸毒,案發當天,他駕駛出租車購買了毒品、一次性針頭等物,在自己車內吸食完毒品覺得頭暈目眩,便將出租車停在西四環青塔鐵路橋輔路邊休息。這時,突然有人上前敲車窗,陳某以為對方想對其不利,糊裏糊塗中將車開進了西四環主路。事後,陳某自認無顏面對家人,曾想到自殺。

  據豐臺檢察院檢察官介紹,羈押期間,陳某深刻地反省了自己的罪過,並對21名受害人進行了經濟賠償,被取保候審。

  近日,陳某因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提起公訴。豐臺法院受理此案,將於近日開庭。

  説法

  國務院禁毒辦 力爭“毒駕入刑”

  據有關媒體報道,11月8日,國務院禁毒辦禁吸禁種處處長王剛表示,他們正爭取禁止吸毒人員在戒毒期內駕車、申領駕照,“爭取兩至三年內讓‘毒駕入刑’”。王剛稱,“毒駕”危害比“醉駕”還大。現在對嚴懲酒駕、醉駕,大家已有共識,“毒駕”更應引起重視。一方面,現在吸毒人員範圍在擴大,公務員、人民教師,甚至開校車、飛機的都曾出現了癮君子,造成了極大的安全隱患。另外, 吸毒人員在戒毒期間駕車,毒癮發作時駕車更加危險,危害更大,需要儘快從法律層面加大對“毒駕”的懲處力度。

  王剛也承認,懲處“毒駕”,從技術操作上仍有不少難題。比如,駕駛員是否處在戒毒期,對他的檢測要24小時才有結果;路面發現吸毒者,如何採取人性化措施提取尿液?另外,交警假如進行“毒駕”執法檢查,必須既有男交警,也有女交警。

  專家 “毒駕入刑”利於填補空白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洪道德在接受採訪時曾表示,目前法律對危險駕駛罪的規定,主要是針對醉駕或者在公共道路追逐競駛的行為,對吸毒後駕車這一行為並沒有法律規定。國外對吸毒後駕車這一行為,也僅僅是按照酒後駕車的法律規定來處理,也沒有單獨立法。

  洪道德稱,在《刑法修正案(八)》之前,曾考慮過在現實生活中已經出現“吸毒後駕車肇事’的案例,專家也提出過“毒駕入刑”的問題,但是當時考慮時機還不成熟,並且缺乏專項統計數據。現在,由國家禁毒辦提出“毒駕入刑”,説明“毒駕”並不是個案,已經上升為人們關注的一種社會問題,在現實中存在立法的必要性,也有利於填補我國在這個方面的立法空白。

  他山之石

  浙江嘗試“癮君子禁駕”

  據媒體報道,近日,浙江省政府通過《浙江省禁毒條例(修訂草案)》,其中規定,被強制隔離戒毒的吸毒人員,機動車駕駛證在強制隔離戒毒期間會被登出;被責令社區戒毒的,機動車駕駛證在戒毒期間效力中止,並由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代為保管;被強制隔離戒毒、被責令社區戒毒的吸毒人員,在戒毒期間不得駕駛機動車,不得申領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按無證駕駛處罰。

  而廣東交警部門表示,“毒駕”釀成交通事故只是個別現象,問題並不是很突出,只有問題比較突出,才會考慮立法動議。(記者陳博)

熱詞:

  • 陳某
  • 吸毒人員
  • 毒駕
  • 禁駕
  • 酒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