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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化工業垃圾焚燒調查:有關部門含糊解釋起火原因

發佈時間:2011年04月05日 11:3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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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4日在現場發現,燃燒未盡物上已經堆上了厚厚一層新土。楊銳洪告訴記者,這是4日早上蓋上的,“是為了防止再起火”。當被問及起火原因時,他説,“具體原因,公安部門還在調查,估計是野外用火導致的”。

  對於同樣的問題,徐駿翔給出的答案是,“這個季節天氣比較乾燥,又少雨,還有一些枯枝落葉點著了,引燃了這個垃圾,能夠燃燒的垃圾就是包裝紙,包裝用的塑料膜,這些比較容易燃燒,大部分陶製品的胚體是不燃燒的。”

  從化市向媒體的通報材料説,事件的原因是位於石海村的“六潭電站有人燒石海圳邊的乾草時,引燃了附近堆放的塑膠、泡沫等廢料。”

  記者先後向從化市環保局、溫泉鎮及石海村有關負責人追問這家工廠的具體情況,卻只得到工廠位於“江浦街”的只言片語。

  切實履行防治責任加強監管工業固廢

  實際上,國家有關法律及《廣東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已明文禁止“在江、河、湖、海、水庫等沿岸堆放固體廢物”,而“露天焚燒或者使用未經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准的設施焚燒處理”有害固體廢物也在禁止之列。

  既然村裏已經發現偷排工業垃圾,中山大學政治與公共事務管理學院教授郭巍青認為,有關部門得到消息後,應及時跟蹤處理,而不應該聽之任之。顯然,“這和有關部門疏于監管,行政不作為有直接關係”。

  據記者調查,傾倒垃圾處的石海河是廣州市飲用水源地之一的流溪河的支流,且處於上遊。村民擔心“這麼偷倒工業垃圾,亂燒垃圾,長此下去,恐怕這裡的青山綠水保不住。”

  徐駿翔稱,監測顯示焚燒並沒有對水源産生影響,市民勿需擔心。

  非常巧合的是,起火前一天,廣州市在全國率先向不按規定對生活垃圾進行分類的行為開罰,以此推動城市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

  與生活垃圾相比,工業固廢的污染更加嚴重。“生活垃圾尚且需要市民分出有害物質,並對不文明投放進行處罰,那麼工業固廢就更要加強監管,這樣才可以減少垃圾對環境帶來的污染。”中山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副教授陳炳祿説。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露天燃燒有害固體廢物,最高可處2萬元罰款,造成嚴重後果的,可以追究刑事責任。徐駿翔表示,環保部門“已經找到這家工廠及運垃圾的有關人員,會依據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