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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被判構成不正當競爭 賠償40萬元(圖)

發佈時間:2011年04月27日 05:4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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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圖片

  本報北京4月26日電 (京華時報記者劉傑)“QQ大戰360”案件有了新進展。昨天上午,北京市朝陽區法院作出一審宣判,認定360構成不正當競爭,判決北京奇虎等三公司停止發行“360隱私保護器軟體V1.0BETA版”,連續30天消除影響,並賠償騰訊公司40萬元。

  此案中,QQ軟體的開發者騰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和運營者深圳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以不正當競爭為由,起訴奇智軟體(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三際無限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騰訊的代理人稱,“QQ電腦管家”掃描硬盤的目的是為了查殺木馬,根本沒有上傳過數據,沒有侵犯用戶隱私,360是在對用戶進行惡意提示。北京奇虎等三公司的代理人則認為,“360安全衛士”和“QQ電腦管家”兩種軟體具有直接競爭關係,騰訊掃描硬盤,就是在查看用戶是否安裝了和騰訊有競爭可能的軟體。

  法院審理後認為,“360隱私保護器”的提示信息通過宣傳的虛偽事實損害了騰訊公司的競爭優勢。

  法院還查明,在“360隱私保護器”界面用語和360網站的360安全中心、360論壇等網頁中還存在諸如QQ軟體“窺視”等評價和表述。這些評價和表述,採取不屬實的表述事實、捏造事實的方式,具有明顯的不正當競爭意圖,損害了騰訊公司的商業信譽和商品聲譽,構成了商業詆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