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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潔員吃顆葡萄被罰5000元 律師稱超市無權處罰

發佈時間:2011年09月07日 22:5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廣播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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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前幾天,北京樂購超市大興黃村店保潔員秦先生工作時,看見幾顆葡萄散在貨架上,“扔了怪可惜的”,就吃了一顆。此舉被超市防損部門發現,超市對秦先生所屬保潔公司作出罰款5000元的決定。保潔公司不認可,説“之前保潔員損壞了超市的門,罰了500元,這次吃顆葡萄就罰5000元?也太離譜了”。那麼,樂購有解釋嘛?樂購華北區徐女士説,“我們的出發點是通過經濟手段督促保潔公司管理自己的保潔員,至於罰款金額,由各門店自行規定。”

  想罰多少就罰多少?這樣的做法合適嗎?北京的熊烈鎖律師説,超市和保潔公司是兩個平級的民事主體,超市沒有對保潔公司作出處罰的權力,“超市的出發點可以理解,但即便雙方合同裏面有相關的約定,超市也只能找保潔公司要“違約金”,而不是罰金”。違約金一般為商品原價的30%,超市所定的5000元明顯太高了。也許超市和保潔公司積怨已深,“一顆葡萄”只是一個導火索,但它造成的影響卻遠遠不只一顆葡萄那麼簡單。

責任編輯:邢斯馨

熱詞:

  • 超市防損
  • 保潔員
  • 保潔公司
  • 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