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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齡童午休摔傷將嚴重影響今後發育 幼兒園被訴

發佈時間:2011年11月01日 03:1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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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記者王秋實)4歲女童小林(化名)在幼兒園午休時摔傷頭部,父母將幼兒園和其上級單位起訴到法院索賠7萬餘元。昨天記者獲悉,此案在密雲法院開庭審理。

  小林的父母稱,女兒從去年9月1日起到密雲某小學開辦的幼兒園學習。今年3月31日午休時,寢室內有其他小孩起床,老師去照看,睡在上鋪的小林被驚醒從床上摔落在地面上,導致頭部受傷。晚上,家長去接小林時,老師謊稱小林只是摔了一跤。晚飯時,小林出現嘔吐等症狀,診斷為急性閉合性顱腦損傷(中型)、腦挫裂傷等,住院治療29天后回家休養。

  除了頭部受到嚴重創傷外,醫院又不得不對小林做了2次頭部核磁和3次CT,並且因為需要做頭部核磁檢查打針,孩子三晝夜不能睡覺,身心受到極大傷害,對今後成長髮育造成了嚴重影響。幼兒園作為幼托機構,對此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上級法人小學應承擔連帶責任。

  被告的幼兒園稱,他們與中心小學是附屬關係,而且幼兒園沒有獨立法人,相關責任由中心小學承擔。被告表示,當時小林受傷並不是驚醒摔落,而是睡醒以後下床,從梯子上滑倒。出事後學校積極救治,並先給孩子支付了1萬元的醫藥費而且老師多次看望,已經盡到了應盡的職責。

  由於被告幼兒園不同意調解,法官沒有繼續主持當庭調解。此案未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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