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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自首”成舉報的行為藝術 正常渠道需疏通

發佈時間:2011年04月15日 03:4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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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議論風生

  安徽利辛縣國土局工作人員周文彬以“微博直播行賄罪自首”的方式,曲線舉報了所在單位領導涉嫌貪腐的問題,並最終得到紀委的受理。

  誕生時間不長、大熱不到一年的微博,再次顯示出網絡時代調動眼球、激發熱點和關注的神奇能量,通過“自首”這種吊足胃口的“噱頭”,和微博直播這種能把全國萬千關注聚焦于一個尋常角落的特殊工具,利辛縣這個皖北小縣城曾長期得不到重視、回應的貪腐舉報,在很短時間內就得到了重視。

  不管周文彬的舉報出於何種動機,指控是否完全屬實,公務人員涉嫌貪腐都是關乎政府職能、效力和公信力,關乎當地民眾切身利益的大事、要事,及時受理,認真調查,並依法作出不縱不枉、公平合理的處理,都是十分重要的。“自首”的形式雖可商榷,但微博直播所調集的眼球和人氣,卻可以將此事的受理、處理進程曝光,有利於公眾、輿論對此事的監督,也有助於去偽存真,讓舉報的受理不至於虎頭蛇尾。

  但必須看到,周文彬並非一開始便立意搞出這麼大的動靜,而是先試圖循常規舉報渠道,用舉報信等形式反映問題。然而,儘管他的舉報信寫得十分詳細,羅列了不少論據、論證,卻未得到應有的重視,按照他本人的説法,“微博直播”和“行賄自首”,都是沒辦法的辦法。但如果無微博、非自首便得不到應有的重視,顯然不能令公眾滿意。

  微博是雙刃劍,既有促進信息公開、調動媒體和公眾關注的正面影響,也可能助推不實傳聞,誤導公眾輿論。政務公開也好,針對政府部門、領導幹部涉嫌違規違紀、違法犯罪的查處也罷,首先應依靠的,是正常的監督、處理機制,而不該是其他。畢竟,人們更希望類似的、更多的舉報,在無微博、非自首的常態條件下,也能得到及時受理。

  陶短房(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