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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企一巨貪拒不認罪不礙被判死緩

發佈時間:2011年04月20日 07:3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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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個註冊資金20萬元的國有物業公司,竟成為投身房地産的金融大鱷,這一"操盤高手"就是孟繁程——原北京紅義物業管理公司經理。如今,孟繁程因貪污、受賄、私分國有財産上千萬元,被判處死緩,成為階下囚。昨天,西城檢察院公佈了這起案件背後的故事。

  知青出身愛講廉潔

  孟繁程,1953年生於北京,其父是原宣武區房地産管理局退休的一名老工人。從履歷上看,剛滿16歲的孟繁程就參加了工作,成為黑龍江省"嫩北"農場的一名知青。1979年12月回京後,在其父親的工作單位當上工人。

  從此,孟繁程就沒有停下"前進"的腳步。回京半年後,他考取北京紅旗大學,取得大專文憑,後升任為原宣武區房地産管理局廣外所的一名幹部。42歲那年,孟繁程調任紅義公司副經理,其後,又擔任總經理的職務,成為一把手。

  角色的轉變,令孟繁程的個性逐漸顯現。"他為人霸道,公司裏一人説了算,根本不把領導班子成員和上級主管部門放在眼裏。"據公司員工介紹,孟繁程在公司之外另立公司,獨立開設賬戶,財務賬目一人獨自掌控,把國企和國企職工視為私人財産,紅義公司成為孟繁程的"獨立王國"。

  頗具諷刺意味的是,知青出身的孟繁程,最愛廉政演講,作為一位區屬企業的"一把手",孟繁程每年都會在紀檢監察工作會議上強調廉潔問題。現在,該單位的檔案室裏還可以看到孟繁程上任以來歷年所做的關於預防和解決腐敗問題的報告。

  一封舉報信揪出腐敗窩案

  2005年11月9日下午,原宣武檢察院反貪局接到區紀委移送的舉報線索,反映孟繁程在負責房地産開發項目過程中存在重大經濟犯罪嫌疑。根據區紀委介紹,孟繁程已有毀滅證據或潛逃動向。而此時的孟繁程,正在平谷的一個度假村裏度假。

  "閃電戰!"辦案人員腦中涌起了一個念頭。2個小時後,檢察官出現在孟繁程面前。但幾個小時過去了,孟繁程仍是百般抵賴,喊冤叫屈,甚至拒絕回答問題。

  與此同時,在紅義公司辦公室,檢察官和公司黨支部書記邵勝勇的談話也在進行。

  邵勝勇"口才"很好,滔滔不絕地大談自己的成長經歷和工作業績,而檢察官一言不發,冷靜地看著他。邵勝勇開始發毛,談話突然終止。

  沉默,還是沉默。半晌,"檢察院找我什麼事兒呀?"邵勝勇試探地問道。

  檢察官默不做聲,翻看著手裏的卷宗,過了一會兒,輕聲問了一句:"'三義裏住宅樓'是哪個單位施工的?"

  邵勝勇愣住了,他沒想到,檢察官能直擊要害。檢察官成竹在胸,又追問了一句:"是你説還是我説?"邵勝勇看到大勢已去,只有繳械,交代了夥同孟繁程和公司副經理葛文娟、孫秀蘭在三義裏住宅樓等工程中貪污腐敗的犯罪事實。

  第二天清晨,孟繁程被帶回檢察院調查。檢察官有意讓孟繁程從邵勝勇的談話室前經過。兩人目光剛一接觸,邵勝勇馬上把眼光轉向別處。就是這一短暫的目光交流,孟繁程一下就明白了:邵勝勇撂了。但孟繁程只承認向三義裏住宅樓施工方索要10萬元好處費的事實,對於賬上幾百萬元的虧空一概稱不知。

  亂賬敲定犯罪事實

  雖然孟繁程嘴硬,但是檢察官已經掌握了大量物證,足以敲定案件。

  檢察官調查發現,紅義公司從2000年開始,從事了3個房地産項目的開發經營活動。這些開發項目,在孟繁程的直接操控下,另立北京大厚房地産開發公司開發部和廣外住宅合作社第二開發部,獨立開設銀行賬戶,財務賬目由其一人獨自掌控,甚至其他班子成員也無人知曉。

  檢察官首先對紅義公司日常物業管理工作進行全面審查,調取了該公司數年來的財務賬和記賬憑證,走訪近百戶商家和居民,發現其中問題非常嚴重:該公司連年上報虧損,但實際是孟繁程與邵勝勇等人的"傑作"。自2001年以來,孟繁程指使紅義公司物業部李某、閆某、馬某、盧某等人,多次截留物業管轄範圍內單位、居民繳納的房屋租金和受委託為市自來水公司、市供電局代收的水費、電費。孫秀蘭把截留的300余萬元存于賬外。

  孟繁程全權負責的三個房地産開發項目的財務賬,只能用"亂"字來形容。少記賬、不記賬、重復記賬比比皆是,甚至連最基本的投資情況都含混不清。檢察官通過銀行兌賬單,一筆一筆核對賬務,重新建立起從2001年至2005年的全部賬單。由此,檢察官發現孟繁程在"木樨園糧油住宅樓項目"的記賬中,有200萬元的"棄房補償款"是重復記賬,並虛構"北京柏楊諮詢有限公司",虛報拆遷戶"房款"460544269元,其中1776314元流入孟繁程等人腰包。

  在"北京市麵粉五廠開發項目"過程中,孟繁程使用類似手段,以"交通評估"、"電改造"工程款等名義騙取公款100萬元。

  在"三義裏住宅樓項目"工程中,孟繁程更是變本加厲,親自偽造與"金壇市建築安裝工程公司"的《利潤分配協議書》,把本單位應得的500萬元工程利潤,以"工程款"方式支付給了"金壇公司",再由"金壇公司"把該款返還給自己。事已至此,孟繁程還不滿足,他公開向"金壇公司"索取賄賂100萬元。

  經過6個月的艱苦偵查,檢察官終於查清了孟繁程等人涉嫌貪污、受賄、私分國有資産1000余萬元的犯罪事實,為國家、企業挽回經濟損失4000余萬元。

  房地産蛀蟲被判處死緩

  開庭時,孟繁程為自己多項罪名做無罪辯護,還曝光大量房地産內幕。

  孟繁程稱,紅義公司原本是集體所有制企業,註冊資金不過20萬元。1995年,上級單位出資讓該公司改成國有企業,但對他提出"自負盈虧"的要求。

  "為了這個'自負盈虧',我想盡一切辦法為單位盈利,甚至不惜違規操作。"孟繁程説,公司從事的是物業管理工作,根本沒有能力搞房地産,為了賺錢,他一開始只能跟著別人後邊賺小錢——在多起開發項目中,負責出面簽下土地,比如"三義裏住宅樓"和"麵粉五廠住宅樓改造"工程等。至於對方給的"感謝費",孟繁程説發給了職工,以作為辛苦的回報,並無不當。

  "公司參與的一些項目,我知道是違規的,所以要花錢擺平,這筆錢不能算在我頭上。"孟繁程説,麵粉五廠住宅樓樓層過高,密度過大,在審批中交通評估肯定過不了關,自己托關係找到"能人",對方要了100萬元"擺平"評估。"為了辦事,我才從單位小金庫中提錢,這不算非法佔有,屬於工程前期投資。"

  其他工程,孟繁程也爆料存在各種問題,都是自己出面斡旋。"這些都是公務往來,我是有功之人,指控我犯罪與事實不符。"孟繁程最終也不認為自己犯罪。

  2007年10月16日,市一中院認可了檢察官提交的大量證據,最終認定孟繁程犯貪污罪、受賄罪、私分國有資産罪,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本報記者 高健 通訊員 賈印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