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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説法]一個女人的七本日記(2011.03.22)

發佈時間:2011年03月29日 18:4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CN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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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2010年12月6日那一天,《今日説法》欄目播出了一期節目,題為《億萬富豪離婚記》,我們先來回顧一下這期節目的內容。

    王傑是四川省自貢市某集團的董事長,資産過億,2008年12月,王傑被一個叫劉婭的女人告上了法庭,要求和他離婚並且分割財産。王傑説劉婭只是自己的前女友,但是劉婭一口咬定王傑就是自己的合法丈夫,隨後劉婭向法院提交了一份民政局保存的婚姻檔案。依據檔案自貢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了終審判決,認定王傑和劉婭就是夫妻,王傑50%的財産歸了劉婭,對此王傑很是憤怒,因為劉婭向法院遞交的婚姻檔案裏所有王傑的簽名均不是出自他本人。

    自貢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法官楊慧萍告訴記者,之所以認定王傑和劉婭之間存在夫妻關係,是依據自貢市新街街道辦事處出具的一份證明,證明王傑和劉婭在1997年元月27日在新街辦事處領取了一張結婚證,但是王傑的代理人稱這份證明的出具存在問題。按正常情況,這張證明應該是由新街辦事處,自行打印遞交到法院,但是新街辦事處的書記楊英證明這份證據材料是法官楊慧萍打印好之後來找他們要求蓋章的。事情到此並沒有完結,王傑後來才發現原來他的前女友劉婭打這場離婚官司,其目的並不僅僅在於分得他的個人財産,還有更大的陰謀隱藏在這背後,此後果然一連串的蹊蹺接踵而來。

    王傑稱前女友劉婭偽造結婚檔案起訴他要求和他離婚,並非是僅僅為了他幾千萬元的個人資産。王傑説 2006年他父親生病,為了照顧父親他在成都長達一年之久,這期間出於對女友劉婭的信任,他把自己的集團公司全權委託給了她,任命劉婭擔任九鼎集團公司總經理一職。可是讓他沒有想到的是就在他不在的這段時間,劉婭利用職務之便先後卷走了大量的公司資産,為了證明自己的説法,王傑拿出了一份審計報告,審計結果顯示公司賬面上大量的錯賬均與劉婭有關。王傑所説是否屬實呢?記者曾多次電話聯絡劉婭,但是始終無法聯絡上,這次我們專門找到了劉婭家試圖見到劉婭本人。因為樓道裏太黑了,記者只能打電筒,看到大門上面的字,説明這個戶主是劉婭,看來她是2001年8月份開始就沒有在這兒住了。

    劉婭失蹤,不得已 2008年8月王傑向四川省自貢市公安局報案,要求公安機關調查劉婭涉嫌職務侵佔的行為,經過初步調查 2008年9月,自貢市公安局對此案予以立案。然而公安機關立案之後又迅速撤案了。

    為了求證,記者找到了一位自貢市公安局參與辦理此案的知情人。知情人告訴我們,當初僅僅調查了一週公安機關就掌握了劉婭大量的財務問題,為了證明自己的説法,知情人拿出了一份材料,這是針對劉婭2008年1月從公司賬戶上提走80萬元現金一事的訊問筆錄。 

    80萬元的去向劉婭是這樣解釋的:我經手審批了一筆80萬元借款,用於我女兒出國留學的保證金,這筆借款是以女兒的名義申請由我審批同意的。

    在警方後續的調查筆錄,我們看到劉婭並沒有還錢的意思。在筆錄中劉婭這樣説道:我沒想好什麼時候歸還。

    王傑認為劉婭的這個回答足以證明她構成職務侵佔罪,既然如此自貢市公安局為何沒有繼續對劉婭進行調查反而撤案了呢?警方強調,劉婭在公司賬上拿走80萬元是經過王傑同意的,因此劉婭的行為不構成職務侵佔,至於是否還有其它撤案理由記者無從知曉,對此王傑無法理解。王傑説任何人都不可以隨意地挪用集團公司的任何一筆賬目,這個道理即便劉婭不懂公安局不可能不懂,就在王傑對此事百思不得其解時,他在劉婭辦公室保險箱裏發現了劉婭的7本日記,日記中記載的相關內容讓他找到了答案。這是專門對日記做筆跡鑒定的報告,報告顯示這些日記均出自劉婭之手,7本日記記錄了劉婭每天的工作生活安排,有一部分內容引起了我們的注意。

    趙玉林是自貢市公安局經偵支隊的大隊長,主辦此案,王波是辦案民警,那麼劉婭日記本中記載了自貢市公安局辦案民警受賄情況是否屬實呢?記者首先找到了案件的承辦人王波。王波否認自己曾收受過劉婭的賄賂,隨後我們找到了趙玉林。第二天我們通過電話,與趙玉林核實了日記本中記載的內容,很快趙玉林挂斷了我們的電話。就在自貢市公安局對這起劉婭涉嫌職務侵佔案件進行調查的時候,劉婭突然向法院起訴要求和王傑離婚,王傑由此聯想劉婭要全力證明與自己的夫妻關係,是否就是為了擺脫職務侵佔罪的指控呢?

    主持人:今天我們請到演播室的嘉賓是中國政法大學洪道德教授。洪教授,這個案子案情相當地複雜,就從目前我看到的這些情況來講,首先劉婭從公司的賬戶上把錢挪到自己的名下,夫妻關係的話是否會影響到這種行為的犯罪的性質?

    嘉賓:不影響,一句話就是她挪用的挪走的或者是侵佔的,不是家庭財産是公司財産,那麼它的財産任何人都沒有權利對它進行侵佔,包括成立這個公司的股東都是沒有權利直接從公司裏面把錢拿走的,因此前面那場婚姻不論它是真的還是假的,其實是並不影響劉婭從公司拿走公司的資産這個行為的性質的定性的。

    主持人:刑事賬和民事賬這怎麼能折抵呢?那作為公司的財産,就連王傑本人作為董事長都不能隨便動?

    嘉賓:對。

    主持人:但是當地公安機關卻是這麼説的,他説我們有證據,我們經過調查發現這是王傑同意的,他們倆自己説清楚了。

    嘉賓:不是,所以説公安機關這個地方又發生誤區了,王傑同意的話只能説是共同作案,多了一個犯罪嫌疑人,對不對?

    主持人:對,你有幾個人同意,同意一個抓一個,同意一個抓一個,因為80萬已經構成犯罪了,一個人作案我就抓一個人,兩個人我就抓兩個,所以這個行為在法律上可能會涉嫌侵佔構成犯罪,但是當地的公安機關查到這兒就撤案了,這是一個蹊蹺,但是事情還遠遠沒有結束,更多的蹊蹺還在後邊,我們接著看記者發回的後續調查。

    此時,王傑突然想到劉婭大量轉移公司財産是一定需要銀行開綠燈的,那麼這又是哪家銀行在幫她呢?王傑首先發現自己在自貢市農業銀行的一個私人賬戶出了問題。2007年的,王傑的賬戶出現錢越存越少的情況,而種種跡象並非偶然,對賬單上顯示2007年6月18日,向銀行存入3000元,賬戶卻少了73萬多元。2007年2月24日,向賬戶存入4萬多元,賬戶資金卻減少了264萬元,僅2007年前後類似的情況共計發生過11次,我們跟隨王傑來到了自貢市農業銀行。

    這就是中國農業銀行自貢市分行行長何毓梅,由於他不允許我們拍攝,我們只能讓王傑對查詢過程進行了錄音。

    何行長解釋説,王傑私人賬戶上錢越存越少的情況很可能是銀行系統打錯了,可是讓王傑不能理解的是,這樣的錯誤為何多次發生在自己的這個賬戶上,並且都是錢越存越少,這些錢去哪兒了呢?其實王傑想要了解的這個問題早在公安機關初查劉婭涉嫌職務侵佔罪時已經有了端倪。銀行賬目被修改,賬戶上的錢無端減少,為什麼中國農業銀行自貢市分行會有如此蹊蹺的事呢?劉婭日記本中記載了其它的內容或許能夠幫助王傑解開這個謎團。日記本中記載的內容是否屬實呢?記者首先和中國農業銀行自貢市分行的行長何毓梅,就日記本上的人名進行了核實。按照日記的記載,給這家銀行領導行賄的日期是2007年的6月20日,此後兩天王傑賬戶中就再次出現了存錢後賬戶資金減少66萬元的情況。

    就在王傑被之前幾起複雜的案件弄得焦頭爛額之時,2008年8月26日,他突然再次接到了法院的傳票,劉婭以九鼎集團股東的身份向法院提起了訴訟,要求依法解散九鼎集團,否則就讓王傑以1.68億元的價格買回自己手中的股份,這樣的消息讓王傑大為驚訝。王傑從來沒想到自己公司的工商檔案改掉了,股東都被變掉了。王傑説目前的四川省九鼎集團是他和自己的同學朱曉明兩人從1996年艱苦創辦起來的,那個時候他們根本不認識劉婭,股東怎麼可能會有劉婭呢?於是他第一時間來到了自貢市工商局查看工商檔案,結果讓他大吃一驚,合夥人朱曉明在公司的股份已經全部變成劉婭的了。於是朱曉明來到了自貢市工商局把公司的工商檔案複印了一份,通過這些檔案的複印件,朱曉明第一個知道自己名下的資産是通過兩份股東轉讓協議變到劉婭名下的,股東協議顯示,朱曉明在1996年把自己名下的股份轉給了劉婭的哥哥劉平,然後劉平在2004年又轉給了妹妹劉婭。

    王傑認為劉婭與哥哥劉平聯手變更股東資料的嫌疑很大,但是劉平簽字的筆跡鑒定報告顯示劉平的簽名出自劉婭之手,劉婭為何連自己哥哥劉平的筆跡也要偽造呢?難道劉平對此事並不知情嗎?曾經報道過此案的一位報社記者為我們提供了一段劉平的電話錄音:我在九鼎沒有股份,沒有股份的。劉婭的哥哥劉平聲稱他從不知道自己擔任過九鼎集團公司股東一職,這符合常理嗎?此時王傑意識到如果連劉平都不知情,那麼只有一種可能,那就是這些檔案是偽造的。

    王傑手裏有一份1997年公司年檢報告的複印件,這份複印件上蓋有自貢市工商局的公章,裏面寫明股東是朱曉明和王傑,而自貢市公安局檔案中也保存著一份1997年公司年檢的報告,而股東卻是劉平和王傑,為何同一份報告裏面的股東名字卻截然不同呢?自貢市工商局認為,王傑手裏拿著的那份年檢報告複印件上,工商局的章雖然是真的,但是報告是假的,那麼王傑等人有可能隨便加蓋工商局的公章嗎?答案是否定的。

    在掌握了這些材料之後,2010年6月王傑把自貢市工商局告上了法院,要求法院認定自貢市工商局工商檔案造假,那麼工商局為什麼會這樣做呢?在劉婭日記本中,王傑再次找到了答案:工商局蹇厚德4000塊錢的卡,梁局長,4000;11月22日晚上請市工商局梁,給了1萬……據劉婭日記本記載,僅僅2007年給自貢市工商局梁局長3次送錢,金額共計2.4萬元,給蹇局長送錢兩次,金額共計9千元。陳紅4千元,劉婭日記本中記載的梁局長和蹇局長在2007年的時候都分別擔任什麼職務呢?蹇厚德是分管副局長,分管登記。

    在門口的出勤牌上,我們看到了兩位局長仍在上班,於是我們試圖找到兩位局長。貢市工商局領導告訴我們,兩位局長目前重病在身無法接受我們的採訪,最終我們沒能見到兩位局長,但是我們找到了工商局的另外一位領導陳紅,按照劉婭日記本中的記載,陳紅收受了4000元錢,陳紅説跟劉婭是一個很正常的同學朋友關係,沒有收錢這個情況。

    相關的領導是否受賄記者無從考證,不過結束採訪前,王傑狀告自貢市工商局偽造工商檔案的官司有了結果,法院依據目前自貢市工商局保存的那份工商檔案認定,王傑的起訴超過了5年起訴時效,所以不予受理。

    主持人:我印象中這個案件的複雜程度在《今日説法》播出過的案子當中也是數一數二的,通過剛才我們展示出來的這樣一些基本的客觀情況,您怎麼分析判斷這事,就是説根據剛才片子裏面看到的。

    嘉賓:我個人認為應該是涉嫌偽造公文了,一個公司企業的登記資料在你工商這邊講,那就是屬於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了,因為你工商是一個政府機構,代表政府對工商這一塊進行管理的一個職能部門,所以説偽造政府文件那很標準的就是偽造公文罪,這是一個。第二個就是説從劉婭記的日記裏面,她裏面説給工商的這個人送了錢,那個人送了錢這個很明顯的就是構成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就如果查證真的這件事兒是存在的話,那麼行賄受賄這個行為是明顯的。

    主持人:對。

    嘉賓:而我個人認為目前來講這個證據是已經達到立案的條件要求了,一方面有劉婭自己記的行賄這個賬,第二個就是客觀上面有王傑所在這個公司的大量的工商登記資料被做了偽造、篡改,客觀事實再加上有行賄的記賬,這個足以證明就是有犯罪事實發生了,兩個犯罪事實都有,一個是行受賄還有一個是偽造公文,所以我覺得工商這一塊因為它已經情節相當嚴重,已經涉及到涉嫌犯罪達到刑事犯罪這個程度了。

    主持人:我們目前得到的情況是2011年1月6日,四川省檢察院瀆職檢查局已經針對此案當中涉及到的自貢市民政局、自貢市工商局的相關行為展開調查,我們都知道婚姻登記也好,包括一個企業成立在工商局的相關的這樣一些法律文件也好,這都是很嚴肅的事情,這件事情最終的調查結果我們也會和您一起繼續加以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