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法治圖文 >

重慶希爾頓酒店股東涉黑涉黃案二審 案首獲無期

發佈時間:2011年11月22日 16:4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新聞網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中新網重慶11月22日電(記者 杜遠)重慶希爾頓酒店股東涉黑案22日二審宣判,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依法駁回希爾頓酒店原股東、原重慶慶隆屋業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彭治民的上訴請求,維持一審法院對彭治民無期徒刑的判決。

  2010年6月,重慶希爾頓酒店因股東涉黑,介紹、容留婦女賣淫,違法經營和故意擾亂社會秩序,被當地警方責令停業整頓。重慶警方對外宣佈,在該市打黑除惡專項鬥爭中,警方查悉該酒店股東及相關管理人員長期與涉黑人員聯絡密切。

  涉案股東彭治民是重慶一家頗具實力的地産商,在當地風景極佳的南山開發有高爾夫別墅,而另一涉案者曾智強則在希爾頓酒店經營夜總會。

  2011年5月,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彭治民等32人涉黑案進行一審宣判。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組織賣淫、尋釁滋事等罪名判處彭治民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曾智強等26人因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分被別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至無期徒刑;其餘被告人因犯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受賄罪等分別獲刑。

  一審宣判後,彭治民等人不服,向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重慶高院依法組成合議庭,依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該案進行了審理。

  重慶高院在審理後認為,彭治民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採取暴力、威脅和其他手段,有組織地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組織、領導其組織成員組織婦女賣淫,情節特別嚴重;安排並允許組織成員隨意毆打他人,任意毀損公私財物,情節嚴重;濫伐林木,數量巨大;以轉貸牟利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違法所得數額巨大;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向多名國家工作人員行賄250萬餘元人民幣,情節特別嚴重。

  重慶高院認為,彭治民等人的行為已構成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組織賣淫罪、尋釁滋事罪、濫伐林木罪、高利轉貸罪、行賄罪。彭治民作為組織、領導者,應對黑社會性質組織所有違法犯罪行為承擔責任;其餘被告人分別根據所犯罪行承擔刑事責任。遂駁回彭治民等人的上訴請求,維持一審法院的判決。

熱詞:

  • 彭治民
  • 涉黑
  • 股東
  • 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