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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支書被指聚眾鬥毆被捕 常受到身份不明者威脅

發佈時間:2011年05月24日 18:3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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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網廣州5月24日電(記者葛素表)廣東汕頭市新厝村村支書黃茂廷在辦公室遭到圍攻,當地警方以“保護安全”為名給黃茂廷戴上手銬,隨後黃茂廷卻涉嫌“聚眾鬥毆”進了汕頭市公安局潮陽分局看守所。

  黃茂廷所在的村子汕頭市潮陽區谷饒鎮新厝村一些村民反映,黃茂廷被“抓”起來後,村裏已經亂了套,當年好不容易收回來的非法佔據的宅基地上又開始建房子了。

  新厝村歷史上一直以道路難走、遭受水患而“聞名”。2006年底村民集體上訪,反映土地被非法買賣、村路難行等問題。為了緩解這些矛盾,谷饒鎮黨委請回了常年在外經商的村民黃茂廷,2008年任命他擔任村支部書記,而他上任後村裏的面貌發生了巨變。

  汕頭市委在2009年第161期“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的簡報裏,把新厝村作為“邊查邊改重民本”的典型上報廣東省委組織部,當地媒體也先後用“能人”“鄉賢”等稱呼對黃茂廷進行報道。報道中説,黃茂廷一上任就帶領新班子依法收回了村裏被以各種名義非法侵佔的土地,他把收回的土地整合到一起,專門劃出村民的宅基地用地,解決了村子裏宅基地緊張的局面。他&&通渠修壩,治理了連續多年的水患。他還組織新修了一條大馬路,村民們都説“出村的路現在很好走了”。

  5月13日,記者到新厝村採訪,冒雨走了被當地村民讚譽的“大馬路”,看到被當地村民認為是非法宅基地的大馬路旁的空地上正在蓋起一些紅磚房。採訪時,有村民介紹説,黃茂廷收回土地受到老百姓的歡迎,但卻讓當地一些靠倒賣土地發財的人懷恨在心。村民們反復叮囑記者千萬不要透露其姓名,否則全家“性命難保”。

  谷饒鎮的一名工作人員對記者説,從2009年開始,舉報黃茂廷的材料就不斷反映到汕頭市、潮陽區、谷饒鎮等三級紀委,但經過三級紀檢機關聯合調查,並沒有查出舉報材料上所反映的貪污公款、倒賣土地、胡作非為等問題。

  黃茂廷的愛人張嬋娥對記者説,黃茂廷“被戴手銬”之前,家人經常受到一些身份不明者的威脅,有人甚至揚言黃茂廷若再當支部書記就“200萬元”要了他的命。

  在上級調查期間,鎮裏曾通知黃茂廷暫時不要去“上班”。未查出“問題”,去年12月12日谷饒鎮的幹部找到黃茂廷,通知他次日到村委會上班,並表示將由鎮幹部陪同他一起上班。次日上午,黃茂廷在三名鎮政府派駐村委的工作人員和幾位親朋的陪同下到村委會上班。但就在他進入村委會不久,村子裏的大喇叭響了起來。張嬋娥説,有人在大喇叭裏反復地對村民進行廣播,要求所有村民必須去圍攻黃茂廷,誰不去圍攻就開除誰的宗族,如果去了還會有現金髮放。記者就是否有鎮幹部陪同黃茂廷上班之事24日上午電話採訪谷饒鎮,截至發稿時未有答覆。

  黃茂廷的辯護律師對記者説,根據黃茂廷的敘述,因為村委會設在當地的一所小學裏,擔心耽誤孩子們上課,黃茂廷報警希望圍攻者散去。當天下午兩點多,當地公安機關到現場,一直到晚上11點多人們越聚越多,於是警方和黃茂廷商議“戴上手銬”護送出去,黃茂廷起初不同意,説“我沒犯罪憑什麼戴手銬”。張嬋娥説,警方承諾給黃茂廷戴上手銬是為了“護送”出去,出去就“摘了”,黃茂廷考慮到村委會的工作人員沒吃沒喝無法“方便”,暫時同意“戴手銬”。

  張嬋蛾説,誰知道出去以後,黃茂廷的“手銬”不僅沒被摘,反而以涉嫌“聚眾鬥毆罪”被刑事拘留。汕頭市潮陽公安分局認定這是“聚眾鬥毆”的“犯罪預備階段”,而黃茂廷是鬥毆的主謀。記者在汕頭市潮陽公安分局採訪時,該局一名辦公室的女工作人員表示“局裏為這個案件成立了專案組”。但記者24日電 話採訪汕頭市潮陽區公安分局希望解答疑問時,一位自稱是秘書科工作人員的男士經請示後回復説“領導開會了,沒法聯絡”。

  中國法學會刑法專業委員會會員張平在了解黃茂廷的案件後指出,這起案件事實上根本就不應該成立。張平説:“聚眾鬥毆犯罪起碼是要有主觀的犯罪故意,而黃茂廷找人陪同自己的目的只是要保護自己,根本就不存在主觀上鬥毆的故意,所以他不應該構成犯罪。”張平説,黃茂廷到村委會時是由鎮幹部陪同的,一切都在鎮幹部的監督之下,“如果黃茂廷和陪同者都涉嫌了犯罪,鎮幹部也就應該是同案犯了。”

  北京中銀律師事務所律師胡功群説,從法律意義上説,“聚眾鬥毆”是基於不正當目的糾結眾人結夥鬥毆,以破壞公共秩序為主要特徵,並不是眾人聚集就是聚眾鬥毆,公安機關應儘量避免刑事犯罪擴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