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倣真槍外表殺傷力逼近真槍 犯罪上升需修法規制

發佈時間:2011年07月27日 12:3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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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調查

  本報記者 范傳貴

  本報通訊員 張勝利 郭藝輝

  調查起因:河南一農民涉嫌非法買賣槍支罪一案在新密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調查發現:各種類型的倣真槍不斷出現,其外表與殺傷力也越來越接近真槍,使用倣真槍進行犯罪也呈現上升趨勢

  調查結論:一些新型倣真槍已經在槍支管理法的管制之外,現行槍支管理法亟待修改完善

  “出售單發手狗,左輪雙動式,氣體直接壓入彈殼發射,跟真狗彈一樣……”這樣的廣告在普通人看來往往摸不著頭腦,但喜歡槍支的“內行人”河南農民張冬偉不僅深通其意,還做起了有關“狗”的買賣。

  這裡的“狗”在軍事迷眼中,指的就是“槍”。張冬偉因喜歡槍支,先後花了4000多元從鄭州一不法商販處購買了7支倣真氣槍和倣真電動槍,其中5支用於販賣。今日,張冬偉涉嫌非法買賣槍支罪一案在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法制日報》記者調查發現,張東偉墜入法網的背後,源於網絡販售倣真槍交易猖獗。

  然而,由於網絡交易的隱秘性,辦案機關往往抓得到買方卻抓不到賣方,面臨定罪難等困境。此外,現行槍支管理法多年未修,許多具有殺傷力的倣真槍仍被排除在管制之外,而入罪門檻過高等因素也困擾著具體的司法操作。鋻於此,有專家建議,應儘快啟動對槍支管理法的修訂。

  賣三支“狗”賺了1800余元

  47歲的張冬偉酷愛槍支。2010年下半年,他在新密市北環路開辦了一家戶外運動俱樂部,結識了許多和他有著共同愛好的“槍友”。這個精明的棄農從商者從中看到了“倣真槍”的巨大商機。然而,想找一個進貨渠道,卻讓他頗費腦筋。

  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工夫。一天,張冬偉在網絡上瀏覽新聞時,一個偶然彈出的網頁窗口引起了他的注意這是一則非法銷售倣真槍的廣告,張冬偉仔細瀏覽後,終於找到了一條進貨渠道。

  他循著廣告中的提示,坐了一個小時車來到了鄭州小商品批發市場,並找到了他的“貴人”市場中一個銷售玩具的小攤販老闆。老闆聽説來意後從自己開的網店上調出了倣真槍圖片,由張冬偉挑選。選中後,店老闆讓張徑直回家,通過物流將倣真槍送到他的店舖中。

  新密市人民檢察院查明,2010年8月至2010年12月期間,犯罪嫌疑人張冬偉在鄭州市小商品城內,通過以上所述小販購買了7支高倣真槍(均通過網上購買、物流發貨)。其中4支高倣真手槍、3支高倣真長槍(一支高倣真AK步槍,兩支高倣真M16步槍)。收到貨後,張冬偉將一支進價1200多元的高倣真AK步槍,以1500多元賣給孫某、一支進價1300多元的高倣真M16步槍以2000元錢賣給靳某,另一支進價800多元的高倣真M16步槍,則被其以1600元錢左右的價格賣出。

  賣了3支“狗”,張冬偉足足賺了1800余元。他還留下一支高倣真M16步槍、一支高倣真手槍供自己玩耍。

  但這樁一舉兩得的買賣不久就為他招來了牢獄之災。2011年5月,張冬偉被公安機關抓獲。經鄭州市公安局刑事科學技術研究所鑒定:張冬偉買賣、儲存的幾支高倣真槍具有“殺傷力”,均可列為真正的槍支。

  新密市檢察院審查該案後認為,槍支彈藥是國家明令禁止私人買賣的危險物品,任何非法買賣槍支彈藥的行為,都應受到法律的嚴懲。犯罪嫌疑人張冬偉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向他人販賣具有殺傷力槍支的行為,危害了公共安全,其行為已涉嫌非法買賣槍支罪。

責任編輯:張毅

熱詞:

  • 倣真槍
  • 殺傷力
  • 真槍
  • 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