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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齊哈爾警方成功偵破毒品大案(圖)

發佈時間:2011年04月27日 15:3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廣播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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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查現場

繳獲的毒品

繳獲的槍支

  中廣網哈爾濱4月27日消息(記者楊沼畔 通訊員張明軍)記者從黑龍江省公安廳新聞發佈會上獲悉,黑龍江省齊齊哈爾禁毒部門經過縝密偵查、長期經營、艱苦工作,成功破獲一起省廳禁毒總隊督辦的特大制販毒品案件,徹底切斷了一條由西南某地通往齊齊哈爾市販賣毒品的通道。偵破過程中,搗毀制毒窩點2處,繳獲繳獲冰毒43袋、液態冰毒5公斤,還查扣毒資40余萬元、涉案車輛3台、筆記本電腦2部、自製(含德國製造鋼珠槍)手槍3支、子彈7發及部分制毒工具。

  2010年9月末,齊齊哈爾市公安局禁毒支隊在秋冬季節禁吸戒毒專項戰役中獲得可靠情報:有一販毒團夥從外地購買毒品後在齊齊哈爾地區進行販賣,獲此情報後禁毒支隊立即組織專門警力開展調查取證及深入經營工作。

  經過一個多月的縝密偵查,偵查人員蒐集並掌握了該涉毒團夥的活動情況及犯罪證據。11月12日,禁毒支隊得到準確信息:團夥主要成員姚某某(男、28歲)再次指使販毒團夥成員劉兆新、王金波去團夥另一主要成員吳宗婷處購買毒品。支隊長邢羿感到抓捕時機已經成熟,決定在其進行毒品交易時實施抓捕。經過嚴密安排、部署,抓捕工作全面展開。抓捕人員按計劃在24小時內,分別將販毒嫌疑人吳宗婷(女、26歲)、魏來(男、34歲,與吳宗婷為夫妻)、劉兆新(男、28歲)、王金波(男、26歲)、孫加穆(男、25歲)抓獲,查獲冰毒43袋(約20余克)。

  經查,2010年9月下旬,販毒嫌疑人吳宗婷與魏來二人商議去西南某地購買毒品並在齊齊哈爾尋找下線牟取暴利。之後,由吳宗婷與西南某地毒販子取得聯絡並於10月1日在當地七天賓館以1.2萬元價格購買了50克冰毒。交易成功後,二人便隨身攜帶毒品乘火車返回齊齊哈爾。二人剛剛回到齊齊哈爾,就接到姚某某打來的電話稱:要購買毒品。10月中旬,姚某某通過電話指使劉兆新、王金波到吳宗婷住處取回10袋冰毒。按姚某某指令,劉兆新、王金波將取回的10袋(10克)冰毒夥同孫加穆分別將冰毒放入一台電吉它和一部收音機內送給姚某某。

  另據魏來供述:2010年9月中旬,其夥同妻子吳宗婷以2500元的價格從一綽號"大胖"(在逃)的販毒人員手中購買了5袋冰毒,由劉兆新、王金波將毒品交付給姚某某。

  這一販毒團夥的毒品是通過誰購買並運往齊齊哈爾的呢?偵查員圍繞毒品來源不斷加大對犯罪嫌疑人的審訊力度,終於使在西南某市經營毒品生意的譚笑(女,21歲,齊齊哈爾人)浮出水面。

  為抓捕此案的關鍵人物譚笑,齊齊哈爾市公安局禁毒支隊成立了專案組,經過近半個月的工作,掌握了譚笑的個人信息及相關情況。2010年12月3日,專案組得到譚笑從西南某地返回齊齊哈爾的情報後,立即在其落腳的賓館進行了布控,在其毫無察覺的情況下將其一舉抓獲。經審訊,譚笑交代:曾在西南某地與姘居的制販毒人員鄒丙多次向魏來、吳宗婷夫婦提供毒品。譚笑還交代了在西南某地結交的另外兩個涉毒人員:一個叫馬果,另一個叫羅成。

  按照齊齊哈爾市副市長、公安局長吳剛指示,經請示省公安廳副巡視員、禁毒總隊總隊長崔存德後,齊齊哈爾市局負責禁毒工作的調研員張榮輝立即召集相關部門對案情進行了反復分析研究,並決定赴西南某地開展工作,徹底切斷這條向齊市販賣毒品的通道。春節過後,專案組展開了對此案的後續偵查工作。這已是禁毒支隊第四次挺進西南某地直搗毒窩了。

  2011年2月15日,齊齊哈爾市局禁毒支隊派偵查員先期到西南某地架網布控。當時,由於當地公安機將技偵手段大量用於當地維穩工作,偵查工作基本無法得到技術支持。特別是對嫌疑人馬果,偵查人員只有其本人照片,其他信息一無所知,偵查工作一度陷入僵局。鋻於這種情況,邢羿支隊長多次與在西南某地工作的偵查人員進行溝通,決定與當地有關技術部門取得聯絡,並確定圍繞與譚笑姘居過的上線鄒丙開展工作。偵查人員經過十幾天的連續奮戰,通過走訪調查、鎖定移動電話,將鄒丙的情況納入視線。鄒丙,這個曾在部隊服過役、生性狡猾且所無定居毒販子常常是打一槍換一個地方,為布控抓捕增加了一定的難度。

  為加大偵查工作力度,2010年2月26日,齊齊哈爾市局禁毒支隊又派出4名偵查員趕赴西南某地開展抓捕工作。

  3月3日晚,偵查人員在有關部門的協助配合下,摸清了鄒丙的隱藏地點,並迅速出擊將其抓獲,當即查扣涉案車輛1台。當晚,偵查人員對鄒丙進行突審,但是,其對販賣毒品矢口否認。

  3月6日晚,按專案指揮部的指示,偵查人員帶著鄒丙,來到其與譚笑姘居時租住的公寓,但鄒丙卻稱未曾在這裡住過無法打開房門,偵查人員在當地公安機關協助下,將房門打開。在此房間內,偵查人員查獲液態冰毒5公斤及部分制毒工具,原來這裡是毒販子的一處制毒窩點。在大量的證據面前,鄒丙交代説:確實曾在這裡與譚笑姘居過,但今年2月初已將此處轉租給了一名叫"興文"的人,現在室內的物品,均為"興文"所有,自己平時販賣的毒品也是來自這個叫"興文"的人。同時交代向下線羅成、馬果提供過毒品,並交代了下線馬果的電話號碼和住處。

  3月7日晚,經過十幾個小時跟蹤守候,專案組將涉案人員馬果成功抓獲,並在其家中搜繳手槍3支、子彈7發。由於涉嫌非法持有槍支罪,馬果交由當地公安機關處理。

  在對嫌疑人羅成的偵查中,偵查人員查明羅成因吸食毒品已于2月28日被西南某市公安局抓獲,當地派出所民警在其身上查獲疑似麻黃素9克,並查扣涉案車輛1台。專案組在對羅成的審訊時,羅成交代:曾在鄒丙處購買過1公斤冰毒,賣給了兩名重慶人。

  至此,此案只剩下鄒丙交代的"興文"沒有歸案,禁毒支隊立即將偵查目標轉向"興文"。

  2011年3月11日,張榮輝調研員到達西南某地,部署抓捕"興文"工作。經過調取小區監控錄像及車輛出入登記,偵查員發現一駕駛起亞獅跑城市吉普名叫某新文的人經常到鄒丙與譚笑姘居時的租住地。經向小區保安查證核實,此人便是所謂的"興文",真名叫某新文。當晚,專案組在鎖定其所駕車輛,並組織對某新文開展布控時,發現某新文已經棄車潛逃。專案組當即對其開展了上網追逃及相應技術布控。專案組通過對小區物業和派出所外勤查證核實,某新文在當地還有一租住處。在當地公安機關的配合下,專案組在其另一租住處查獲了部分制毒工具、制毒原料、毒品包裝袋及少量毒品,原來這裡也是一處毒品制做窩點。隨後,偵查員在其所駕乘的車內又查獲了大量制毒、吸毒工具及40余萬元毒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