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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溫州3天扣82輛"山寨"急救車 被指運動式執法

發佈時間:2011年05月30日 10:4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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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溫州市交警部門通過連續3天突擊整治,查扣了82輛“山寨”急救車,溫州市急救用車及病人轉運亂象得到了初步扭轉,市民普遍叫好。

  不過,《法制日報》記者了解到,“山寨”急救車在溫州存在時間不短,可謂屢禁不止。一談及整治,各個部門都有本難念的經。而此次整治行動之所以如此果敢,是因為媒體曝光後,浙江省副省長、溫州市委書記陳德榮對此連續作出嚴厲批示,衛生、交警等部門不得不聯手行動,3天共出動執法人員1778人次,方取得初步成效。

  “平時疏于管理,等問題嚴重了、書記領導批示了,才一窩風地開始執法。”全國人大代表、中國工商銀行溫州分行營業部副主任金穎穎對《法制日報》記者説,“‘山寨’急救車確實早就該整治了,但這種突擊性執法方式並不可取,效果不好,還影響政府的信用和形象。”

  浙江工商大學教授王志邦對《法制日報》記者説,3天查扣82輛“山寨”急救車,這是“運動式執法”,若不能轉化為常態化的制度管理,將會貽害無窮。

  “山寨”急救車為禍不小

  3天共出動執法人員1778人次,溫州市的“山寨”急救車究竟有何“能耐”,引出如此大的動靜?

  今年3月,在溫州某醫院門口,經醫院一名護工介紹,泰順縣一位患者家屬聯絡到一輛“山寨”120急救車,談好運送價格為1500元。運送途中,患者病情突然惡化,“山寨”急救車的隨車人員哪見過這陣勢,一陣手忙腳亂之後,只能眼睜睜地看著患者死亡,雙方最後鬧上法庭。

  今年4月,溫州市區錦繡路發生一起車禍,一名行人被軋在車輪下,恰好一輛120急救車經過,群眾攔下急救車要求將傷者送醫院搶救。司機下車一看,當事人血肉模糊,氣息奄奄,轉頭開車就走。在場群眾氣得大罵:“見死不救太可恨了,算什麼120!”群眾又打電話叫來一輛120急救車,才知前頭那輛是李鬼。

  溫州市交警部門的一名負責人告訴《法制日報》記者,一些猖獗的“山寨”急救車明目張膽閃著警燈、鳴著警笛,在市區馬路上橫行,仗著這身“馬甲”隨意超車、逆行、闖燈,既擾民又擾亂交通秩序。今年2月,一輛“山寨”急救車在湯家橋路闖紅燈後撞上一輛車,導致“急救車”上3人受傷。

  溫州市急救中心副主任施肖鋒告訴記者,正規的急救車是專業製造的,急救性能好,車內的醫療設備完整、齊全,主要有診箱、供氧系統、心電圖機、心電監護除顫儀、呼吸機及自動上車擔架、鏟式擔架、搶救藥品等,整個硬體投入45萬元,車內還配有專業醫護人員。但“山寨”急救車大都由麵包車改裝,車身外表把急救標誌裝扮得像模像樣,而車內很寒磣,只有一兩隻醫用氧氣瓶、活動小床或簡易擔架、簡易診箱之類,連車帶物總共才10來萬元,車內僅司機一人,途中不具備有效的搶救設備和能力。

  “山寨”急救車弊端如此之多,為何仍有“廣闊”市場?

  顯然,“山寨”急救車的車主們對市場做過一番調查。據《溫州市救護車管理辦法(暫行)》規定,急救專業機構按每5萬人口配置1輛救護車。依該規定應配置的120急救車數量至少應在60輛以上。而溫州市目前僅有正規急救車28輛,遠不能滿足社會需求,於是給“山寨”急救車提供了市場。

  溫州市急救中心主任陳仁裕説,“山寨”急救車的車主與醫院ICU(重症監護病房)及住院部內、外、心、骨各科室的護工、醫院門口的保安等人結成利益共同體,由他們幫助在源頭拉生意,事成給回扣。

  甚至,“山寨”急救車車主還向醫院病房、走廊過道等處發送、粘貼名片,以此招徠病人。

  “比起院前急救,‘山寨’車更主要承擔的是院後運送。因為回送需求是那些正規救護車所提供不了的,所以就有了市場。”陳仁裕説。

  此外,運遺體也是“山寨”急救車存在的重要原因。據了解,運送遺體業務利潤豐厚,如果出市出省,費用甚至達到數千元至數萬元不等。

  監管部門是否真有難處

  “山寨”急救車的危害已受到社會各界的重視,要求整治的呼聲也越來越強烈。但在溫州市此次突擊整治前,溫州市各個監管部門的負責人在接受記者採訪時,卻大吐苦水,表示自己無權管理處罰。

  溫州市衛生局負責人稱,他們沒有處罰職能,拿“山寨”急救車沒辦法。

  溫州市公安局車管所所長應志總説,他們只管車輛年審。年審時如果發現有車身外表涂貼120急救車標誌、標識,裝警燈、警報器,改裝救護車等假冒120急救車,肯定要管,一律卡死。但如果年審後重新偽裝,就沒有辦法管了。

  市交警支隊相關負責人表示,交警在執勤中只能查行駛證,查看證件與車輛相關信息、標誌、設施是否一致。現在許多“山寨”急救車渾水摸魚,以假亂真,很難辨別。如果車裏躺著重症病人,交警還會被病人家屬指責謾罵,很尷尬。再則,查獲改裝車輛只能罰幾千元,打擊力度不大。

  溫州市公路運輸管理處副處長張金熊説,“山寨”急救車涉及非法營運,嚴重違法和損害人民群眾的利益,需嚴厲打擊。非法營運可處罰金3萬元至10萬元,但目前公管處沒有接到群眾舉報,不能無緣無故去查“山寨”急救車。

  “這個説難,那個也説難,但市委書記一重視、一批示,困難仿佛一夜之間就沒有了,短短3天就查扣了82輛‘山寨’急救車。這是真難還是假難?”溫州大學法學院院長方益權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採訪時説。

  “運動式”應轉向常態管理

  《法制日報》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不少專家認為,溫州市此次突擊治理“山寨”急救車,有“運動式執法”之嫌。

  “運動式執法”為何不好?浙江工商大學教授王志邦向《法制日報》記者解釋説,“運動式執法”具有臨時性、運動性和反復性特點,會給執法留下長期的“休眠”階段,使不執法變成常態,而執法則成了非常態。

  “領導重視了,突擊出動執法力量進行突擊式整治,短期內可以獲得一定的效果。”方益權説,“但這會助長車主的投機心理,只要風聲一過,這些‘山寨’急救車又可能重操舊業。因為改裝車輛成本低、市場需求大,可以賺到錢,政府部門在管理上稍有鬆弛,‘山寨’急救車就有可能會死灰復燃。”

  “對於執法人員來説,也會造成一種不良的執法慣性,領導重視了,就狠狠地執法一把。領導不重視了,則自己也乘機放鬆,在管理上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溫州市人大代表張福龍説。

  “運動式執法不利於維護法治尊嚴,增加了執法成本,一定要將之轉化為常態管理。”王志邦説,“像這樣一經媒體曝光,就頭痛醫頭、腳痛醫腳,集中人力、物力、財力一哄而上,長此以往,會造成行政資源的極大浪費。”

  “雖然這次出動了大量執法人員,打擊也取得了實效,但僅依靠交警一家來查處是治標不治本的。”溫州市一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老交警説,“要從源頭上整治,還需要衛生局&&,進行行業管理,尤其是制定相應標準,加強對醫院內部的管理。”

  方益權對《法制日報》記者説,政府部門應儘快建立一套嚴格科學的社會管理和監督機制,使嚴格執法成為一種常態。在各種管理中,應擺脫“運動式執法”思維,建立符合市場經濟規律和法制管理的執法體系。

  王志邦認為,只有將衛生部、醫院、交通、運管等部門的管理空檔銜接起來,才是打擊“山寨”急救車的關鍵。

  整治行動後,《法制日報》記者在溫州市的各大醫院調查得知,目前,大部分“山寨”救護車已經撕下120標誌、拆除警燈、警報等裝置,轉入了“地下”運營狀態。 (陳東升 生王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