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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莊“造假騙官書記”王亞麗已提起上訴

發佈時間:2011年06月28日 04:4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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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9日,被告人王亞麗在候審。新華社發(丁立新 攝)

  本報訊 (記者吳偉)河北“造假騙官幹部”、石家莊團市委原副書記王亞麗的代理律師楊玉禾昨日證實,上週五,王亞麗已就一審判決向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區人民法院遞交由律師起草的上訴狀。另一被告人周東風也已提起上訴。

  “侵佔罪事實認定有誤”

  據楊玉禾介紹,王亞麗認為,自己在“父親”王破盤的金寶公司,以及引起巨大爭議的金華公司內都沒有任何職務,不構成犯罪主體。

  楊玉禾認為,王亞麗的“侵佔事實認定是錯誤的,證據也是不足的”,“我們發現大樓在實際評估中有問題,應當是負資産,侵佔罪必須是以結果論罪,以負資産定罪不符合刑法對該罪的認定”。

  此前,檢方在一審起訴書中認為,王破盤遺留的金華中心價值11026.81萬元的資産被王亞麗等人侵佔。

  “行賄不是王亞麗個人行為”

  楊玉禾説,關於行賄罪,因受賄者,時任新華區政法委書記王瑞徵“已開始恢復工作,目前任石家莊某區副區長,按理行賄者應該比照他從輕”,以受賄罪判兩年過重。楊玉禾認為,行賄是單位職務行為,而非個人行為。

  2008年8月,72歲的石家莊市商人王破盤突發心臟病去世,身後留下兩家公司及價值上億元的資産。王亞麗以“親生”女兒身份,與王破盤的親生子女爭奪遺産。隨後,王亞麗利用虛假身份偽造幹部檔案、履歷,被違規錄用為國家幹部等問題曝光。2010年1月12日,王亞麗被雙規。

  6月9日,衡水桃城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王亞麗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

責任編輯:魏錚

熱詞:

  • 王亞麗
  • 父親
  • 被告人
  • 侵佔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