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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客新馬泰遊買回萬元假寶石 旅行社:將助退貨

發佈時間:2011年07月11日 05:1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北京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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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晨報(記者 鄒樂)市民關女士參加中國和平國際旅遊有限責任公司組織的境外遊,在安排的購物點購買了5顆“寶石項墜”,回來鑒定卻意外發現是“合成水晶墜”,氣憤之下,關女士要求旅行社協助退貨。昨天,當事旅行社表示,將會按相關流程協助消費者退貨。

  關女士説,6月底,她和父親一起報名參加中國和平國際旅遊有限責任公司組織的新馬泰11日遊。在馬來西亞的一家旅行社指定珠寶店內,關女士的父親被一款黃綠相間的項墜吸引了。關女士説,見父親動心,銷售人員拿出一張寫有“寶石”的鑒定書,極力推薦這款“南非孔雀石”。

  “當時每顆標價是7000元,銷售説要是看中了,價格好商量,導遊也説不會有假貨。”最終,關女士的父親以每顆2500元的價格,共計12500元購買了5顆,準備回去送給5個女兒做紀念。

  回國後,老父親的一番心意,讓幾個女兒十分感動。不過,關女士一次無意的詢問改變了這一切。一家商場的銷售人員告訴關女士,這並非孔雀石,而是合成水晶,不值幾個錢。隨後,關女士找到專業鑒定中心進行鑒定。昨天記者見到了該鑒定報告,鑒定證實項墜確實為“合成水晶”。關女士認為,自己是在旅行社指定的購物點買到了“假貨”,旅行社有責任和義務協助退貨。

  昨天,記者聯絡到當事旅行社。工作人員表示,已將關女士的材料提交上去,將按照相關流程協助消費者退貨。問及是否有其他消費者申請退貨,對方稱暫時沒有接到。

  記者了解到,按照國家旅遊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聯合下發的規定,新版出境旅遊合同中,遊客在行程單安排的購物點所購物品係假冒偽劣商品時,組團社應當積極協助旅遊者進行索賠,自購物之日起90日內,旅遊者無法從購物點獲得賠償的,組團社應當先行賠付。

責任編輯:張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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