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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氣抽血驗醉駕結果卻不同 交警思考檢測時間差

發佈時間:2011年05月09日 08:2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成都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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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酒駕的司機在醫院抽血 王嘉供圖

  關注"醉駕入刑"

  新案新問題系列報道

  今日關注主題———

  血液酒精檢測時間差影響醉駕真實狀態

  癥結:在查處醉駕過程中,抽取當事人血液測試酒精含量是最重要的證據之一。然而從醉駕被查,到抽取血液檢測酒精含量以固定證據,中間的時間差或將導致酒精濃度降低,甚至影響是否醉駕的定性,增加執法難度。

  5月6日15時30分許,眉山市交警支隊直屬二大隊民警對一名麵包車司機進行吹氣酒精檢測時,呼出的氣體顯示屬於酒後駕駛。40分鐘後,對其進行抽血檢測,化驗結果顯示,這名司機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已經低於酒後駕駛的標準。

  交警部門表示,從醉駕、酒駕被查,到抽取血液檢測酒精含量以固定證據,中間的時間差或將導致酒精濃度降低,甚至影響到是否屬醉駕的定性,增加執法難度。

  眉山、自貢交警部門表示,將增加設備或血液檢驗師等人員配備,確保當事人第一時間被抽血。

  檢測案例 抽血檢測非酒駕 交警放行

  5月6日15時許,眉山市交警支隊直屬二大隊接到報警,在思蒙鎮三大灣村的一條機耕道上,一輛摩托車和一輛麵包車發生擦挂。15時30分許,事故中隊副中隊長倪帥帶著民警趕赴現場。在詢問雙方當事人時,倪帥發現,麵包車司機李某説話時嘴裏有淡淡的酒味。經過吹氣酒精檢測,李某吹出的氣體中酒精含量為21mg/100ml,屬於酒後駕駛。

  面對倪帥的詢問,李某承認12時許在朋友家裏喝了3小杯啤酒。隨即,倪帥決定帶李某去醫院抽血。約40分鐘後,倪帥開著警車將李某帶到眉山市人民醫院,經過抽血化驗,李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18mg/100ml,低於酒後駕駛的標準。

  由於低於酒後駕駛的標準,經請示相關領導,倪帥教育李某後將其放行。倪帥認為,從事發點到眉山市人民醫院,花費了40多分鐘,如果在第一時間提取李某的血液,血液化驗可能是另一種結果。5月3日晚,眉山市交警支隊直屬二大隊在眉山城區查酒駕,由於交警的執法點與眉山市人民醫院不到5分鐘的距離,加上配有血液化驗師,當晚,城區內共有6名駕駛員被查出酒駕。

  "給客戶送貨去,經不住勸,喝了3杯啤酒,看見交警來,嚇慘了,以為遭了。沒有想到抽血的結果還不算酒後駕駛。"麵包車司機李某表示,"今後只要開車,一滴酒都不會沾。"

  交警思考 檢測時間差可能導致偏差

  眉山市交警支隊直屬二大隊大隊長楊靜華介紹,現有的查處醉駕做法,是發現涉嫌酒駕的人後,先對駕駛員進行吹氣酒精檢測,再對有醉駕嫌疑的駕駛員進行抽血取證。按照現行標準,每百毫升血液中含酒精20毫克及以上為酒後駕車,每百毫升血液中含酒精80毫克及以上為醉酒駕車。

  "這中間有個問題,萬一酒駕者距離飲酒時間已經較長,再加上送涉嫌醉酒的駕駛員到醫療機構抽血,如果這個過程耗時過長,原本可能是'醉酒駕駛'的駕駛員則可能變成'酒後駕駛'乃至'無酒駕駛',特別是涉嫌醉酒的駕駛員血液酒精含量處於'醉駕線'左右的時候,結果很可能出現偏差。"楊靜華説。

  在楊靜華看來,理想的情況是每個檢查點不但配備具有全程錄像功能的設備,還應有救護車和醫療人員一起。"這可以最大化地保證涉嫌醉酒的駕駛員在第一時間被抽血化驗。"楊靜華説,"但除了大型的酒駕檢查,配備救護車和醫療人員等,其餘情況幾乎不可能實現。在一些偏遠的地方或道路出現問題時,這個時間差甚至能達到一個小時以上。"

  醫生看法 短時間內躲不過酒精峰值

  眉山市人民醫院急診科主任馮燮文表示,飲酒時間到抽血取證之間的時間長短,可能會影響血液化驗的結果。

  自貢市120急救中心、第四人民醫院急診科醫生曾超連日來負責了多起涉嫌醉駕司機的血液抽取。他介紹,酒精進入人體後,逐漸被吸收進入血液。通常情況下,酒精在血液中的濃度在兩三個小時左右達到最高峰值。根據個體差異不同,也有一小時左右達到峰值的。因此醉駕逃逸者想在短時間內躲過酒精含量的峰值並不現實。"大多數情況都是將涉嫌醉駕的司機送到醫院抽血,一般都在第一時間送到醫院。目前接收的抽血者,都是在峰值之前就送到了醫院。"

  交警疑問 抽血能否精確判斷醉駕

  由於個體體質的差異,酒精對每個人神志産生的影響程度不同,在每個人體內的分解速度也不同。楊靜華對此十分認同。

  "一個人頭天晚上喝了很多酒,第二天清晨感覺酒氣消了、神志清醒了,就開車出門,可還是被查到醉駕。"楊靜華説,"有人酒量小,已經喝得神志不清,但吹氣和抽血的結果顯示,有些僅僅是酒駕,有些甚至連酒駕的標準都達不到。"

  "醉酒分為病理性醉酒和生理性醉酒。我們之前討論的都是生理性醉酒。如果駕駛員為病理性醉酒,雖然喝得少,但十分興奮,自身帶有攻擊和暴力的特徵,甚至可持續數小時。"楊靜華表示,有些病理性醉酒的駕駛員即便經過抽血檢測,也不構成醉駕或酒駕,但其危險性也不小,這類人能否以危險駕駛罪追究刑事責任呢?

  "有篇文章裏説,只靠抽血化驗結果判斷行為人是否醉駕,如何來適應千差萬別的具體案情?"楊靜華説,這又衍生出一個新問題:僅靠抽血能否對駕駛員是否醉駕,給出精確合理的判斷?

  楊靜華表示,對於一個體內酒精分解速度較快的駕駛者,如果在接受呼氣檢查時顯示為醉駕,由於距離抽血時間較長,導致血液檢查時,血液酒精含量已經處於"醉駕線"之下,這種情況又該如何處理呢?

  應對措施 儘量確保第一時間抽血

  "出現較長的時間差,一般是在距離醫療機構較遠的地點。"楊靜華説,除了全程攝像固定證據,還要求檢查酒駕時靈活、機動,選擇距離午飯、晚飯後不久進行清查;選擇距離醫療機構較近的地點設立檢查點;保證備用車輛以便最快將涉嫌醉駕的駕駛員送往醫院抽血等。

  5月3日晚的檢查中,配備的血液化驗師對縮短吹氣酒精檢測到完成抽血的時間差,有很大的幫助。"由於是交叉執法檢查,其他大隊的也來我們大隊找血液化驗師幫忙,縮短抽血化驗的時間。"楊靜華説。

  自貢匯東交警大隊事故中隊負責人王威稱,由於該大隊的執法範圍主要位於城區,只要查獲到醉酒駕駛嫌疑人,都能確保第一時間送到定點醫院抽血。目前,該大隊集中執法都安排了專人負責送檢。在常態執法中,也將加大設備和人員的配備,確保嫌疑人第一時間被抽血。

  富順縣檢察院檢察官鐘曉華稱,目前該縣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中,嫌疑人的血液抽檢時間大多是在飲酒後3小時左右完成的。夜間查獲的醉駕嫌疑人一般會在飲酒後選擇唱歌、宵夜後再駕車回家,"從飲酒到被查獲通常有兩個多小時,送醫院抽血的時間,基本能在飲酒後3小時左右完成。"富順縣最遠的鄉鎮能保證1.5小時內趕到縣城,"下一步可考慮帶醫務人員到較遠的鄉鎮執法,確保第一時間完成抽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