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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不滿老闆腿瘸個矮賺錢多 三次放火燒廠被判

發佈時間:2011年07月07日 06:0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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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對老闆不滿,因為老闆是個瘸子,個子小,卻賺大錢;他三次放火燒廠,因為他要老闆為這“不公”埋單。他眼中的老闆是個無能的人,他覺得自己辛苦工作卻賺不到大錢,仇富心理讓他作出放火的瘋狂決定,偏執的個性讓他最終受到法律的制裁。經浙江省台州市黃岩區檢察院提起公訴,6月27日,黃岩區法院以犯放火罪判處黃林有期徒刑四年,判處楊健有期徒刑二年零六個月。

  黃林是模具廠的一名小工,每月工資3000元左右。簡單乏味的工作讓他産生不少抱怨:老闆每天開好車,坐辦公室,人都看不到,賺錢這麼容易,我每天辛辛苦苦幹活,卻賺不到多少錢,這不公平。每當聽到黃林的牢騷話,同事們都一笑置之。

  今年1月7日,上夜班的黃林作出一個瘋狂決定,他要把廠子燒一下來嚇唬嚇唬老闆,發泄他心中壓抑許久的不滿。當晚7點左右,黃林出去買了一個打火機。回到車間,看到只有同事楊健在,便把自己的想法告訴了他。楊健聽了嚇一跳,推託説不敢。“有什麼好怕的,你幫我看一下,沒人看見就好。”楊健同意幫忙望風。

  黃林向楊健要了一支煙出去了。他選擇在變壓器和倉庫之間點火,為了不被人發現,他躲在廁所邊將點著的香煙朝變壓器方向扔去。但是,香煙掉在了變壓器的空心樓板上沒有著火。心有不甘的黃林回車間再向楊健要了支煙,同樣站在廁所旁扔,這次扔在一堆尼龍紙上。黃林故意走進廁所等了兩三分鐘才出來,結果看到香煙還是滅了。

  回到車間的黃林有些失望,他自言自語道:“等一下我用塑料棒點。”過了一會兒,黃林從地上撿起一根塑料棒又出去了。這次他將點燃的塑料棒朝堆放著木板、紙板的墻角扔去。不久,回到宿捨得黃林特地打電話向楊健詢問有沒有著火,楊健後來回電稱,火已經著起來,火勢挺大,十幾個人正在滅火。

  第二天,回到廠裏的黃林看到昨晚起火的地方墻壁已經被燒得漆黑。但是,一場大火並沒有釋放黃林心中的不滿,他覺得要繼續嚇唬老闆。

  幾天后,黃林買了一張手機卡,向老闆娘發短信,大意是要一百萬元,否則將燒了整個廠。見老闆娘沒有回應,黃林通過深夜打電話、發短信的方式繼續騷擾。黃林還頗為得意地對楊健説,我發短信去嚇唬老闆,老闆被我嚇死了。

  短信的內容引起了老闆的警覺,原本以為廠裏大火是一次意外,但在收到一條條恐嚇短信後,他判斷這是有人故意放火,於是在3月19日向公安機關報了案。

  經過公安機關的偵查,目標鎖定工廠職工黃林有重大作案嫌疑。經訊問,黃林承認了所有事實。

  現年28歲的黃林是黃岩本地人,身材高大,16歲初中輟學後便一直在做模具。説起放火的原因,黃林毫無避諱地説:“我對老闆這麼有錢一直不滿,就想放火嚇唬他。”黃林交代説,老闆是個瘸子,個子又這麼小,平時開保時捷,坐在車裏人都看不到,看到他這麼有錢,自己卻賺不到錢,心裏有點不平衡。

  同事余某回憶説,當晚火勢很大,著火點離成品倉庫只有一墻之隔,幸虧救火及時,否則整個廠區著火,後果不堪設想。

  老闆娘孫某稱,黃林惡意騷擾期間,曾接通過他的一個電話,也曾坦率地告訴他,如果在廠裏受到不公正待遇,可以來找她説。但是,電話那頭黃林沒有出聲,挂斷電話後依然固執地堅持自己的想法和做法。孫某説,因為擔心公司的安全,自己一直嚴重失眠。

  了解黃林的同事説,他是一個內向的人,不善交流,個性比較偏執。而當天開庭,黃林坦言,放火只想嚇唬嚇唬老闆,發泄一下心中不滿,以為只是個小事,沒想到會到犯罪這麼嚴重。

  檢察官指出,本案中的被告人黃林,將自己生活的辛苦、鬱悶、煩躁轉嫁到對老闆財富的嫉恨上來,甚至將財富擁有的多少和身材的高大與否畫等號,這是十分可笑的。仇富心理本身並無好壞,關鍵看你如何理解、化解它,有些人能激勵自己,定下目標,好好努力,獲得成功;有些人則悲鳴社會不公,暗自消沉,甚至違法犯罪。

責任編輯:吳衛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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