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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余姚醫管辦人員利用職務之便騙取醫療金68萬

發佈時間:2011年11月10日 18:3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新聞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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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寧波11月10日電(記者 何蔣勇)2005年4月至2011年4月期間,施岳明利用擔任浙江省余姚市馬渚鎮人民政府醫管辦工作人員的職務之便,在為該鎮新農醫參保人員住院結算報銷過程中,偽造他人住院發票及資料手段向該市醫管中心報銷,共計87單位負責人,騙取合作醫療金68余萬元。近日,記者從余姚市法院獲悉,因涉犯貪污罪,施岳明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並處沒收財産二萬元。

  據了解,早在2004年的時候,投保商業險的新農合參保人員到醫管辦申報住院費用,同時需要費用匯總清單、發票等原件和複印件外加保險公司的保單,程序比較正規,審查較嚴,但之後醫管中心報銷直接憑藉保險公司發票和資料複印件就可通過審核並領到結算單。

  1954年出生的施岳明是余姚市某鎮醫管辦的工作人員,在長期的業務辦理過程中,他注意到了這一情況。2005年4月,施岳明第一次利用了這一漏洞,偽造報銷結算單。為避免他人懷疑,其讓該鎮渚北村村委婦女主任夏愛娣在假結算單上簽字代領10次,夏愛娣明知報銷資料係偽造,仍在新農醫住院報銷結算單上簽字代領,夥同施岳明共同騙取合作醫療金。

  記者從余姚市人民法院獲悉,日前,余姚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施岳明、夏愛娣犯貪污罪,于2011年8月25日向該法院提起公訴。該院于同日立案,並依法組成合議庭,適用普通程序審理“被告人認罪案件”的方式,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

  據該法院經查明:2005年4月至2011年4月期間,被告人施岳明利用擔任余姚市馬渚鎮人民政府醫管辦工作人員的職務之便,在為本鎮新農醫參保人員住院結算報銷過程中,採用秘密複印本轄區內病人的住院發票等資料,私刻中國太平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國平安人壽公司理賠章、將參保人員的姓名、合作醫療號、住址等信息通過影印機複製粘貼、偽造他人住院發票及資料手段,向市醫管中心報銷,共計87單位負責人,騙取合作醫療金共計人民幣681798.07元。

  據悉,被告人施岳明為避免他人懷疑,要求被告人夏愛娣在假結算單上簽字代領10次,被告人夏愛娣明知報銷資料係偽造,仍在新農醫住院報銷結算單上簽字代領,夥同被告人施岳明共同騙取合作醫療金83255.03元,並分得贓款共計人民幣55000元。

  此前,余姚檢察院有幹警對案件做了剖析。施岳明所偽造參保人員總共可分三類。一種是那些事實上參加了新農村合作醫療,但身體康健並未生病,不需報銷的;第二種人員雖然是該鎮居民,但自身並未參加新農村合作醫療,在當事人不知情的情況下,施岳明卻主動繳費將他們“被參保”了;第三種是那些非本鎮人員,由施岳明自由發揮、隨意編造身份並繳費參保。

  “對於我們來説這項制度很完善,沒有漏洞,但鎮、村級在執行過程沒有按照規定執行。”近日,浙江省余姚市衛生局吳姓副局長告訴中新網記者,各鎮、村一級如果都按照規定來執行的話,可以杜絕此類事情發生。

  最後,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施岳明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單獨騙取公共財物598543.04元,又夥同被告人夏愛娣騙取公共財物83255.03元,其行為均已構成貪污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施岳明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並處沒收財産計人民幣二萬元;被告人夏愛娣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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