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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南海施暴後媽被判刑 主動投案並患病獲輕判

發佈時間:2011年11月03日 05:4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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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佛山訊 (記者 張學斌、劉藝明 通訊員 南檢宣) 備受市民關注的南海後媽虐打女童案已有新進展。記者昨日獲悉,經法院審理,後媽鄧某的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但因鄧某在案發時屬限制行為能力人,曾自首供述罪行並得到女童父親的諒解。法院對其從輕處罰,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三年。

  上月,鄧某在丈夫陪同下返回茂名老家。

  案件回顧:

  後媽虐打3歲女童

  據公訴機關指控,3月30日20時許,被告鄧某因其丈夫藍永清與前妻所生的3歲女兒小娟不聽話亂扔垃圾,對小娟手打、腳踢並用衣架毆打,致小娟身體多處受傷。

  她還用菜刀割小娟的頭髮,又脫光小娟的衣服,用皮帶套住小娟的脖子後將其關在廁所內。

  當晚10時30分許,藍永清回家後將小娟送至醫院救治。4月1日,鄧某投案自首。經精神鑒定,鄧某屬待分類的精神病性障礙,案發時具有限定責任能力。

  案發後,藍永清向法院提交了一份申請,稱原諒鄧某的行為,請求法院從輕處罰。

  法院判決:

  被告患病並主動投案獲輕判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鄧某的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

  但由於被告人在案發時屬限制行為能力人,犯罪後自動投案,並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且本案因家庭矛盾而引發,被告人亦得到被害人的法定監護人的諒解,故依法對被告從輕處罰。

  最終法院判定,被告鄧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三年。

  女童父親:

  欲離婚遭鄧某家人反對

  10月12日上午,藍永清前往南海看守所接鄧某,鄧某表情木然。在旁人的示意下,鄧某唯唯諾諾説了句“開心,想回家”。

  今年5月,藍永清把小娟送回老家,自己前往增城打工。這次為送鄧某回茂名老家,藍永清特地辭了工。

  藍永清擔心小娟再遭後媽虐待,抱定了離婚打算,直接將鄧某送回其父母家。由於鄧某父母阻攔,離婚未遂。

  被打女童小娟的生母阮女士一直在東莞打工,上個月,爺爺帶著小娟前往大朗鎮與親生母親見面。看著曾經被打得遍體鱗傷的女兒,阮女士淚流滿面。但她堅決拒絕與前夫複合。據阮女士的親友稱,在沒生小娟之前,阮女士就曾被前夫毆打。

熱詞:

  • 鄧某
  • 後媽
  • 精神病性障礙
  • 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