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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藥集團原總裁被判死緩 被組織調查期間仍索賄

發佈時間:2011年11月23日 00:5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華時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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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上海醫藥(集團)有限公司原總裁吳建文因受賄、挪用公款、貪污等犯罪,涉案5100余萬元,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6年奮鬥,從大學生到國企高管;10年貪腐,從起初收錢“睡不著”到瘋狂索賄,吳建文的墮落引發了社會關注。

  年均受賄120萬元

  吳建文生於1969年,1991年大學畢業後,進入國有企業上海新亞藥業公司工作。

  在基層工作中,吳建文憑藉個人努力和專業知識,很快得到企業領導的重視和關注。在參加工作僅6年後,吳建文就被提拔進入新亞領導班子,成為企業的副總經理,之後擔任新亞藥業總經理、董事長,新先鋒藥業公司總經理,上藥集團抗生素事業部總裁,以及上藥集團總裁兼新先鋒藥業公司董事長。

  2001年,時年32歲的吳建文已經擔任上海新亞藥業公司總經理,收受公司辦公樓改建項目承包商郭某賄賂20萬元。起初接受這筆賄款,吳建文坦言“很緊張,徹夜不眠”。

  隨著權力增大,吳建文貪慾也在膨脹。2000年以來,吳建文共受賄30多筆,涉案金額高達1187萬餘元,年均受賄120萬元。吳建文長期兼任下屬兩家企業的董事長和總經理,造成董事會和經理層“一人説了算”,為吳建文貪腐提供了可乘之機。

  從權力中獲得好處的吳建文,也更加迷戀對權力的追求。2006年,商人陸某向吳吹噓自己與北京某某高層領導關係很深,吳建文因此挪用3000多萬元公款給陸某,為的就是能結識所謂的“高層領導”。事實證明,陸某只是利用了吳對權力的貪慾,實施詐騙。

  被調查期間仍索賄

  據紀檢部門調查,吳建文很快就不滿足“你給我收”,而是直接向他人索賄。以辦公樓改造項目為例,2003年2月,吳建文向承包商郭某索賄12.8萬元購買車位;當年又索取價值51.8萬元的一輛豐田越野車;次年又索取100萬元用於在北京購房。

  據行賄人楊某回憶,吳建文曾向其明確表示“做生意要靈活點,要懂得做人,錢不能一個人賺”。此外,行賄人石某也透露,吳建文曾用英文告訴他“half to half”(一人一半),暗示其提供金錢好處。

  此外,吳建文還撒謊“騙賄”。2007年5月,吳建文對求他在辦公樓租售中“行方便”的吳某謊稱,自己的外甥準備出國留學。吳某“明白這是找藉口要錢”,於是將20萬元打入吳建文指定的銀行卡賬戶。

  2009年,吳建文明知組織上正在對自己進行調查,還向他人索賄60萬元。吳建文月收入約3萬元,已屬高薪一族,但他看到身邊醫藥商人發大財了,內心不平衡,於是運用權力換取金錢。例如,重慶煜澍豐醫藥有限公司負責人楊某在吳建文幫助下,獲得了藥品“蘭菌凈”的代理權,該藥品每年銷售額高達1000多萬元。

  隱瞞境外存款謀利

  2009年底,吳建文向尋求藥品代理權的楊某索賄60萬元。據楊某回憶:“我坐在他家客廳的沙發上,把裝滿錢的袋子給了吳。”

  吳建文前妻劉某提供了不少細節:“2003年,在自己家一處正裝修的別墅裏,行賄人吳某塞給我一個紙袋子,裏面是現金20萬元。”除了收取現金,吳建文還讓一些行賄人為自己辦銀行卡,要求行賄人不斷“打錢入卡”,一次開口至少10萬元。

  2003年,吳建文向行賄人郭某提出,需要一輛越野車用於打高爾夫球。郭某於是以吳建文名義買了一輛價值51.8萬元的豐田越野車。

  2006年,吳建文又向吳某索取價值75.6萬元的沃爾沃越野車一輛;吳建文還收受另一名行賄人朱某33.8萬元購買的一輛寶馬轎車。

  吳建文在上海、北京、南京等地擁有多處房産,大多來自受賄或者行賄人資助。2007年,吳建文收受上海韋諾藥業科技有限公司負責人石某提供的南京棲霞區一套房産,時價112.7萬元。此外,2003年,山東某醫藥公司董事長彭某向吳建文提供了130萬元,為其在北京海淀區購買了兩套房産。

  “伸手必被捉”。法院一審查明,吳建文索取和收受他人財物共計1187萬餘元;夥同他人侵吞公款500萬元;挪用公款3355萬餘元歸個人使用,至今仍有1485萬元未歸還;隱瞞不報境外存款港幣110萬餘元,為自己謀利。檢察機關統計,吳案總涉案金額竟達5100余萬元,為近年來上海醫藥領域查辦的重特大職務犯罪。

  專家表示,吳建文的情況並非孤例,一些地方國企高管不時爆出貪腐大案,表明了國企監管的缺失。上海市律師協會刑事業務研究委員會主任林東品指出,當前不少國企設立了董事會及獨立董事制度,但在實際操作中還存在漏洞;其次,沒上市國企也應該進行信息披露,以便於公眾監督;此外,國企高管還應實行“財産公示”。

  據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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