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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恒基涉嫌假網簽 被判撤銷網簽賠償2萬元

發佈時間:2011年09月09日 02:3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北京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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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晨報訊(記者 荀覓)“我根本就沒買過房,但是首次申請經濟適用房卻被告知不合格!”石女士説。由於她的信息在網上為已經購得一套房屋,因此她申購經適房不得不被認定不合格。根據網上記錄,協助假購房網簽的是中大恒基,因此石女士將其訴至法院,要求賠償損失。昨天,記者從海淀法院獲悉,中大恒基被判撤銷網簽,並協助石女士恢復申購經適房資格,賠償石女士2萬元。

  今年年初,石女士開始申請經濟適用房,沒想到剛開始申請就被告知不合格,原因是石女士名下有一套房。隨後石女士在北京市房地産交易管理網上查到,中大恒基公司早在2007年10月就協助自己簽約了一套123萬元的房子。但對於石女士而言,自己不僅始終沒見到房,就連中大恒基也沒接觸過。石女士認為,假網簽導致自己沒能申購成功經濟適用房,因此要求中大恒基賠償自己10萬元的經濟損失。

  對此,中大恒基承認,公司相關負責人用石女士的身份證複印件與婁女士偽造了相關房屋買賣合同,並進行了網簽。目前該房屋仍登記在婁女士名下,並由中大恒基代理出租。但對於自己的過錯,中大恒基表示是員工失誤所致。公司並沒有侵犯石女士姓名權的故意,而且公司獲悉情況後想撤銷網簽,但由於聯絡不上石女士沒有撤銷成功。

  法院經審理認為,房地産經紀公司進行網簽需要買賣雙方簽約、審核等一系列程序,不可能因為簡單失誤所致。中大恒基盜用石女士姓名,構成對石女士姓名權的侵犯。法院最終判令中大恒基賠償石女士各項損失2萬元。

責任編輯:侯永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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