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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打響制售假藥集群戰 一藥盒揭開20億案件

發佈時間:2011年11月21日 04:2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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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單位準備,出發!”17日,隨著公安部經濟偵查局局長孟慶豐的一聲令下,公安部打擊“720”系列特大制售假藥案件集群戰役在全國29個省區市170余個城市全面打響。

  此次行動共出動16000余名警力,破獲案件1280余起,抓獲犯罪嫌疑人1770余名,打掉制售假藥犯罪團夥350個,搗毀制假售假窩點1400余個,繳獲假藥3億余片(粒、支),按照正品價值計算超過20億元。

  回收藥盒 灌制假藥

  假藥已形成一條完整的産供銷鏈

  2011年7月20日,浙江金華市義烏出租車管理站在例行檢查中,發現乘客李某攜帶有大量的回收處方藥盒、説明書和防偽標簽。這立刻引起了警方的注意。

  經調查,浙江金華警方發現,浙江杭州以李某及其家人為主的藥品包裝材料回收團夥,通過物色當地及浙江省其他地區三甲醫院的保潔人員,利用該人群的工作之便,向他們收購各種使用過的處方藥包裝盒。

  通過對李某收購藥品包裝流向的跟蹤,警方發現,這些藥盒通過匯總和分類之後,主要流向北京的劉某和上海的陳某。而北京的劉某在收集藥盒的同時,還通過網絡大量出售藥品。這一調查引起了警方的高度重視。浙江省金華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副支隊長蔣益群介紹説,“收到包裝材料的人,同時有大量的藥品流出。根據國家藥品管理法,這些藥品是不允許私人銷售的,從價格上來説也是不正常的。所以,我們懷疑這些收到藥盒的人也在制售假藥。”

  隨著調查的層層深入,警方發現,活躍在北京的劉某及其團夥在購買包裝材料後,通過改批號、換包裝、灌裝低檔原料藥、注水勾兌等方法生産假藥。此外,他們往往利用報紙、雜誌、網絡等刊登廣告,誘騙患者直接郵購假藥。其中,利用互聯網兜售假藥情況突出,競價排名、論壇、廣告等往往成為他們的犯罪工具和平臺,一些網站、網頁上假藥信息充斥。而城鄉結合部、農村地區的小藥店、保健品店、私人診所、鄉村診室則是假藥流入的重點區域。

  從收購藥盒到藥盒的匯總分類,最後製造假藥並通過網絡銷售至全國多地,形成了一條龐大而完整的産供銷鏈條。

  地域廣 人員多

  制假犯罪呈現鏈條式、網絡化特點

  “我們在實踐中發現,諸多假冒偽劣産品違法犯罪活動都日益呈現出鏈條式、網絡化的特點,這導致各個擊破式工作方法難以取得突破性成效。因為打擊處理了某個點,如果不進一步深挖下去,還有數不清的點在和我們玩‘捉迷藏’。”公安部經濟偵查局知識産權處副處長王志廣説:“因此,我們現在的工作目標是通過‘點’來揭開其背後的整個鏈條或者網絡。發現一個網絡,就發動一場集群戰役。”

  所謂集群戰役,是指針對涉及地域廣、人員多,尤其是呈現鏈條式、網絡化特徵的違法犯罪活動,公安機關統一部署,聯合行動,通過各地警方的協調配合實現一網打盡。這種戰役一般要求同一時間同一行動,以免由於通訊聯絡的發達而走漏風聲,進而出現“漏網之魚”。

  為取得集群戰役的最終勝利,公安部利用信息化平臺實施扁平化指揮調度,11月17日上午,各戰區指揮部、各地警力均集結完畢,整裝待發。9時15分,公安部經濟偵查局孟慶豐局長通過視頻下達作戰指令。頃刻間,一張法網“鋪天蓋地”,一場打擊制售假藥活動的暴風雨席捲而來。

  集群戰役、視頻指揮有力地確保了公安機關在這次對抗中的優勢地位,實現了對犯罪嫌疑人和犯罪窩點的精確打擊。在全國29個省區市170余個城市,破獲案件1280余起,抓獲犯罪嫌疑人1770余名,打掉制售假藥犯罪團夥350個,搗毀制假售假窩點1400余個,繳獲假藥3億余片(粒、支),商標標識、藥盒、防偽標簽等包材4.2億余件(套),按照正品價值計算超過20億元。

  加大處罰 層層監管

  治理假藥氾濫須各部門發揮群力

  中國人民大學教授田宏傑指出,當前假冒偽劣産品犯罪活動表現出六大特徵。一是發案更加頻繁;二是涉案金額更高;三是社會危害越來越大,過去假冒偽劣商品主要是假酒、假奶粉,現在的假冒偽劣商品遍佈各個有利可圖的行業;四是作案手法多樣,日益呈現團夥化(生産流水線);五是作案真實世界與虛擬世界交織,加大了辦案的難度;六是逐步有黑社會性質的團體插手,假冒偽劣藥品涉黑、涉惡。

  新形勢需要新辦法。僅僅完全依靠公安機關事後打擊是不夠的,正如集群戰役一般,需要其他政府部門、社會等各方面力量的支持與配合。

  田宏傑説:“我國的懲治情況存在‘先天不足’。比如説,很多假藥是從正規藥店流入,這些藥店是‘明知故犯’還是‘過失’,很難區分。應該嚴格治理,吊銷其執照並且剝奪其從業資格。因此,要築牢打擊假冒偽劣第一道防線,即加大民事責任傾斜及行政處罰力度。”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曲新久提出,相關政府部門要注意回收及銷毀一些過期藥品及藥品相關産品。“希望在犯罪分子想利用藥瓶或回收藥瓶的時候就能發現其犯罪的苗頭,把犯罪傾向及早去除,而不是在其製造了假藥之後再來打擊治理。”

  除生産環節之外,專家還認為,在銷售環節,有關部門應該對互聯網、報刊等媒體和各級藥品交易會中的廣告發佈加強監管;在流通環節,有關部門應該對大批量藥品或可疑物品做到件件開箱檢驗,或對所有承運物品實施實名登記制度。如此,就可以全方位地打壓既有假藥的氾濫,同時,這些層層關卡能夠實現有效的預防。

熱詞:

  • 藥盒
  • 假藥案
  • 制售假藥
  • 漏網之魚
  • 警方發現
  • 藥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