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法治圖文 >

北京朝陽區法官稱醉駕定罪考慮四因素

發佈時間:2011年05月31日 01:1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華時報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本報訊(記者劉傑)昨天上午,朝陽法院開庭審理了3起醉駕刑案。其中本市首例摩托車醉駕案(本報曾報道),無證摩托車司機祝某醉駕與小客車發生事故,被法庭認定危險駕駛罪被判拘役3個月。承辦法官對該罪量刑的因素解釋稱,確認是否構成危險駕駛罪可考慮4項因素。

  1 摩托醉駕案“簡易”審理當庭判決

  祝某現年30歲,河南來京人員,是朝陽區一家KTV的經理。5月9日淩晨下班後,祝某和同事到柳芳地區的飯館就餐,其間4人喝了七八瓶啤酒。清晨7點,祝某開著自己的無證摩托車,帶上朋友付某往家走。行至朝陽區燕豐商場路口時,直行的摩托車和一輛轉彎的小客車相撞,祝某和付某受傷。交警到達現場後對祝某做了呼氣測試,顯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超過醉駕標準,遂將其刑拘。

  昨天上午10點半,此案適用了簡易程序開庭審理。檢方材料顯示,祝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185mg/100ml。在法庭上祝某表示認罪,他稱無證摩托車是從網上購買的,並未辦理過戶手續,也沒有行駛證。半小時後,法官對此案作出判決,認定祝某的行為構成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3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祝某未當庭表示是否上訴。

  2 高速路醉駕案被攔截後鎖門抗拒

  另外一起醉駕案發生在京滬高速路沿線。5月2日晚,袁某和朋友蔡某吃飯,各自喝了二兩多白酒後,袁某開車帶蔡某上了京滬高速路沿線。行至出京方向大羊坊收費站時,袁某遇到民警查車。袁某搖下車窗後,民警出示證件要求其下車。不料袁某不僅沒有配合,反而搖上車窗,熄火鎖上車門,坐在駕駛座上睡著了。副駕駛座的蔡某見狀,也坐著睡了起來。兩個小時後,蔡某睡醒後開門下車,袁某也下車接受檢查。經當場抽血測試,袁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101.6mg/100ml,隨即被刑拘,10天后以涉嫌危險駕駛罪被提起公訴。

  “我當時嚇暈了,很緊張,車門是自動鎖上的。”袁某在法庭上自願認罪,希望其他司機以他為戒,千萬不要醉駕。朝陽法院認定袁某的行為構成危險駕駛罪,當庭判決拘役兩個月,並處罰金1000元。宣判後承辦法官解釋説,事發時袁某行駛在京滬高速路的沿線,不屬於高速公路主路。若在主路醉駕,其危險度會更高,量刑也會考慮這一因素。

  3 農用車醉駕案超過醉駕標準兩倍

  昨天本市首例醉駕農用車案也進行了宣判。5月6日晚,42歲的無業人員楚某醉酒後開農用車上路,與一輛小轎車相撞。交警趕到現場後,檢測出楚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289.8mg/100ml,超過醉駕標準的兩倍還多。

  法庭審理時楚某表示認罪,稱當晚喝了4瓶啤酒上路,沒想到會撞車。石景山法院當庭宣判,認定楚某的行為構成危險駕駛罪,判處他拘役3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

  >>庭外追訪危險駕駛罪考慮四因素

  昨天上午,首例摩托車醉駕案承辦法官李曉接受了記者的採訪。他説,機動車的類型包括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普通三輪摩托車、普通二輪摩托車、輕便摩托車等。根據刑法規定,只要是醉酒駕駛機動車上路,就構成危險駕駛罪,所以本案中的祝某也不例外。

  李曉説,危險駕駛罪的量刑,主要考慮因素有4個,一是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根據鑒定,祝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已超過醉駕標準的兩倍多;二是有沒有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祝某騎摩托車與小客車相撞,且他有責任;三是被告人的認罪態度和悔罪表現;四是他是否有其他違法違章行為,本案中祝某屬於無證駕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