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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蔚岡衝動”解析

發佈時間:2011年05月01日 17:1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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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蔚岡 上海金融與法律研究院研究員、執行院長

  4月22日,上海學者傅蔚岡隨手發了一條微博,“凡轉一次本微博,我將為張妙女士(陜西藥家鑫案被害人)的女兒捐助1元人民幣”(編者注:張妙留下的是兒子不是女兒)。意想不到的是,隨後兩天就被轉發36萬次。傅蔚岡不得不再發微博,“考慮到實力有限,以一審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被害人家屬申請的民事賠償額為限,計54萬”。
  
  此舉引來巨大爭議,“傅蔚岡的衝動”成為網絡熱詞。
  
  “朋友把出名的機會讓給我”
  
  我和朋友一起負擔54萬,一開始這個朋友就説可以和我一起負擔,這樣我們兩個人問題不大。
  
  新京報:這個事情發生過之後,看你寫過一篇文章,衝動和承諾,這兩個詞是你對整個事情的基本態度嗎?
  
  傅:對,這兩個詞差不多概括了。
  
  新京報:當初為什麼會有這種微博轉發的想法?
  
  傅:刑事附帶民事部分,法院只判了被告人賠償4.5萬元,我覺得對張妙一家來説這太少了,當時就想為張妙一家做點事情。
  
  新京報:最開始轉發的時候認為會有多少轉發?
  
  傅:開始的時候我想大概有幾千條吧,沒有想到會有這麼多。
  
  新京報:什麼時刻意識到這麼轉發下去可能負擔不起了?
  
  傅:一個多小時以後吧。一個小時就有近六萬的轉發,像這樣轉發下去,可能會負擔不起,所以我設了一個上限,54萬元,這個數字是被害人向法院提出的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所要求的賠償金額。
  
  新京報:54萬元可以負擔得起嗎?
  
  傅:我和我的一個朋友一起負擔。一開始這個朋友就説可以和我一起負擔。這樣我們兩個人問題不大。
  
  新京報:我想知道,在整個過程中你有沒有被道德綁架的感覺,就是有這麼多人看著,你不得不捐?
  
  傅:倒不是不得不捐。只是考慮到自己的能力,我也是一個普通人,沒有那麼多錢,所以設置了上限。
  
  新京報:微博上有人説,你只負擔5萬元?
  
  傅:負擔5萬元還是多少,大家看最後的結果吧。昨天我也説過我可能負擔多少,但是我的朋友説這是我們兩個人的事情,又不是申請的國家項目,需要給大家一個交代。他不願意透露他捐的數額。我不管是5萬也好,還是怎麼樣,我朋友願意以我的名義來捐,把出名的機會讓給我。
  
  新京報:也就是這筆錢純粹是你們兩個人來捐,如果你5萬,他就是49萬?
  
  傅:對。所以説出我捐了多少,就等於説他捐出了多少。
  
  新京報:在整個微博轉發的過程中,我看也有人希望能夠幫你負擔一些,他們的錢算在這54萬以內嗎?
  
  傅:有很多人説願意幫我,但是我一直沒有公佈賬號,我覺得這太麻煩了。其中但斌先生捐了10萬。但這些錢並不在54萬以內,那是54萬額外的。
  
  新京報:看到有人因為你捐款數額的問題,會説你出爾反爾,你會覺得這種討論對慈善者太苛責了嗎?會覺得不公平?
  
  傅:説到公平不公平,現在大家把我當成了公眾人物,大家會説你發這個微博為自己賺了這麼多粉絲,你需要對自己的這種説法負責。我負責是應該的。但是有人從法律的層面上來質疑我,説我違背承諾。如果按照這種説法,我一開始把兒子説成了女兒,這事實上有錯誤,我是不是不需要承擔諾言呢?我覺得大家監督我是應該的,但是不要從某些細節來説。我和我朋友之間是贈與還是怎麼樣,這都是我們之間的事情。
  
  新京報:現在還會去看轉發的數量嗎?
  
  傅:還會看。現在每天大概還會有兩三萬條的轉發。我希望到四月三十號那天最終的轉發能夠達到五十四萬條。
  
  被害人與加害人家屬都需要救濟
  
  除了被害人和他的家屬,我們也會幫助加害人沒有社會保障也沒有生活能力的父母,這樣有利於抹平一些人對社會的敵視態度。
  
  新京報:你説過這個事情給你帶來了很多壓力,最大的壓力來自哪?
  
  傅:睡覺睡不好,干擾到了正常的生活。現在不斷接受媒體採訪,很多人説我出名了,説我炒作。
  
  新京報:睡不著覺是在想什麼?
  
  傅:想怎麼把這件事情做好。我覺得有媒體説得很對,如果説這次微博轉發事件一切歸於平靜,只是讓張妙的兒子多了一筆財富,沒有對更多的受害人境況有所改變,就是沒有意義的。
  
  新京報:所以你希望去成立一個民間刑事案件賠償基金去推動這種改變?
  
  傅:對。我想成立一個公募的基金會,設立專門的賠償基金,去幫助類似的被害人家屬賠償金不足的情況。
  
  新京報:以你的了解,張妙家人遇到的這種情況並不是個案?
  
  傅:對。這種情況並不是一個個案,也不是單靠捐款能夠解決的。我們國家刑法以前的觀念是報應的觀念,懲治的同時沒有足夠考慮賠償,刑事被害人的地位比較模糊,處於一個從屬地位。據我查到的資料,去年全國刑事賠償的資金只有4000多萬,這一點點錢,真的是杯水車薪。
  
  建立刑事損害賠償制度,以後會越來越重要,一個是因為獨生子女政策,家族的觀念很輕了。出現藥家鑫這種情況,他無力賠償的話,家族很難作為一個支撐力量去幫忙撫養張妙的孩子。
  
  另外,現在社會保障體系不到位,導致很多人一旦遭遇到這種情況,很多被害人的親屬無法得到應有的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