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法治圖文 >

首起退車保號案上午北京開審 看法院怎麼判

發佈時間:2011年04月14日 16:5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北京晚報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本報訊(記者楊昌平)以往在法院並不鮮見的汽車買賣糾紛案,因為限購政策的推出,而生出變數。如果消費者因汽車質量問題要求退車,車牌號或者説購車資格能否保留呢?今天上午,北京市民陳先生就在豐臺法院的庭審中,要求法官判令北京市舊機動車交易市場有限公司為其保號。

  陳先生是在車市限購政策出臺前,為避免購車受限,搶先購買了一輛二手車。據陳先生介紹,去年12月19日,他與北京天意誠舊機動車經紀有限公司簽訂了一份車輛買賣合同,以89500元的價格購買了一輛二手灰色別克牌小轎車,車輛號牌是他自己挑選的。購買過程中,經紀公司只是交代了車輛出廠日期、性價比,並強調車輛尚在質保期,並沒有告知他車輛的使用、修理、事故等情況。

  陳先生表示,他看了看車輛的外觀,沒發現有啥異常,就向天意誠經紀公司所在的北京市舊車交易市場交納了購車款89500元,並把車輛登記到他名下。但是,去年12月24日,他在啟動車輛時發現不好啟動,挂上前進擋加油門,車輛不走。正在疑惑時,車輛突然猛向前衝,將前車後部撞壞,車輛自身也受到損害。送修後,陳先生被告知車輛內部有質量問題,經4S店鑒定,發現車輛電腦記載有多起事故,都直接影響到車輛的內部主要構件。

  “我就是怕限購,才趕快買輛車,沒想到買了輛事故車。”陳先生説,現在退車的話,再買車還要搖號,搖不到號就買不上車,這會嚴重影響他的日常生活。因此,陳先生起訴到豐臺法院,要求撤銷他與天意誠經紀公司簽訂的買賣合同,由北京市舊車交易市場返還他合同價款89500元,對他的車輛號牌予以保留,並由兩被告承擔由此給他造成的損失1萬元。

  “他是在新政前買的車,不存在牌號的問題,當時我們賣給他的價格是比較低的。”天意誠經紀公司的代理人解釋説,購車協議書對車輛交付前和交付後涉及的責任有明確約定,交付後涉及的車輛責任應由陳先生負責,而陳先生提出的問題,是車輛交付後發生的,該公司不需要承擔責任。至於陳先生提出的保號問題,則不是該公司能解決的事。

  北京市舊車交易市場的代理人認為,該公司並不是這起車輛買賣合同的當事人,而且該公司也對雙方的買賣行為進行了調解工作,陳先生要求該公司與天意誠經紀公司承擔連帶責任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據了解,從4月1日起,北京市約1.2萬輛備案二手車被允許帶牌銷售,但這些車價格比以往漲了不少,有些車的價格甚至和新車相差無幾。如果法院只判退車但不判保號,陳先生再買二手車,就得多花不少錢。如果他想買新車,就得去搖號。如果法院判令退車保號,陳先生就可以直接買輛新車。

  其實,限購新政帶來的新問題還不少,配套政策還需跟進。比如説,搖號後買了新車,但因車輛有質量問題而起訴要求退車,等法院判決下來,早過了半年了,那麼,有關部門是保留車主的車牌號,還是保留購車資格,還是要求車主重新參加搖號呢?

  豐臺法院今天未對此案作出判決。J161

  相關新聞

  名下多輛車 更新不用都賣

  本報訊(記者安然)汽車限購政策開始後,諸多法律和政策實施方面的疑難逐一顯現。市交管局車管所工作人員今天上午做客交管局外網“在線訪談”時表示,名下有多輛車的車主,在更新車輛時,無需為更新一輛而賣出名下所有車。

  在限購之後的車輛購買條件中,有一條是必須名下無車。這讓名下已有多輛車的市民心生疑問,是否今後要更新一輛車,就需要把名下全部車都出售才能獲得指標。

  車管所民警馮旭對此回復説,例如現在某人名下有三輛車,需要更新一輛車,那麼只需要將名下一輛車登出或者出售即可。登出或賣出之後,要在北京市緩解擁堵的官方網站上申請一個更新指標,然後再去辦理新車的購置稅或註冊登記。

  如果同時更新三輛車,就需要全部登出或賣出,然後再辦理三輛車的登記或者購置稅業務。“想更新幾輛就要登出掉或者是賣出幾輛。”J060

  帶牌車漲價 車主毀約被訴

  本報訊(通訊員棋其格)近日,北京出臺了備案二手車準帶牌交易政策,此前已經交付了購車定金的王先生興衝衝地準備辦理二手車過戶,卻遭到賣主劉先生的拒絕,為此王先生將劉先生起訴到順義法院。

  王先生起訴稱,今年1月23日,他與劉先生在順義區東大橋舊車市場簽訂《協議書》,雙方約定劉先生將他所有的已辦理二手車轉移備案手續的4輛汽車出售給王先生,其中夏利汽車3輛每輛18000元、捷達汽車一輛4萬元,4輛汽車號牌隨汽車一起出售,劉先生保證過戶到王先生名下。簽訂協議當天王先生向劉先生交付定金3萬元。

  4月1日起,登記審核合格的庫存二手小客車可以帶牌銷售並辦理轉移登記。新政出臺後,王先生請求劉先生交付汽車並辦理過戶手續時,劉先生以該車價格已漲為由拒不履行合同義務。

  王先生於是訴至法院請求劉先生向王先生交付汽車,並協助辦理過戶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