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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警方破獲販槍案繳獲槍支近7千支(組圖)

發佈時間:2011年11月16日 10:1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新聞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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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專案繳獲的部分高倣真槍。

一擊即中,當場抓獲犯罪嫌疑人唐某。


  中新網昆明11月15日電 (記者 甘娜 陳雲燕 唐明龍) 近日,昆鐵警方從一起車站查獲的非法運輸槍支案件入手,順線追蹤、多警種協作、跨區域作戰,經過近三個月的縝密偵查,成功破獲“3.24”系列販賣槍支案,抓獲犯罪嫌疑人84人,繳獲槍支1612支(經鑒定具有致傷力)、倣真槍5378支,摧毀了一個利用網絡、物流公司集“供、運、銷”于一體的販槍團夥。

  暗度陳倉 “配件”箱中驚現槍支

  2011年3月24日14時許,昆明鐵路公安處昆明東站派出所貨場值勤民警例行對中鐵快運承運貨物進行安檢,當民警打開一件品名為“配件”的黃色紙箱時,1支APU、2支“勃殼”赫然眼前,三支槍做工精細,足以達到以假亂真的地步。這一重大案情很快逐級上報到昆明鐵路公安處,引起了處長陳紅躍的高度重視,經驗豐富的陳處長當即召集主管刑偵、技術部門的褚惠平副處長和有關領導一起研究,決定抽調專人迅速開展排查、鑒定。經查,該“配件”由昆明發往武漢,托運人為李某,收貨人張某。在鑒定過程中,民警們發現,3支槍均以氣體為動力發射彈丸,且均具有致傷力……究竟是誰,把槍支放在本應是“配件”的貨箱內?是掩人耳目還是不經意所致?這裡面究竟隱藏著什麼不為人知的目的?

  順藤摸瓜 托運人原是網絡“軍火商”

  案情引起了昆明鐵路公安局、處領導的高度重視,多次召開會議對案件情況進行專題研判,並立即抽調刑偵、技術、技偵共70名警力,組成“3.24”專案組,全力開展案件偵破工作。

  “以槍找人,深挖戰果!”找到托運人李某,就成為了偵破3.24案件的關鍵一步。按照指揮部命令,專案組根據貨運單據上提供的信息,圍繞發貨人李某展開調查。4月21日,專案組民警根據線索找到昆明市彌勒寺新村某小區單元樓口。“呲,呲,呲……”一陣刺耳的金屬碰撞聲從402號室內傳出。滿頭大汗、手握電鑽正在改裝槍支的李某此時正忙得不亦樂乎,面對“從天而降”的民警,驚訝得張大了嘴。專案組當場繳獲改錐、套筒、銼刀、電鑽等大量用於改裝倣真槍支的工具以及販賣槍支的記賬清單。

  隨著李某的落網,一場短兵相接的較量隨之展開。經審訊,李某交待,其通過網上發佈信息的方式,“以槍會友”尋覓“有緣人”。期間,向一自稱唐某的人購買了槍支,為避免被查到,故意改寫貨物名稱採取物流運輸的方式將槍支賣給張某(收貨人)。期間,李某曾向唐某、劉某夫婦和呂某、趙某夫婦購買槍支130余支,並分別販賣給了曲靖的孫某、馬某,貴陽的彭某、上海的孫某等人。

  循線出擊 住宅小區暗藏“兵工廠”

  根據李某供述,專案指揮部迅速調整工作策略,兵分兩路,一組偵查員以雲南省內的下線買家為工作重點,全力開展槍支去向的追查和收繳工作;另一組偵查員以上線賣家為重點,力爭儘快將其抓獲,查明槍支來源。

  5月23日,偵查員在曲靖市“合金彈頭”野戰服裝用品店抓獲犯罪嫌疑人孫某,繳獲槍支30支及大量配件。經審訊,孫某供述:槍支系向昆明市“風語者”野戰服裝店店主馬某購買,準備在曲靖進行販賣。同時,其曾多次向馬某、李某購買過同類槍支共計100余支。隨即,專案組乘勝追擊,根據孫某供述,于當天抓獲35名“槍友”,收繳槍支53支。于5月27日分別在順城街、永安商場抓獲犯罪嫌疑人馬某及呂、趙夫婦。

  5月28日22時許,專案組在昆明世紀城小區某單元樓抓獲唐某,並在唐某住所及其地下室倉庫內查獲高倣真槍818支,倣真槍4379支及大量槍支配件。審訊中,唐某稱其自2011年2月以來,先後從鄭州的“小鄭”和廣東澄海托運城林小姐處多次購買高倣真槍800余支,採取物流運輸的方式,謊報貨物名稱運至昆明,再通過李某、馬某等人分銷至雲南昆明、文山、大理、玉溪、德宏、麗江以及貴州貴陽等地。呂、趙夫婦供述,2010年12月份以來,他們從廣東省汕頭市“阿波”處多次購買高倣真槍200余支,也是採取物流運輸、謊報貨物名稱的方式,將槍支運至昆明,再分銷至雲南昆明、紅河等地。

  至此,一條非法販賣槍支的犯罪網絡逐漸清晰,由福建、廣東等地供貨商提供槍源;唐某和呂某、趙某夫婦從福建、鄭州、廣東等地供貨商拿貨,再向下分銷給李某、馬某等人,為一級批發商;李某、馬某為孫某等販賣者提供“貨源”,為二級分銷商;孫某等人面向消費者販賣槍支,為直接販賣者。

  重兵集結 跨區域作戰堵源截流

  掌握槍支購銷網絡後,專案指揮部于6月1日再次進行專題研判。鋻於案情重大,該團夥涉及面廣,昆明鐵路公安局將前期偵查情況作了系統整理後,逐級向雲南省公安廳、公安部作了請示彙報。該案引起了公安部領導的高度關注,迅速將該案列為公安部[2011]2號專案。在公安部、鐵道部公安局、雲南省公安廳等上級公安機關的組織協調下,廣州、鄭州、南昌等鐵路公安局及雲南省內各州縣公安機關積極參與到案件偵破中。

  6月2日至11日,在各地公安機關的大力支持和協助下,專案組偵查員輾轉幾千公里,分赴昆明、麗江、通海、峨山、文山、蒙自、開遠、個舊市和貴州省貴陽市分別抓獲犯罪嫌疑人謝某、蔣某、李某、黃某、祁某、谷某、方某等13名及購買槍支的嫌疑人20名,收繳高倣真槍、倣真槍600余支。

  接下來的審訊工作可是一場艱難的硬仗!謝某等人任你怎麼問話卻都一言不發,實在被問急了他便裝瘋賣傻,專案人員堅持與其鬥智鬥勇,直到逐步瓦解對方的心理防線。

  6月16日,專案組在鄭州鐵路公安局協助下,抓獲4名犯罪嫌疑人盧某、槐某、梁某、孫某,收繳400余支倣真槍。經查,盧某、槐某為陳某(在逃)、梁某夫婦的雇工,孫某為鋼珠子彈供貨商,陳某(在逃)、梁某夫婦為銷售槍支的供貨商。6月17日在廣東省汕頭市抓獲犯罪嫌疑人林某。6月17日、29日主要犯罪嫌疑人王某及陳某被列為網上在逃人員。

  7月15日,陳某迫於壓力,主動向昆明鐵路警方聯絡投案自首。

  至此,經過112天的縝密偵查,昆明鐵路公安局“3.24”專案組成功破獲非法槍支買賣案,抓獲犯罪嫌疑人84人,一個涉及雲南、貴州、河南、廣東、廣西5省的非法買賣槍支網絡被徹底摧毀。

  昆鐵警方提示:我國法律對槍支的製造、配售實行特別許可制度,未經許可,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製造、買賣槍支。《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法》明確規定:“禁止任何單位或個人違反法律規定持有、製造(包括變造、裝配)、買賣、運輸、出租、出借槍支。”同時根據刑法有關條款,非法製造、買賣、運輸槍支、彈藥的,可判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可判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熱詞:

  • 李某
  • 昆明東站
  • 警方破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