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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突發血案 親友抬著19歲“輪椅男”自首

發佈時間:2011年09月23日 11:5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荊楚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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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天金報訊 為了所謂朋友義氣,他兩肋插刀衝鋒在前,然而,他付出的代價卻是慘重的:他的余生將在輪椅上度過。9月9日,黃岡團風縣鄒俊春涉惡團夥成員,19歲的童劍飛(化名)在其老母親的陪伴下,由四個親友抬著輪椅來到團風縣公安局投案自首。

    9月22日,團風縣鄒俊春涉惡團夥案在該縣法院開庭審理。同日,團風警方向本報詳細披露了該案背後鮮為人知的一些細節。其中,該團夥成員童劍飛的經歷令人唏噓不已。

  賭場收“臺子費”起衝突

  徹夜蹲守跟蹤刀砍“仇人”

    今年3月初的一天,黃岡團風淋山河鎮賈家田村熱鬧非凡,當地人在村廟凹戲場上搭起了臺子唱戲,一些村民在此搭起臺子賭博。

    發財的機會來了。在鄒俊春的組織下,團夥成員鄒某、苗某、張某等人,到場子上收“臺子費”。正在場子上玩的朱某,也是一個在武漢做工程建築的包工頭,其手下也有些馬仔。朱某認為,鄉里鄉親的玩一下,鄒俊春等人收“臺子費”不應該,雙方為此發生了糾紛,最後升級為鬥毆。因朱某是一個包工頭,手下有馬仔,鄒俊春一夥人並沒有佔到什麼便宜,兩名手下還被對方人馬打傷。

    沒有收到錢,反被對方打傷,鄒俊春心裏很不舒服。鄒俊春讓苗某帶著張某等人,伺機找朱某報仇。

    3月8日,鄒俊春獲知朱某在鄂州一家KTV迪廳玩,於是讓苗某、張某等人迅速趕赴鄂州,並在KTV外蹲守,伺機報復。

    朱某玩了一夜,苗某等人徹夜蹲守。3月9日早上6時,玩了一夜的朱某取道黃州,開車經團風前往武漢。苗某等人開著一輛車連忙跟著朱某,由於朱某開著一輛價值百萬的英菲尼迪小轎車,速度太快,苗某等人一直無法跟上。

    當日早上7時許,朱某在團風江北加油站加油,突然,4名頭戴“狗鑽洞”頭套的歹徒持菜刀、砍刀及鋼珠槍上前襲擊,朱某身中十余刀倒在血泊裏。與朱某同車的還有一男兩女,這三人因為在熟睡,未能看清歹徒的體貌特徵,也沒能看清對方所駕車輛的車牌號。這夥歹徒就是苗某等人。

  摸排走訪查出涉惡團夥

  “老大”南逃前車站落網

    傷人案件發生後,團風警方立即介入調查。然而,傷者朱某卻什麼都不願説,表示自己能夠“擺平”。

    但團風警方沒有放棄,經過摸排走訪,並通過調閱大量監控錄像發現,這夥歹人駕駛的銀色越野車是一輛車牌號為鄂A777的淩志越野車。

    警方通過調查了解到,朱某在黃岡淋山河鎮賈家田村和鄒俊春一夥發生糾紛,鄒俊春就有一輛淩志越野車,鄂A777的車牌套用的是武漢某機關一輛車的車牌號。

    此時,鄒俊春也似乎嗅到了風聲,他準備外逃躲避風頭。3月20日,團風警方獲悉,該團夥老大鄒俊春和團夥成員苗某、張某等三人,剛買了火車票,準備南下深圳“避難”,當日下午5:30,團風警方趕到武漢火車站,將還沒來得及上車的鄒俊春等3人抓獲。

    經過警方審訊,朱某正是被該團夥成員苗某等人持刀在加油站砍傷。

    根據三人交代,該團夥還染指了發生在團風的另外幾起案子。其中,2月24日,團風某建築公司員工易某,運磚到團風鴻路鋼構公司江北明珠工地,受到當地村民阻攔,犯罪嫌疑人李某(另案處理)和易某發生糾紛,易某先叫人來助陣,在少林寺學過功夫的李某與隨後趕到助陣的鄒俊春團夥成員苗某等人,手持鋼管製成的砍刀,將對方多人打傷,易某的一根手指也被砍掉。

    另外,2010年11月11日,鄒俊春團夥成員章某因瑣事和回龍山鎮居民汪某發生糾紛,章某後邀約苗濤、胡某、姚某等人持刀將汪某乘坐的出租車前擋風玻璃和後車門兩個車窗玻璃砸破。

  老母悔恨慟哭勸愛子自首

  同胞姐弟截然不同人生

    鄒俊春等3人落網後,團風警方對余犯進行抓捕。其間,警方多次上門做親屬的工作,9月9日,團夥成員童劍飛到團風縣公安局自首。讓警方唏噓的是,當天上午,童劍飛在母親的帶領下,由四個親友幫助,抬著輪椅,將童劍飛送到了公安局。童劍飛坐在輪椅上,無法動彈。

    經過警方了解,在傷害朱某後,童劍飛逃到武漢給人當馬仔。在陽邏大橋附近發生的一場鬥毆中,童劍飛衝在最前面,結果被對方用霰彈槍打傷,下半身嚴重受傷。

    事情發生後,童劍飛不敢告訴家人,在武漢療傷。警方通過其家人不停做工作,童劍飛才決定自首。

    團風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副大隊長吳晶介紹,1992年出生的童劍飛是他的老對手了,早在童劍飛17歲時,他就抓過童劍飛,當時童劍飛因為故意傷害被判有期徒刑8個月。“聽到他母親的哭聲,我心裏也不是個滋味。”吳晶説,勸童劍飛自首時,其母十分悔恨,不停慟哭,並説自己沒有教好兒子,不該慣壞了他。然而,童劍飛的姐姐,卻沒有那麼嬌慣,現已在某大學法律專業就讀,和弟弟走上截然不同的路。(楚天金報 文圖/特派記者周壽江 通訊員彭棟 郭華)

責任編輯:溫風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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