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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販夏俊峰獲死刑 質疑不應偏離法治軌道

發佈時間:2011年05月11日 00:0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華龍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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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販夏俊峰獲死刑 質疑不應偏離法治軌道

  9日,瀋陽市小販夏俊峰刺死城管案終審宣判。法院終審時維持了一審判決,判處夏俊峰死刑。夏俊峰的辯護律師認為,“故意殺人”的罪名不能成立,夏俊峰應為正當防衛。(新聞鏈結)

  伴隨著終審宣判的是網上洶湧的輿論,“世人皆曰不可殺”,為何仍要他死?對判決結果的質疑聲不絕於耳,反映出公眾對弱者的天然同情,但同時也暴露出民間戾氣之盛。因為種種因素,民間有戾氣,充滿戾氣環境下的爭論,在筆者看來,有著太多非理性的成分。于許多網民而言,對案件本身的是非曲直並不特別關心。當然他們也沒有辦法、沒必要把事實真相弄得那麼清,他們關注事件更多的是出於一種心理折射和情緒渲泄。

  數年前,北京小販殺城管案曾轟動一時,根據《南方週末》2007年2月1日的一則報道,北京一位當了8年分隊長的城管幹部這樣對記者表示:崔英傑必須死,如果他不死如何讓城管在未來執法!不知道面對夏俊峰案,瀋陽當地官方是否有類似想法。如果有,則顯示出在夏俊峰的生死面前,民間與官方顯然有著巨大的鴻溝,而無法達成共識。但這樣的分歧,法治在哪?對此案的爭論有必要回歸到法治上來,而不是基於其它考量。須知,決定夏俊峰生死的不是其他,而是法律。就法律層面而言,討論夏俊峰生死問題的前提在於,夏俊峰的行為是否能夠構成“正當防衛”。這個前提是否成立,不僅意味著善與惡的道德評判之別,更意味著罪與非罪的天壤之別。

  雖然夏俊峰案已經終審宣判,但展開“正當防衛”之爭不能説是沒有意義的,畢竟還有最高法的死刑復核這一關。而更進一步説,夏俊峰的生死固然重要,但我們更應該關心法律的尊嚴問題。這起悲劇的發生,隱含著社會的公平正義何處安放的困境之問。只有公民的合法權利得到充分保障,才不會有下一個夏俊峰式悲劇的發生。而這,顯然有賴法治的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