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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暑期兼職處於裸奔時代 遇工資糾紛多忍讓

發佈時間:2011年07月29日 13:3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大河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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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酒行打工能學到很多酒類專業知識

在飯店打工的河南大學學生李亞婉累並快樂著

  閱讀提示

  發傳單,做家教,開補習班,組團打工……一到假期,不少大學生沒有回家,而是通過各種方式融入社會這個大家庭中,在各個崗位上做起了臨時工,積累社會經驗、體味生活艱辛,在賺取學費和生活費的同時,也錘煉了自我,強大了身心。

  然而,由於缺乏社會閱歷,他們中有一些誤入了“圈套”,安全狀況令人擔憂。7月6日《大河報》曾刊出《174名學生深圳打工不成露宿街頭》,而短期暑期打工遭遇討要工資難的新聞屢屢見諸媒體。如何讓這些內心單純而又真誠的大學生在法律武器的保障下,走過這段不太長也不太短的假期時光,更是一個全社會都要關注的話題。

  【體驗】打工,其實不容易

  ◎重點大學的“高材生”發了40份簡歷,卻沒有找到一份家教工作

  鄭州某重點大學的“高材生”小韓沒有想到,他發了40份簡歷,卻沒有找到一份家教工作。

  小韓説,暑假一到,自己就開始上網搜索打工信息,最終,決定做一份家教。在同學建議下,他來到老鄭大門口向過往家長髮送簡歷,但發了40份,還沒有找到工作。

  28日上午,記者來到小韓發簡歷的老鄭大北門,一個寫有“家教”二字的小牌子豎在馬路邊,10余名大學生手裏拿著簡歷向過往家長髮放。

  小韓説,女學生找家教特別吃香,但男生卻受到家長們的“冷落”。“一方面大多數家長點名要女生,我們根本沒有機會向家長介紹自己。另一方面,學校的女生沒有男生多,選擇做家教的也不多。”

  正在找家教工作的女生小劉比較幸運,她已經找到一份家教,現在還在找第二份。她的輔導對像是一個初三的女孩,女孩家離學校宿舍比較遠,她每天坐公交車來回要花3個小時。

  “家教的價格和以往相比沒有太多變化,小學生一個小時20~25元,初中生一個小時30~40元。”小劉説,如果是正式老師,兩個小時就能掙150元。但具體的價格還是需要和家長當面協商,能多掙1元是1元。

  “每天輔導兩個小時,能掙五六十元。我打算利用暑期的第一個月做家教,掙些書費和生活費,給家裏減輕點負擔。”小劉説,家裏畢竟不富裕,雖然假期很想出去遊玩,但總覺得不能花費父母的血汗錢。“做完家教後,暑假剩下的那一個月我就用來和朋友玩兒了。”她説,她現在正積極聯絡家教公司,想多做個家教,到時和朋友們能玩得更盡興。

  暑假裏,和小韓、小劉一樣走進城市、走進社會的人還有很多。他們或者選擇頂著炎炎烈日,向過往行人發傳單;或者組團南下,在某個工廠內度過流汗又流淚的兩個月;或者在涼風習習的晚上,在城市街頭擺個小攤,體味掙錢的艱辛。

  誰説大學生養尊處優?暑期一到,很多大學生沒有選擇回家,而是選擇融入城市,在城市的各個地方,體驗打工的辛苦和快樂。

  【感受】怎一個苦字了得

  ◎一天工作十幾個小時,手泡爛了,腳站腫了

  曾經有大學生將暑期打工的感受總結為五味雜陳4個字。酸甜苦辣鹹,暑期真味盡在於此。

  暑期,本是狂歡的節日,是放鬆的時段,是無數學子夢寐以求的好時光。但是,對於這些暑期選擇出去打工的大學生來説,暑期,甚至會成為一場噩夢。

  臨近暑假,鄭州某高校大學生小段在校園公告欄上看到一則啟事:南方打工,待遇優厚。小段説,當他獲悉是同年級的同學組織這次打工之後,就毫不猶豫地報了名,和20多名校友一起踏上了南下的列車。

  小段説,到了南方工廠後,所有人都傻眼了——廠裏規定,一天要工作12~14個小時,完不成任務就不讓下班;工作時,工頭隨時都會衝你發脾氣。“還有,廠裏要求幹活時一直站著,雙手要在水里加工去了皮的桃子。雖然戴著皮套,但到後來手還是被泡爛了,腳都站腫了。”

  “很多同學受不了,讓負責組織打工的同學和廠裏協調,結果不成功。不少同學第二天就直接卷鋪蓋回家,我就是其中之一。”小段説,最讓人接受不了的是,一些同學辛辛苦苦幹一個月,最後才拿700多元錢。

  小段説,儘管防打工受騙是老生常談的話題,但自己和同學依舊抱著僥倖心理,沒有選擇正規的、有資質的仲介,這是造成這次打工失敗的直接原因。同時,由於沒有簽正規的勞動合同,導致他和同學很多權利都得不到保護。

  和小段一樣進入黑廠的不在少數。記者瀏覽微博時,經常能夠看到一些誤入黑廠的大學生渴望逃離的心情。而剛剛進入工廠一天,就因受不了差勁的住宿條件和過大的工作強度,捲起鋪蓋逃回家的,也大有人在。

  網友“IReNe_xiang”在微博上用調侃的語氣書寫自己的酸辛:“讀書的時候,每到星期五就特別開心,終於可以放假了,終於可以上網了。現在的日子,對我來説,每個週五都是忙碌的前兆。暑期打工一到週五、週六、週日,忙得你恨不得多長幾隻手,幾隻腳……”連週末都閒不下來,怎一個苦字了得。

  【目的】

  為將來上一堂選修課

  ◎在夜市做賣羊肉串的助手,鍛鍊了交流能力和吃苦耐勞的意志力

  儘管辛苦,儘管勞累,但還是有不少人選擇了堅持,在外省上學的小劉就是其中的一位。

  前幾天,他剛回到了鄭州。他沒想早早去實習,只想找一個兼職工作做做,苦點累點都沒關係。最終,在他弟弟的幫助下,他找到了一個在夜市賣羊肉串的工作,雖然只是給別人打個下手。

  “剛幹了幾天,就腰酸背疼了。”小劉説,他深深體會到了賺錢的不易,在社會上立足的不易。每天晚上乘著夜色出去,一直要到淩晨才能拖著疲憊的身軀回去。小劉説,吃點苦受點累是值得的,工作期間,會遇見社會上形形色色的人,挑剔的顧客,收衛生費、攤位費等各種費用的市場管理人員,還有動不動就攆人的城管,這使他對社會多了一層理解,同時也鍛鍊了自己的交流能力,更鍛鍊了吃苦耐勞的意志力。

  網友“只怪獸叫超立”在微博中寫道,暑期打工,賺錢並不是最終的目的,真正的意圖是為了提前了解這個社會,到將來畢業的時候能夠快速地融入,而不至於輕易被淘汰。

  問卷星網站曾對大學生暑期兼職做過一個《關於大學生假期打工情況的調查問卷》。在被問到打工的目的這個問題時,有80.23%的被調查者選擇了“豐富經歷,為就業做準備”,而“在打工中了解自己,認識社會”的佔到了63.95%。選擇“家裏經濟不富裕,想為父母分憂,趁暑期打工賺點生活費”的不到四成。可見,大學生暑期打工,更看重的是打工的過程。他們把暑期兼職當成了一堂選修課,為將來的就業做足準備。

  而有網友更是調侃道,經歷過暑期打工後,深切體會到頭腦+知識+文憑+社會經驗的重要性。痛定思痛,決定回到學校後奮發學習,不然將來只有做包身工了。

  【隱患】大學生暑期兼職,處於“裸奔時代”

  ◎大學生的臨時打工行為不受《勞動法》保護

  在鄭州某高校機械學院讀大三的侯同學在剛剛過去的這個假期的經歷很有代表性。一進入假期,他就著手找工作,在住宿區的廣告欄上發現一些號碼。幾經聯絡,便直奔“某某公司”,得到一份辦公室文員的短期工作。

  一個月後,當他準備打起行李回家時,老闆以各種理由拖延甚至扣發工資,眼看著自身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他卻無能為力。

  對此,河南力天律師事務所主任丁香説,目前學生假期打工是普遍存在的情況,存在問題也是客觀的。因為大學生的身份還是學生,工作也是臨時性的,這種行為並不受《勞動法》保護。在我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中有相關規定,在校生利用業餘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就業,未建立勞動關係,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

  大學生暑期打工,無論是首端還是終端,都缺乏有關法律的保護和約束。大學生的安全和合法權益基本都處於無保護狀態,更有甚者,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誤入傳銷陷阱。可見,大學生的暑期社會活動,還徘徊在“裸奔時代”。

  【數據】遇工資糾紛,大多“聽之任之”

  ◎三種調查均説明,部分學生的安全意識和法律意識不強

  一些不法分子和企業肆意對暑期臨時工的合法權益進行損害,以實現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諸如此類事件之所以頻發,也與一部分學生的安全意識和法律意識不強有關。

  在上述問卷星的調查問卷中,在回答“你暑期打工最大的困難”這個問題時,有52.33%的人選擇了權益保護。可見大學生暑期權益保障方面問題的嚴重性。但當被問到“如遇到打工受騙的情況你怎麼做”時,雖然有46.51%的人選擇找相關執法部門解決,但依然有36.05%的人選擇“算了吧,就當買教訓”。

  而第一調查網上一篇《大學生,假期你做些什麼》的調查問卷中,關於打工期間遇到工資糾紛你會怎麼辦的問題,竟然有122票投給了“聽之任之”,比例高達52.14%,排在第二位的是找老闆協商,約佔30%左右,而選擇去找相關部門投訴的比例竟然只有15%。

  對此,《大河報》新浪官方微博發起一個“大學生暑期生存狀態”的調查。針對如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有71%的網友認為應該提前和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協議,有25%的人認為應該用法律的武器來武裝自己,但依然有21%的人覺得無所謂,吃一塹長一智,慢慢就變聰明了。

  也有網友質疑説,合同不是你想簽就能簽的,而更多的人則認為找工作應該通過正規的渠道。

  【説法】律師:簽訂協議是關鍵

  ◎書面協議是法律認可的證據,可以確定雙方的勞動關係

  暑期大學生出外打工的現象,因是大學生的自主行為,大多高校都堅持不參與不倡導不反對的原則。但針對大學生暑期兼職維權難的問題,有關人士建議教育系統建立一個專門為大學生維權的機構,充當學生的“保護傘”,也不至於發生大學生出事後求救無門的情況。

  河南力天律師事務所主任丁香説,大學生暑期打工最好通過校方組織,學校、用人單位和學生要簽訂三方協議,對三方的權利、義務等做出規範,這樣大學生的安全和權益都能得到保障。

  “如果大學生自己通過仲介找工作,最好選擇那些正規的、信譽好的仲介機構,同時與仲介機構簽訂一個書面協議,明確雙方的責任,如果出現用人單位不存在或拖欠工資的情況,仲介機構要承擔相應的連帶責任。”丁香説。

  丁香説,目前我國的法律對大學生打工並沒有明確的相關規定。大學生要和用人單位簽訂一個書面的協議,把工資、崗位、工作時間等以書面的形式約定下來。書面協議是法律認可的證據,可以確定雙方的勞動關係。一旦出現糾紛或者權益受到損害,大學生就可以到勞動部門投訴,追究違約者的責任。

  【借鑒】社區組織,讓大學生暑期打工更有意義

  ◎經八路街道辦事處連續兩年為貧困大學生提供暑假打工機會

  “大學生暑期打工,絕不應該是端端盤子、發發傳單這麼簡單,而是應該真正學到有用的知識。”昨天下午,鄭州市經八路街道辦事處黨工委委員劉紅霞説。

  關鍵是,她不僅這麼説,還這麼做了。今年暑假,15名貧困大學生通過該街道辦事處的幫助,根據所學專業和興趣,在位於該社區的相關企業上班。

  河南農業大學大二學生小曹是15名幸運者之一。她説,她學的是會計,獲悉經八路街道辦有暑假打工機會後,立即報了名,因為準備充分,在演講時打動一家公司,並被“錄用”。公司經過簡單培訓後,就安排她在辦公室,做一名助理會計。因為和所學專業對口,雖然累一些,但是每天能學到很多有用的東西。她已經和公司簽過協議,工作一個月,就能拿到1500元的工資。

  劉紅霞説,為了幫助貧困大學生暑假打工,街道辦事處主動和轄區企業的黨支部聯絡,爭取到15名在企業“高薪打工”的名額,一個月工資在1000元到1500元之間,貧困生報名後通過演講推介自己,以爭取相關企業“錄用”。

  “這樣的‘高薪打工’活動我們街道辦從去年就搞了,效果很好,大學生和相關企業反響都不錯,一些大學生還通過打工時積累的人脈,畢業後直接到該企業參加工作。”劉紅霞説。

  然而,記者查閱相關資料後發現,社會上類似這樣的機會並不多見。大多數大學生還掙紮在暑假打工無組織、無秩序的漩渦中,並飽受其害。

  溫馨提醒

  暑期騙術的三種類型

  第一種是騙錢,一些仲介通常謊稱工作條件上乘,並要求上班前交一定數額的押金,等求職者交完押金後,則謊報上班地點和時間,待求職者準備上班後,不法分子借機“失蹤”。

  第二種是騙力,一些工廠借助大學生法律意識淡薄,強迫加班加點,甚至剋扣工資,特別是招收網絡打字員的工作,很多都是騙人的,一般會試用求職者一段時間,之後以各種理由拒絕。

  第三種是騙色。一些招聘廣告打著娛樂場所招工的幌子,以高額回報為誘餌,騙取單身年輕女生信任,有些公司或個人則要求單獨會見女生,實則是借機對其實施侵害。(大河報 □見習記者劉瑞朝王磊實習生馬玲玲裴申申文記者李文波圖)

責任編輯:夏金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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