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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揭血腥碰瓷:未成年人事先喝下K粉以承受疼痛

發佈時間:2011年04月12日 15:0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北京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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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人吳某夥同譚某、伍某等人,打傷三名未成年人,教唆他們通過騎自行車故意碰撞機動車,製造虛假交通事故,騙取多名被害人錢財。

  事成後,策劃碰瓷的幾名主謀拿走成千上萬的票子,而付出血淋淋代價的未成年人僅僅拿到幾百塊錢。

  一名司機碰巧兩次撞上同一傷者,向警方報案。這個教唆未成年人碰瓷的犯罪團夥中多名成員被抓獲歸案。昨天,北京豐臺法院開審此案。

  血腥碰瓷

  全過程

  未成年人事先喝下K粉以承受疼痛。

  在密閉房間把未成年人的胳膊或者腿打斷。

  他們駕駛一輛轎車,把自行車放進後備廂,再分成兩組,物色作案目標。

  這夥人每次都會選擇偏僻的道路、沒有安裝攝像頭的地段作案。

  他們駕駛汽車,見到有農用車或貨車就超車後放慢車速,迫使後車再超車。

  另一路人騎著自行車從對面衝過來,車上帶著受了傷的未成年人,直奔農用車。

  載著傷者的自行車與農用車碰撞,直接騙錢。

  每次作案騙到錢款,同夥們每人能分幾千元幾萬元。被打傷的未成年人僅能分到幾百元。

  半個月內兩次撞上同一司機 碰瓷團夥暴露

  被告人吳某夥同譚某、伍某等人,打傷三名未成年人,教唆他們通過騎自行車故意碰撞機動車,製造虛假交通事故,騙取多名被害人錢財。有一名被害人碰巧兩次撞上同一傷者,才向警方報案。這個教唆未成年人“碰瓷”的犯罪團夥中多名成員被抓獲歸案。昨天,豐臺法院開審此案。首犯吳某當庭不承認“教唆”的行為。案發:兩次碰瓷同一人

  2010年10月31日,被害人陳石(化名)駕駛農用車在豐台區六圈路口附近一條路上前行,突然一輛黑色轎車在農用車前面放慢了速度。陳石的農用車被黑色轎車擋住了路,陳石只得從左側超車。這時,被告人譚某騎著自行車,帶著未成年人小雨(化名)從對面迎過來。陳石的農用車與譚某的自行車相撞,小雨摔倒在地上,抱著腿呻吟。

  陳石帶著小雨到醫院檢查,醫生説明小雨腿部骨折,需要花幾萬元住院治療。陳石以為小雨的傷是自己造成的,同意做出賠償。被告人伍某假扮小雨的哥哥,趕到醫院,與陳石談起“私了”。經過討價還價,陳石給了小雨的“家人”1.6萬元。

  陳石沒有想到,在半個多月後,他駕駛農用車在同一地點附近,再次與自行車相撞。這次他撞傷的男子居然還是小雨。陳石懷疑自己遇上了“碰瓷”,立即向警方報案。這個教唆未成年人“碰瓷”的犯罪團夥中多名成員被抓獲歸案。

  庭審:首犯否認教唆

  昨天9點半,被告人吳某、譚某等5人被法警押上法庭。5名被告人都是廣東人,年齡在21歲至25歲之間,他們站在一起,個頭差不多一般高(如圖)。據檢察機關指控,2009年10月至2010年11月間,被告人吳某夥同譚某、伍某等5人,教唆並傷害小強等3名未成年人(另案處理)後,多次通過騎自行車故意與他人駕駛的機動車發生碰撞,製造虛假交通事故,以此詐騙多名被害人錢財,涉案金額總計6萬餘元。

  “我沒有教唆未成年人犯罪。”在庭審中,首犯吳某説,他不知道小強等人是未成年人,小雨等人身上的傷,是“阿彪”用鐵棍打的。可是,同案犯羅某卻説,他通過朋友認識了吳某,來北京跟著吳某幹碰瓷,他看見吳某等人打傷了小強(化名),為止痛,小強事先吃下了“K粉”。

  辦案檢察官説,被告人吳某、譚某等5人的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在這一犯罪團夥中,以吳某為首。被告人吳某還教唆未滿18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重處罰。吳某急忙為自己辯解説,“不是以我為首的。”

  揭秘:“斷臂”少年僅得百元

  17歲的小雨回憶説,2010年7月,有人介紹他認識了吳總(指被告人吳某),吳總讓他幫忙找幾個人,承諾找一個人就給幾百元。2010年10月,小雨將自己的同學小力(化名)等人介紹給吳總,吳總把小力人等帶到北京,幾人在酒店用鐵棒打斷了小力等人的胳膊,爾後就帶著小力等人去開工了。“我身上沒錢花了,才到酒店找吳總他們。”小雨説:“當晚他們就把我的腿打斷了,他們説腿打斷了能賺很多錢。”

  據辦案檢察官介紹説,這夥人每次都會選擇偏僻的道路、沒有安裝攝像頭的地段作案,他們駕駛一輛轎車,把自行車放進後備箱,然後再分成兩組,物色作案目標。一路駕駛汽車,見到後面有農用車或貨車後就放慢車速,迫使後面的車輛從左側超車,另一路人騎著自行車從對面過來,乘機撞向農用車碰瓷。

  在庭審中,吳某等多名被告人均表示,他們每次作案能騙到錢款數千元到上萬元,但只分給斷胳膊斷腿的碰瓷者固定數額,其餘的錢被幾個同夥分了,同夥們每人能分幾千元。

  辦案檢察官説,“本案3名未成年人表示他們是自願被打傷的,他們每次作案僅能分到幾百元,大頭全被吳某等人拿走了。”記者 武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