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法治圖文 >

中山首例限制減刑案判決 死緩犯必須坐滿22年牢

發佈時間:2011年06月13日 07:5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廣州日報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限制使用死刑已成為主流意見,但不判死刑,又該判什麼呢?一個殺人犯如果被判死緩,可能坐十幾年牢就出來了,刑罰顯得有些輕。因此,《刑法修正案(八)》對死緩犯設定了限制減刑制度,無論死緩犯立下何種功勞,無論怎麼減刑,他必須坐滿22年牢。

  近日,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首例限制減刑案判決。

  文/記者 肖成 通訊員 李志金 吳楚凡

  鐵錘殺人後還殘忍碎屍

  法院查明,該案的被告人李衛星與李新要(李衛星的親哥哥,已被判無期徒刑)和李華、陳為丁、盧黃、“玲子” (均在逃)等人租用中山市三鄉鎮福苑新村一套房屋進行賣淫活動,並趁嫖客與賣淫女嫖宿時,以假幣換取嫖客的真幣。

  2006年4月7日晚上8時許,盧黃、“玲子”分別帶被害人趙艷磊、宋雲浪到上述地點嫖宿。被告人李衛星與陳為丁見狀即尾隨上樓,伺機換取錢幣。在嫖宿過程中,盧黃與趙艷磊因故發生爭吵,被告人李衛星和陳為丁即闖入房內對趙艷磊進行毆打,李衛星用鐵錘在趙艷磊的背部連擊數下。

  正在另一房間內嫖宿的宋雲浪聞聲趕到,事先藏匿在402房的李新要及李華亦尾隨趕至,隨後雙方發生爭執,期間被告人李衛星先持鐵錘擊打宋雲浪一錘,接著李華又用鐵錘打擊宋,致宋雲浪當場死亡。爾後,李華提議殺害趙艷磊滅口,被告人李衛星與李新要最初表示不同意,後經商議均表示同意殺人滅口。

  隨後,由李華和陳為丁用繩合力勒住趙艷磊頸部,李新要按住趙的腳,將被害人趙艷磊勒死。為毀屍滅跡,由李華提議,四人進行碎屍,並蒸煮銷毀。2006年4月8日零時許,被告人李衛星借得麵包車,由李景(在逃)開車,被告人李衛星和李新要、李華、陳為丁將被害人宋雲浪的屍體和裝有趙艷磊屍塊的編織袋運至神灣鎮竹排村沙頭東堤拋棄。

  為何不判死刑立即執行?

  近日,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一審判決,判決被告人李衛星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法院還判決對被告人李衛星限制減刑。宣判當天,李衛星表示服判。

  為何不判死刑立即執行?本案主審法官徐昶潔解釋,本案中被告人李衛星的手段殘忍、情節惡劣,應當判處死刑,但證據存疑,所以只判死緩。法官表示,現有證據不能認定被害人宋某係李衛星一人打擊致死,李衛星有無參與動手勒死被害人趙某,並肢解屍體的證據存疑,未能達到最高人民法院等五家聯合下發的《關於辦理死刑案件審查判斷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的對被告人判處死刑的證據要求。

  同時,根據現有證據,在逃的同案人李華、陳為丁在本案中的作用比李衛星作用更大,罪行更加惡劣,因此,法官認為在對李衛星量刑時應留有餘地,據此,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李衛星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為何判決限制減刑?

  法官表示,在本案中,雖然因為證據問題無法判處李衛星死刑,但鋻於其與同夥所實施的犯罪行為手段極其惡劣,造成的犯罪後果極其嚴重,李衛星的主觀惡性及人身危險性均較大,因此對其適用限制減刑方能體現刑罰的嚴懲性。

  根據《刑法修正案(八)》,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罪犯李衛星如果沒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滿以後,減為無期徒刑;如果確有重大立功表現,二年期滿以後,減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依法減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實際執行期不能少於二十年。如果故意犯罪,查證屬實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執行死刑。

  法官解釋,限制減刑意味著,無論李衛星之後立下多大的功勞,從死緩判決確定之日起,他的服刑時間將不能少於二十二年。如果沒有判決限制減刑,李衛星有可能只用坐十幾年牢就出來了。

  法官表示,限制減刑制度有利於減少死刑與死緩之間過分懸殊的差距,能夠為寬嚴相濟刑事政策以及嚴格控制和慎重適用死刑政策的司法貫徹奠定良好的基礎,增加社會公眾的接受度和安全感,也有利於安撫被害人。死刑緩期執行的罪犯實際服刑時間延長,客觀上加大了處罰力度。

責任編輯:魏錚

熱詞:

  • 減刑制度
  • 李衛星
  • 死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