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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隊長私收業主停車費被刑拘

發佈時間:2011年10月24日 03:4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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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記者于傑通訊員陳蕾)朝外大街某寫字樓保安隊長張某利用職權私自收取業主“包月”、“包年”地面停車費,最終因寫字樓取消地面停車位露餡。昨天,朝陽警方披露,張某涉嫌詐騙已被刑拘。

  今年7月12日,朝外大街派出所接到4名事主報案稱,他們都在朝外某寫字樓上班,自今年3月至6月間,先後與寫字樓保安隊長張某簽訂協議,按年或月交納停車費用。6月下旬,寫字樓取消地上停車位後,張某再沒露面。警方了解到,張某擔任保安隊長1年多,6月下旬突然辭職,連當月工資都未領,且寫字樓停車管理處從未收到張某轉交來的停車費。10月13日,民警在東城區一招待所內將張某抓獲。

  張某供述,寫字樓停車收費只能按小時計費,今年4月1日新的停車管理規定出臺後,停車費用上漲,許多業主多次提出希望能按月、按年繳費以節省停車費用。張某萌生了私收停車費的念頭,于3月至6月間先後與多名業主簽訂了長短期地面停車合同,每車按年收取3000至4000元,按月收取600至800元不等,共計收取費用3.8萬餘元。簽訂協議後,張某把車號一一告知負責收費的保安員,稱這些車是上面領導的關係戶,可以免停車費。

  今年6月中旬,寫字樓取消地上停車位後,事主向張某索還停車費,張某雖向幾名事主退還費用,但無力全部償還,只好離職逃避。

  目前,張某涉嫌詐騙已被朝陽警方刑事拘留。

責任編輯:劉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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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張某
  • 保安隊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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