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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説法]離奇的強姦案(2011.3.23)

發佈時間:2011年03月29日 18:4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CN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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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我們今天節目的主人公的名字叫裴樹唐,今年68歲,當初年輕的時候裴樹唐在甘肅武威,在當地也是一個響噹噹的有一號的人物,但是發生在25年前的一起蹊蹺的強姦案徹底地改變了他的人生。

    裴樹唐現在住在武威市城北的一處快要拆遷的房子裏,這間只有幾平方米的小屋,是朋友借給他的,在武威生活了幾十年他卻連屬於自己的房子都沒有。如今年歲大了,裴樹唐不能再去打工了,只能依靠每個月女兒給的生活費維持著。與他現在的生活形成鮮明對比的是 25年前的裴樹唐,在武威卻是小有名氣的紅人,一提起25年前裴樹唐的眼神中還能看到當年的激情。

    25年前,裴樹唐是原武威市文化館的文藝輔導員,那個時候武威市大大小小的藝演出總能看到他的身影,那在甘肅數得上的好樣的。然而1986年,42歲的裴樹唐突然被抓了起來,那一天是8月14日,裴樹唐記得很清楚。正準備開會時候,公安局人拿著拘傳證找到上裴樹唐,拘傳證上寫的罪名是涉嫌姦辱罪。裴樹唐頓時丈二的和尚摸不著了頭腦,他怎麼也想不明白自己怎麼就成了一個強姦犯?

    裴樹唐因犯強姦罪被逮捕的消息一下子在當地炸了鍋,街頭巷尾議論紛紛。

    一個好端端的人怎麼會突然成為了強姦犯呢?裴樹唐到了公安局才知道事情的經過,指控他強姦的是一個叫劉建萍的姑娘,劉建萍説裴樹唐是1986年8月5日那天晚上強姦她的,作證的人是劉建萍的男朋友。根據當時案卷裏面,受害人當時的陳述就是説發生了不該發生的事。劉建萍是誰?那天晚上她和裴樹唐之間到底發生了什麼呢?我們找到了當年的案卷,當時劉建萍是這樣描述:他一把將我拉到單人沙發上,我一把將裴推開往門跟前走,裴緊追而上把我拉了回來,我又將他推開去開門,裴又把我的手往後一擰拉到沙發上,我掙扎要站起來,可裴順勢將我強行拉到他床上,他把我的手擰到我的身後,就這樣裴樹唐用暴力的行為對我進行了姦污。

    事情過了25年,作為證人劉建萍當年的男朋友早已離開了武威到外地打工去了,我們沒能找到他,只能從案卷中調出當初他的證詞:8月5日我到未婚妻家吃飯,她沒回家我到文化館找,我看到拉著窗簾,從窗子裏只能看到有一點燈光,我就敲了門結果我未婚妻出來,裴就叫嚷著‘你是誰,幹什麼的?’小劉説是我朋友,而後她推著車子流著眼淚,我們一起走到大門口。

    看來劉建萍當年的男友並沒有親眼看見劉建萍被強姦的事實,那麼事實到底是什麼呢?時隔25年之後裴樹唐又一次陷入了回憶。8月5日那天他正在給一個叫劉建萍的學生輔導發音,她當時唱的是《十五的月亮》、《望星空》。裴樹唐先不讓她急著唱,説先把歌詞用普通話朗誦出來,給她糾正字眼。當年劉建萍只有24歲是一名普通的工人,由於喜歡唱歌就經常業餘時間來文化館學習,裴樹唐回憶説他開始給劉建萍輔導的時候,大概是下午五六點鐘。不知不覺地超過下班時間了,也唱完了也都輔導完了,裴樹唐對小劉説就到這吧。雖然已經晚上七八點了,但8月份的武威天依然大亮著,正當裴樹唐起身要送劉建萍出門的時候,卻發現門外站著一個人。而接下來小夥子的發問讓裴樹唐很是意外。

    “這麼晚了,你幹啥事呢?”

    “説唱歌啊!”

    “這麼晚了你唱的什麼歌?”

    小劉説我愛唱要你管啊,一摔門一個人走了。

    劉建萍離開之後,裴樹唐既尷尬又氣憤,尷尬的是明明是正常的輔導卻被人誤解成搞男女關係,氣憤是無論他怎麼解釋,對方都不相信。就這樣兩人發生了爭執,好在隨後文化館的工作人員趕了過來才把事情解釋清楚了。

    裴樹唐回憶説,第二天他外出辦事回來的時候聽同事説劉建萍的男友還特意來文化館找他賠禮道歉,見他外出就跟當時館裏的領導表達了歉意。原本以為這件事就此過去了,沒想到卻給裴樹唐招來了牢獄之災,那麼法院又是依據什麼給裴樹唐定的罪呢?

    法院稱當時被害人主要提供的證據,主要是她自己控告材料,還有她自己在公安機關做的原始供述筆錄,還有她的一個男朋友做了個證言 ,當時法院經過審理認為裴樹唐構成強姦罪,對他判處七年有期徒刑。

    主持人:我們今天請到演播室的嘉賓是中國政法大學的曲新久教授。曲老師,一審判決是判的裴樹唐強姦罪名成立,您怎麼看這個一審判決?這個案件背後的社會生活樣態?

    嘉賓:某些方面也是當時的一些不好的縮影,那個時間的觀念還是我們既不強調疑罪從有我們也反對疑罪從無,所謂一種唯物主義的辨證法的看法,因為那時候會認為疑罪從無是一個資産階級的法律原則,所以79年刑法原本它並沒有確立疑罪從無的原則,所以作為強姦案來講呢,主要是通過被害人的陳述,被告人的口供,比如説還有鑒定結論、證人的證言、現場勘察等等的一系列的證據,來證實當時的案件事實。

    主持人:就是在判決書上寫的案件事實這些證據是足以支撐的,所以按照我們今天的眼光來重新審定那個案件,那個案件的證據是不夠充分的。

    嘉賓:其實以當時79年刑訴法的規定來講,在當時其實也是不夠充分的。

    主持人:我們今天如果在這分析可以很冷靜、很客觀,但是當時 25年前的1986年,當天發生了什麼只有兩個人自己清楚。事後,裴樹唐一直在説自己是清白無辜的,但是法院有了那樣的一審判決,所以面對這個判決裴樹唐就不停地在上訴,但是他等來的是武威地區中級人民法院的裁定維持原判,面對著維持原判的結果,裴樹唐下一步又會做些什麼?

    就在案件最終裁定的第二天,裴樹唐的案件突然發生了轉機,劉建萍在給律師做的一份筆錄中竟然説出了這樣的話:我告了幾天心裏總是過意不去,把人害了,沒這回事 ,撤(訴)吧又怕説我誣告。到底劉建萍有沒有被強姦,為什麼時隔不到一年,她的口供發生了如此大的變化,對於這一重大的轉變,法院的法官們也是吃驚不小,他們趕緊找到了劉建萍做進一步調查。基層法院和中級法院曾經對這個案子復查過,復查過程中劉建萍有時候認可曾被強姦過 有時候又否認被強姦過。這一奇怪的情況並沒有引起當時司法機關的足夠重視,最終的裁定也因此沒有發生改變。就這樣原本升起的一線希望又破滅了,裴樹唐唯一能做的就是通過正常的途徑不斷申訴。

    裴樹唐有兩個孩子,事發那年兒子不到十歲,女兒才剛剛七歲,兩個人孩子因父親的事情被老師、同學們議論紛紛。

    在監獄中裴樹唐一直在積極的申訴並沒有其它過激的舉動,由於他文化水平較高,一來二去他還被聘為監獄的文化教員,也正是由於表現突出,監獄方面曾六次提出給他減刑。由於家人實在無法承受生活和輿論的雙重壓力,裴樹唐入獄後的第三年妻子就和他離了婚。

    就在裴樹唐舉步維艱的時候,一個意外的驚喜讓他重新振作起來,那一年監獄在快到春節的時候,搞了一次犯人和家屬的座談會。8歲的女兒她作為家長的身份來看爸爸,孩子又小不懂,來了以後直接直闖監門啊,跑著去了崗位又不讓進去,急的哭起來了。通過這次事件,裴樹唐下決心,不管怎麼樣也得活著出去見孩子,也得給孩子有個交待,否則對不起孩子們。

    就這樣裴樹唐一直在監獄裏堅持了整整七年,1993年裴樹唐刑滿釋放了,出獄後的他意識到此時他已經一無所有,前妻帶著孩子離開了當地,他在武威不僅沒有地方住,更是沒有錢養活自己。生活的艱辛並沒有讓裴樹唐放棄申訴的計劃,他一邊打工掙錢一邊開始尋找他要找到當初誣陷他的劉建萍,也只有這個人 才能再次改變他的命運。就這樣裴樹唐開始打工掙錢,除了糊口攢下來的錢全都用在了尋找劉建萍這件事上。但是不管裴樹唐如何尋找劉建萍,總是在最關鍵的時候與她失之交臂。申訴、尋找,這成了裴樹唐出獄之後生活的全部,但也正是因為這樣他的生活變得越來越窘迫,找不到劉建萍他就不能翻案,這也就意味著他一輩子都得背著強姦犯的罪名。

    就這樣又一個7年過去了,2000年的時候,就在裴樹唐苦苦尋找劉建平7年之後,他突然接到了一個學生家長髮來的傳呼,希望他火速到家來。見到劉建萍的那一刻,裴樹唐似乎回憶起了這14年來的艱辛和痛苦,而造成這一切的罪魁禍首此刻就在他的眼前。這時劉建萍 掏出了一封信交給了裴樹唐。究竟劉建萍在這一封長達八頁的信上寫了什麼呢?

    “裴老師,您好,我對不起您,也知道您非常恨我,不會輕易放過我,多少年來我一聽到警車響或者看見公安人員就怕得要命,夢裏都哭醒過多少次,文化館的領導早上找我下午找,下午找了晚上找讓我告您説我被您強姦了。曹武安逼我説如果不告您就把這件事散佈到社會上和我們單位去,文化館領導説只要告了您,就把我和曹武安的工作調到文化館裏去並一再叮嚀我,一切必須按照材料上的説不能改口,否則就抓我去坐牢。事情就是這樣,該説的我都説了,目的只有一個就是幫您洗清冤屈,我願意接受法律對我的任何懲罰,因為只有這樣才能得到良心的安慰。”

    讀完了信的裴樹唐一下子釋然了,這無疑讓他的申訴之路出現了最為關鍵的證據,然而裴樹唐的申訴之路並沒有因此而一帆風順,由於時間久遠很多當事人都已經先後離開了人世或者調離了原崗位,這件原本並不複雜的強姦案一直等到了2007年才有了新的結果。

    裴樹唐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訴之後,最高人民法院指令甘肅高院再審,甘肅高院又指令中院再審,最終由涼州區人民法院對這個案子進行了重新審理。正是由於最高人民法院對這個案件的高度重視,甘肅省高院和武威中院才先後下發重審和再審的通知,2011年元月21日裴樹唐終於拿到了他期待了25年的一份判決結果:法院依據刑訴法的162條 3項,對被告人作出了無罪判決。

    這個結果,裴樹唐等了25年。

    主持人:那麼在這個過程當中,您覺得為什麼25年之後能翻案?因為這個案件當中出現了一個重大變化,現在等於説完全出了一個新的證據,什麼新的證據呢?被害人原來指控他犯罪,現在被害人説他沒有強姦我,那劉建萍的行為法律現在還回去重新研究甚至去懲罰嗎?

    嘉賓:如果我們講我們不管別的周圍環境,我們就説劉建萍的這個行為本身當然是一個偽證的行為,在一個案件當中有些證人可能做了虛偽的陳述,但事後他反而悔悟了,這個時候由於他的悔悟使得新的證據才能夠發現一般不會處罰他的,那這時候就是給證人呢?我們説回歸正常的一個渠道,那麼在刑法上來講原則上絕大多數案件超過20年就都不再追究了,這個就停留在道德層面,停留在我們話語權進行討論就行了。這裡來講,國家要承擔賠償的責任,所以裴老先生是可以依照法律去要求國家賠償的。

    主持人:事情雖然已經過去了25年,不過總算是有了一個説法,其中的一些問題仍然沒有給我們提供答案,比如説劉建萍講有人當年在陷害裴樹唐,那麼什麼人為什麼要這麼做呢?

    當年,因為裴樹唐他的特點是第一優秀,第二清高,第三耿直。眼中揉不得沙子的時候,他會在許許多多的事情上得罪很多人。裴樹唐當年在文化館是業務上的骨幹,但總是和文化館的一些領導在具體問題上産生分歧,也就不斷地産生摩擦和矛盾。據裴樹唐回憶,就在出事前不久發生了一件事讓這些平時不起眼的摩擦一下子升級了。由於有人舉報,最終館裏私設小金庫的事被上級查處了,有關領導還做了公開檢查。有人認為是裴樹唐給捅上去的,但裴樹唐説自己不幹這種齷齪事。也許這件事讓裴樹唐和館裏領導的矛盾上升到了白熱化,而他因強姦罪被捕之後,原來的同事回憶起文化館領導的反映還覺得十分蹊蹺。遺憾的是文化館當初的領導在事發後不久就先後因病離開了人世,很多事情也無法查證,而25年後裴樹唐再次談到遭人陷害這一問題又有著什麼樣的看法呢?

    “不應該發生的事情發生了,現在應該説清楚的事情也弄清楚了,昨天的事情已經過去了,翻過去就對了,不冤冤相報。”

    主持人:感謝您收看今天的節目,也感謝曲老師參與現場討論,歡迎您繼續關注中央電視臺第一套節目綜合頻道接下來的節目內容,明天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