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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密雲水庫野泳溺亡兩同伴遭索賠 法官未宣判

發佈時間:2011年10月02日 01:5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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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 (記者王秋實)14歲少年小杜與兩夥伴到密雲水庫游泳溺水身亡。小杜的父母將兩同伴及其家長、密雲水庫管理方一同訴上法院,索要各項賠償近40萬。昨天記者獲悉,此案在密雲法院開庭審理,被告家長稱自己的孩子不是組織者,不應對此負責。

  小杜的父母訴稱,今年8月1日上午,小杜和同伴小龐、小陽一同去玩耍,小龐提議去水庫游泳,並稱自己的游泳技術好,會保證沒事,三人一同到村北的水庫玩耍。在沒有任何安全措施的情況下,小杜滑向深水區溺水死亡。小杜的父母認為,同伴小龐、小陽和水庫的所有權人、管理人應對此負責,為此起訴索要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失撫慰金等近40萬元。

  法庭上,小杜兩同伴的父母表示,這是一起意外事故,同去的兩個孩子無過錯,不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小龐並不是本次游泳的組織者,三人結伴而行,並沒有約定的義務,小杜溺水死亡與小龐沒有因果關係。

  小龐的父母説,兒子曾囑咐過小杜一定要在岸邊不要下去,當得知小杜落水後,還上前進行救助,並將死者帶到岸邊。雖然最終未能挽救小杜生命,但在危急時做出的行動是值得肯定的。

  水庫的所有方和管理方是水庫所在地的兩村委會,其代理人稱,在水庫邊上設有警示標誌,他們有現場視頻為證,管理上沒有疏漏,在去水庫的路口有人值班,警示遊人水庫不能游泳垂釣,如果發生危險和他們沒有關係。

  由於雙方均同意調解,法官未當庭宣判。

  作者:王秋實

責任編輯:劉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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