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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説法]少女媽媽(20110628)

發佈時間:2011年06月29日 16:2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網絡電視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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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播出時間:2011年6月28日

    記者:湯貝妮

    攝像:朱大為

    編輯:湯貝妮

    主持人:撒貝寧

    嘉賓:中國政法大學教授 曲新久

    主持人:各位好這裡是《今日説法》歡迎走進我們今天的節目,十幾歲的年齡對於一個女孩來講正是愛做夢、愛幻想對未來的生活充滿了最美好的期待,並且應該是在社會的關愛之下健康成長的年紀,但是這一切對於江西上饒的小楊姑娘來講已經是一個遙不可及的夢了。

    2011年5月4日下午15:00左右受害人楊某到我們刑警大隊報案,自稱2004年還是2005年的時候被我們鉛山縣太源鄉西坑村的一個村民把她強姦了。報案的女孩叫小楊看起來剛剛成年,如果她説的是事實2005年就被人強姦了,那麼那個時候她也只有十二三歲屬於幼女,聽到這樣的情況警方感到案件非同一般。犯罪嫌疑人陳某他以誘騙式的方式把她(受害人)帶到鉛山縣太源西坑村一個鄉下偏遠的他自己的家裏,帶回去之後就一直強行留下把她滯留在家中長達六七年時間,相繼在2006年 2008年兩年時間生了兩個女兒。

    警方首先查找嫌疑人陳某戶籍信息上顯示嫌疑人陳後益1966年生人,是江西省鉛山縣西坑村的村民,他有兩個女兒分別是2006年和2008年出生的,但是戶籍上沒有妻子的信息。就通過各方面的了解摸排當地派出所的大力協作就確定了犯罪嫌疑人仍在家裏面。今年5月5日嫌疑人陳後益在家中被警方抓獲,而當年小楊被侵害時確切年齡只有12歲。

    小楊告訴我們她的親生父母都已經去世了自己是個孤兒,小小年紀就被養父母一家收養,經常挨打受罵。2005年的一天也就是在她12歲的時候她和養母大吵了一架從家裏跑了出來噩夢也就是從那個時候開始的。

    小楊的同學叫青青當時小楊離開家後就是這個青青帶著她四處遊玩一直沒有回過家。小楊稱一直吃住在青青家,這個期間她的養父母一直也都沒有找過她,離開家的日子小楊和青青大多在鐵路附近玩,那個時候上饒火車站正在維修施工一來二去她們認識了在鐵路上打零工的陳後益。

    小楊説其實剛和那些成年男人接觸她還是有點害怕的,他們看起來黑黑粗粗的,還經常開一些低俗的玩笑,可是想到回家就會挨養母的打不如現在這樣自由自在,回家的心也就漸漸淡了,直到有一天那個叫陳後益的男人靠近了她並且在鐵道旁邊的工棚裏侵犯了她。小楊告訴我們説由於當時她太小了不知道陳後益對她做了什麼,只是隱約感覺身體有些異樣。她甚至沒跟小姐妹青青説起過沒過多久陳後益提出要帶她回老家。

    據陳後益回憶 2005年5月他帶著小楊回到了自己的老家。就這樣陳後益帶著小楊在老家開始像夫妻一般生活在一起了,陳後益在家砍毛竹種地而這個時候從小在城里長大的小楊內心開始掙扎了。小楊説這麼多年她也想過要逃可一是自己當時太小身上也沒有錢,二是也不認識回家的路最重要的是在那裏她失去了自由。2006年 小楊在鄉里的衛生院生下了一名女嬰,兩年後她的第二個女兒也降生了。陳後益卻告訴記者他和小楊之間的一切都是小楊自願的,自己和家人也沒有限制過小楊的人身自由。

    村民們説小楊走了之後陳後益就自己帶著兩個孩子靠幹農活過日子 直到被警方抓捕。有一個問題陳後益村子裏的人都不明白,既然小楊當年失去了人身自由與陳後益生活多年是被迫的那麼為什麼她在離開陳後益一年之後才到公安局去報警呢?小楊説從山裏出來之後

    她一直在外面打工最後是思念女兒心切才到公安局報的警,今年5月5日警方抓獲了陳後益同時也把兩個女兒帶下了山交給了小楊。

    主持人:今天我們請到演播室的嘉賓是中國政法大學曲新久教授,曲教授您好,警方認定這個陳後益涉嫌的是強姦幼女罪,但是陳後益本人包括他的村民都説這兩人在一起完全是自願的甚至包括陳後益在這個女孩12歲的時候跟她第一次發生關係的時候這個女孩也是自願的。不管是不是自願如果説這種説法成立的話會對陳後益的強姦幼女罪,定罪量刑會有什麼影響嗎?

    嘉賓:那應該講我們説強姦罪它是要求違背婦女意志,就是婦女的不同意當然在婦女當中有一部分人是幼女,也就是未滿14周歲的女孩,對她們來講法律並不要求説必須是強力。然後違背婦女意志不管女孩同意不同意,法律對她予以特別保護所以説只要是知道她是幼女

    或者應當確定她應該知道,那麼在這裡來講你與幼女發生性行為的就屬於犯罪。也就是説婦女這個小孩同不同意是不影響嫌疑人犯罪的成立的,就只要沒滿14歲發生了性關係不管對方是否同意,這個強姦的行為在法律上性質都不會改變。

    主持人:從《刑法》當中我們可以看出法律對於14歲以下這樣一個特殊年齡段的女孩是實施嚴格保護的,所以陳後益難逃法律的制裁就在人們開始關注這個案件的同時另外一件讓人們擔心的事情又把人們的注意力吸引了過去。

    就在小楊報警陳後益被捕的一週之後鉛山縣公安局陳坊派出所又發生了這樣的一幕,有人帶著小楊的兩個孩子來了。所長説的這兩個孩子正是前段時間他們解救出來的小楊的孩子。送孩子的人是嫌疑人陳後益的姑姑也就是兩個女孩兒的姑奶奶,她告訴記者説在陳後益被抓走一個星期後小楊帶著兩個孩子來找她。當初小楊曾經向警方承諾要好好照顧兩個孩子,可如今她為什麼又要丟下兩個孩子自己離開呢?小楊説雖然從山裏出來打工的日子很自由,但是外面的生活的確很無奈她打工的收入只能勉強養活自己無力再撫養兩個孩子,不過她還是承諾今後有條件的時候她會把女兒接走的。

    陳後益的兩個女兒大的6歲小的3歲,目前主要是陳後益的弟媳來照看,現在正是農忙的季節可是這兩個孩子佔去了陳後益弟媳的全部精力。陳後益的弟弟説他現在也不知道該怎麼辦,孩子的父親涉嫌強姦幼女罪被逮捕等待法院的判決,母親小楊沒有能力撫養兩個孩子他不知道這個難題何時能夠得到解決。在採訪結束之前記者試圖尋找小楊的養父母希望給小楊的孩子再去找一個安穩的家。

    主持人:其實在這個案子當中我們看到的事情都指向一個問題那就是對未成年人的保護,所以對於這兩個孩子來講未來的命運會怎麼樣?

    嘉賓:這兩個孩子來講這是我們在這個事情當中是最需要特別關注的,當然這個女孩剛剛成年的媽媽也是需要特別關注的。但是如果真的這個女孩沒有辦法去承擔這個撫養的責任法律是可以允許父母把這個孩子進行送養的,就是由別人有能力符合我們國家《收養法》的這種規定的人來去撫養她這樣才能夠保證這樣的小女孩的健康成長,那麼另外一個可以説政府的主導之下我們社會福利機構兒童的福利由兒童福利機構作為監護人來對她進行撫養,我們很多地方比如設立像孤兒院這樣的一些社會福利機構社會組織這樣來保證未成年人的成長,當然一般來講對於未成年人最好的環境還是在一個家庭當中。

    主持人:一般來講兒童孤兒院它也是一個中間站比較好的出路,就是幫這個兒童找到一個撫養人讓她生活在一個家庭的環境當中那麼這樣她才能夠更健康地成長實際上這兩個孩子未來的命運也是在拷問著我們的社會和法律,我們不希望這兩個孩子的成長經歷再品嘗她的母親曾經品嘗過的青春的苦果。

責任編輯:汪蛟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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