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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警方:足以打爆眼睛都屬管制槍支

發佈時間:2011年05月19日 09:5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南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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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日報訊 (記者/洪奕宜 實習生/司敏 通訊員/譚勇 廖俊斌 龔宣)廣州警方開展“斷源”行動兩個月,已破涉槍案件42宗,抓獲涉槍犯罪嫌疑人100名,今年以來,涉槍警情環比下降18%。昨天,廣州警方向媒體通報“斷源”專項行動戰果。警方重申管制槍支的認定標準:足以打爆眼睛的槍支都屬管制槍支,倣真槍也不例外。

  警方透露,今年以來廣州市發生的幾宗持槍搶劫案件的涉案槍支均是倣真槍。購買倣真槍支的人近年來有增多趨勢,不少槍支愛好者和槍械收藏玩家會通過不同的途徑購買這類倣真槍以滿足興趣需要。警方提醒,已經非法擁有此類槍支的人員,應及時向公安機關上繳,以爭取從寬處理。公安機關呼籲群眾積極舉報涉爆涉槍犯罪線索,凡協助破案的,公安機關將予以獎勵。

  根據廣東省公安廳的統一部署,廣州警方從今年3月起,在全市組織開展了代號“斷源”的“大要案偵破新攻勢專項行動”。5月初,廣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隊接報:有人在越秀區一德路非法買賣倣真槍。刑警支隊摸查發現,該玩具城B11檔的檔主譚某在長堤大馬路潮音街的住宅存放有大量倣真槍。5月11日,辦案民警在潮音街該住宅抓獲犯罪嫌疑人譚某,當場繳獲各類倣真槍支270支。譚某供認,自2007年起,在一德路玩具城檔口經營玩具槍,以買賣立體畫生意作掩護,進行非法買賣倣真槍的犯罪活動。

  5月6日,根據省公安廳提供的線索,廣州白雲警方在鶴邊村鶴北街的出租屋抓獲涉嫌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的嫌疑人邱某,搜獲倣真槍支3支及鋼珠彈2盒。邱某供認這批倣真槍係從外地郵購而來。

  5月8日,警方在雲山居小區某住宅查獲倣真槍支19支及一大批倣真槍支配件,抓獲涉嫌售賣倣真槍支的犯罪嫌疑人馬某。馬某供認愛好收藏槍支,通過各種渠道購買該批倣真槍和配件,並通過互聯網向幾名網友出售過一些配件。

  ■資料

  倣真槍如何認定

  根據《槍支管理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利用氣瓶、彈簧、電機等形成壓縮氣體為動力、發射金屬彈丸或其他物質並具有殺傷力的倣真槍,具備制式氣槍的本質特徵,應認定為槍支,並按氣槍進行管制處理。

  從性能來看,這些倣真槍都是以壓縮氣體為動力,大部分的槍口比動能超過1.8焦耳/平方厘米。按照公安部最新實施的《槍支致傷力的法庭科學鑒定判據》,大於槍口比動能1.8焦耳/平方厘米的可以判定為槍支。“形象地説,這批倣真槍支近距離內能擊穿3毫米厚玻璃或紙板,擊中人體表面可造成小面積軟組織損傷,擊中眼睛可至傷殘。”廣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隊辦案人員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