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法治圖文 >

夫妻為爭奪兒子撫養權當庭競價 寧要兒子不要錢

發佈時間:2011年09月20日 16:1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合肥晚報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合肥晚報訊 夫妻離婚,孩子歸誰?肥西一對夫妻離婚,為了爭奪兒子的撫養權,互相競價,最後法官請來了孩子,孩子做出了自己的選擇。

  余某和魯某原本是一對幸福的夫妻,雙方生育一個可愛的兒子,今年已經11歲。可因為生活瑣事,妻子以雙方性格不合、常常爭吵、已無法共同生活為由向肥西縣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與余某離婚,婚生子小余由原告撫養,被告承擔相應的撫養費。

  在庭前調解中,被告余某對離婚表示同意,但要求婚生子小余由其撫養,並且表示如果原告同意孩子由其撫養,不要求原告承擔撫養費。原告同樣不甘示弱,表示也可以不要求被告承擔撫養費,但孩子必須由其撫養。被告再次表示,如果原告同意孩子由其撫養,還可以給原告一定的經濟幫助。

  為了爭奪撫養權,雙方吵得是不可開交。原被告為了儘量減少對孩子的傷害,沒有把孩子帶到法庭。在法官的要求下,孩子終於來到了法庭,並當庭表示,願意隨母親生活。因為其生活一直由母親照顧,並且在學習上母親盡心輔導,學習也很不錯,而父親因平時較忙,很難照顧到自己。面對兒子的表態,被告最終放棄了孩子的撫養權,並自願支付一定的撫養費,原告也表示保證被告對孩子的探望權,並且在寒暑假方便時被告可以接孩子一起共同生活。

  (劉科委 本報記者 楊賽君)

責任編輯:邢斯馨

熱詞:

  • 夫妻離婚
  • 競價
  • 原告
  • 兒子撫養權
  • 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