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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説法]打工奇遇(2011.03.17)

發佈時間:2011年03月29日 18:3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CN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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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我們現在看到是淩建銘一家三口很幸福的一個家庭合照,在拍完這張照片沒多久,淩建銘就到深圳打工去了,但是到了今年1月22日晚上22:00多鐘,淩建銘被人打倒在了路上,是誰打的淩建銘,為什麼要向他出手呢?看一下今天的記者調查。

    這裡就是淩建銘倒下的那個路口,2011年1月22日晚上22:00左右,淩建銘和他的工友就是在這裡遇見治安隊員的。他叫淩斌,是淩建銘的工友,當天晚上他和淩建銘兩個人提著一包廢舊電線準備到收購站賣掉,走到這個路口時,他們遇到了一個騎著摩托車身著制服的治安隊員。治安隊員一邊喊他們蹲下,一邊用對講機通知其他人趕過來。淩斌很害怕,一口氣跑回了他租住的房子,定了定神還不見淩建銘趕上來,於是他趕緊給工頭淩俊打了個電話,大概10分鐘後工頭淩俊趕到了現場,眼前的一幕令他大驚失色。

    淩俊稱自己趕到現場時只看見受傷的淩建銘,不知道誰是打人者,圍觀的人也都説沒打。看到民警叫治安隊員走開一邊説做一下筆錄。一個小時後,昏迷的淩建銘被120急救車送到了深圳市龍崗區人民醫院搶救,當天晚上接診的楊醫生介紹了淩建銘的傷情。淩建銘被送到醫院時已經形成了一個深昏迷的狀態,瞳孔散大,呼吸很微弱。醫生給淩建銘下了病危通知書,工友們怎麼都不敢相信一個小時前還有説有笑的淩建銘,現在卻掙紮在死亡的邊緣。

    工頭淩俊説淩建銘是他手下的工人,他們負責的是深圳市龍崗區龍城街道整治電線的工程,主要任務就是把街道社區的有隱患的電線拉直,把老舊沒有用的電線換下來,那天晚上淩建銘和工友拎的那包電線就是工程拆下來的廢舊電線,沒想到卻遇到了不測。

    手術進行了兩個小時,淩建銘被推出了手術室,此時的他已經被醫生宣佈為腦死亡狀態,淩建銘到底是被誰打的,是盤查他的治安隊員嗎?只有他始終和淩建銘在一起現場究竟發生了什麼呢?我們來到了深圳市龍崗區愛聯社區治安隊,想在這裡找到那名治安隊員。這裡的工作人員説我們要找的治安隊員現在不在,至於去哪叫什麼名字他們都説不知道。

    淩建銘的老家在廣東省吳川市東山村,距離深圳市還有500多公里的路程,家人是第二天中午才趕到醫院的。妻子希望淩建銘快點醒過來,因為他們可愛的兒子已經會叫爸爸了。妻子説丈夫淩建銘是家裏的長子,他還有一個弟弟和兩個妹妹,都在上學,父母身體都不好,所以家裏的生活主要靠淩建銘在外打工掙些錢,得知淩建銘出事了,為了醫藥費父母東湊西湊最後也沒有湊夠1000塊錢就來到了深圳。1月25日是淩建銘受傷的第三天,雖然有呼吸機的幫助,但最終他還是出現了身體臟器衰竭停止了呼吸。淩建銘走了,醫院的診斷證書上寫著淩建銘死於急性特重型顱腦損傷。

    淩建銘是被誰用鈍器打死的呢?他在被打的時候旁邊有沒有人看到呢?我們決定到事發現場附近去尋找目擊證人。事情就發生在這個拉麵館的門口,面館的人是不是了解情況呢?拉麵館的老闆説當時店裏吃飯的人多太忙,沒注意到自己眼前發生了什麼,這家小店距離事發地點最近,他們有沒有聽到什麼動靜呢?大家都説不知道。

    這個村子叫嶂背二村,這裡大部分都是外地來的人租房子在這裡做小生意,我們繼續在村子裏走訪其他的村民,試圖尋找到當晚的目擊證人。我們走訪了離出事地點最近的十幾戶人家,他們都説不清楚那天晚上發生了什麼事,難道真的沒有人目睹當天晚上的情形嗎,還是他們另有隱情呢?

    工友淩斌説,那天晚上他逃離現場時跑到這個拐角處回頭看見現場只有淩建銘和治安隊員兩個人在,隨後工頭淩俊到的時候也沒有看到其他人在場,他只看到警方正在向治安隊員了解情況。了解到這些情況,淩建銘的家人懷疑是治安隊員打傷了淩建銘並導致了他的死亡。工頭淩俊説他趕到現場用了9分多鐘,工友淩建銘從現場跑回宿舍大概也就用了兩三分鐘,這兩個時間加起來一共最多只有13分鐘左右,而在這短短的13分鐘裏淩建銘就已經被打得不省人事了,那個只有治安隊員和淩建銘所在的現場究竟發生了什麼事呢?

    記者再次走訪了村民,希望能夠尋找到目擊證人,這一回我們選擇的是離出事地點稍微遠一點的村民。這位老人的説法傳遞給我們兩個信息,第一確實有人用棍棒之類的東西毆打了淩建銘。第二現場除了治安隊員之外還有村裏的其他年輕人,那麼到底是誰動的手呢?是治安隊員還是村子裏的年輕人呢?

    這是採訪過程中記者發現的一個攝像頭,它正好對準事發的路口,想必它能夠記錄下當天晚上事發的情況。順著攝像頭線路的走向,我們很容易地找到了它的主人家。一提起錄像的事,老人的情緒就很激動,他説事發後整套錄像設備都被公安機關拿走了。老人承認那個攝像頭對準了那個路口,可當記者問老人那個錄像都拍到什麼的時候,老人欲言又止起身就走。老人不肯告訴我們攝像頭究竟記錄了什麼,帶著這個疑問記者找到了深圳市龍崗區愛聯派出所了解情況,存有現場錄像的硬盤就在他們手裏。

    事後經過我們調查,這個攝像頭的主人正是案犯的家人,案發地點就在這個巷道他居住在周圍附近這裡,這個攝像頭案犯作案之後恐慌把這個攝像頭人為地已經破壞了,目前這個攝像頭裏面拍下來的內容,目前我們正在找專家進行恢復處理。薛所長説存有現場錄像的硬盤已經被它的主人毀壞了,因為他們參與了並毆打了淩建銘,據警方調查毆打淩建銘的5個嫌疑人都是本村的村民,其中有兩兄弟就是先前我們採訪的那位老人的孫子。

    老人説那天晚上,孩子們本來是在樓上吃燒烤的,他們是聽到了樓下的吵鬧聲才跑下去看熱鬧的,這怎麼能説就是他們5個孩子打的人呢?兩位老人不承認孫子打了人,那麼事情到底是怎麼回事呢?不過我們見到了嫌疑人鄧文輝的筆錄。筆錄上寫著:我看見陳志聰在鄧家一樓的樓梯口,拿了一根鋼管跑出去,看見很多人圍在一起,我從人群中擠進去,看見一個男子躺在地上雙腿彎曲著,旁邊3名保安在場。鄧文輝衝上去首先用右腳踢了那個男子的肚子,陳志聰也衝上去,右手拿著鋼管往那名男子右腳砸了一下。在混亂當中每個人説法不一樣,有的説踢了幾腳,踢的部位有的説踢的肩膀踢到背部,也有説踢到頭的,至於説致命傷目前警方正在具體核實這一塊,但是5個在場動手的人據旁觀人講,他們5個互相都指認,也都交代自己有打人的情況。

    從警方的敘述和嫌疑人的筆錄中,我們至少可以確定兩點:其一,這5個年輕人的確毆打了淩建銘。其二、在他們到達現場之前,淩建銘就已經倒在了地上。

    對於薛所長的説法我們採訪現場圍觀的群眾時也有所耳聞。而在犯罪嫌疑人鄧某的筆錄中我們看到了這樣的話,我看到有我們村的治安員陸水安把一個男子按倒在地,但年輕男子好像很大勁兒,我就問陸水安那個年輕男子是幹什麼的,陸水安回答我説是小偷,偷電線的,陸水安叫我快點下去,我就跑下去了。

    淩建銘的家人認為,治安隊員聲稱淩建銘是小偷,大聲喊抓小偷的做法是導致悲劇發生的直接原因,那麼治安隊員當時是在什麼情況下認定淩建銘是小偷的呢?據治安員講,看淩建銘他們在抬物品的過程當中,裸露出來電線,隊員上去問他們的時候其中有個人拔腿跑掉了,情況可疑,在這之前,這個區域發生過被盜剪電線的行為。

    採訪時記者得知,5位村民因涉嫌傷害罪被羈押而當時喊抓小偷的治安隊員目前還在上班,於是我們又來到了社區治安辦公室,經了解得知治安隊員陸水安正在休年假,記者撥通了他的手機。陸水安挂斷了我們的電話,不過在社區治安辦公室我們了解到,陸水安是2005年經培訓考核成績合格取得深圳市保安員資格證的,現在是深圳市龍崗區愛聯社區治安隊的班長,那麼治安隊員到底是做什麼的呢?招聘治安員就是為在一定區域維護社會治安進行服務工作,他們的主要職責就是及時發現制止違法犯罪行為,碰到可疑情況及時報告公安機關,採取相應的措施,他們僅僅是報告,報告公安機關,由公安機關採取相應的措施,但是他們可以發現、控制這是一個情況。原來 這些治安隊員都是社區從保安公司招聘的,負責社區的基本治安維護,業務上歸公安機關指導,這就更讓淩建銘的家人想不明白了,治安隊員既然是維護治安的,為什麼村民還能在他們的眼皮底下把淩建銘打成重傷並導致死亡的呢?那麼當時治安員又在做什麼呢?

    採訪時我們見到了案發時另外兩名在場的治安隊員。兩名治安隊員強調在現場他們努力勸阻衝上來大打出手的村民,但是由於他們人少力薄最終沒有制止住這場毆打。

    主持人:我們今天請到演播室的嘉賓是中國政法大學的洪道德教授。洪老師,現在根據初步的調查下狠手打的是5名村民,那麼5名村民打淩建銘的這個行為在法律上應該如何定性?

    嘉賓:如果沒有特別的證據證明的話,應該是定故意傷害致死,但是至於他們造成被害人死亡是不是出於主觀上就想把他打死這樣一個主觀的心態,還需要找進一步的證據來證明。

    主持人:因為打人的雖然是村民,但是旁邊有治安隊員,所以我們就必須要搞清楚深圳市的這個治安隊員,他的職能範圍有多大,他是個什麼身份,他有什麼法定職責。

    嘉賓:通過《人民警察法》你就可以看到,通過《治安管理處罰法》可以看到這個權力 這個職責是交給公安機關的,那麼這兩部法律都沒有説公安機關還可以再轉委託給別人,他只是協助公安人員 、民警去在某個領域裏面進行執法,那麼單獨地讓所謂的治安隊員也好還是叫什麼保安也好,説讓他們單獨地去執法去對社會進行管理,這個應該説沒有國家法律這個層面上的依據。

    主持人:所以如果是一個治安隊員去抓小偷,假設他就是抓小偷,那麼這種行為也就和其他公民去抓小偷是一樣的。

    嘉賓:沒錯,僅僅是基於公民同犯罪做鬥爭的這個角度來設定他的權利,是這個層面的問題而不是執法層面的問題。

    主持人:對。

    嘉賓:最主要的就是説你沒有證據證明他拿這個東西一定是偷來的,甚至也沒有懷疑的證據,所以説他這個主觀判斷離法律的要求甚遠,差距很大。像我們這個片子裏面看到,他認為對方是小偷,然後給你留滯下來勒令你停下來,還要把你控制起來,這純純粹粹是屬於執法的權力。

    主持人:按照犯罪嫌疑人鄧文輝的筆錄,他們當時對事件的描述是説村民是幫治安隊員的忙,幫治安隊員抓小偷,那麼幫治安隊員抓小偷導致了如此嚴重的後果,治安隊員的行為應該怎麼説?

    嘉賓:應該算是失職、共犯,在我看來是共犯。你招村民這個行為就給你帶來了另外一項義務,什麼義務,你要確保村民不越出法律的雷區,去對別人進行傷害的這個義務,那麼就本案來看,主觀上面他們根本沒有這個意識説不能去打人,最起碼現在在證據上面看不到,證據上面看不到,客觀上面也沒有證據表明他進行了勸阻,他進行了有效地隔離把他們雙方

    都沒有,那麼我認為他的這個招喚行為帶來了他應當履行的義務,而沒有履行他就是一種事先無同謀的共同傷害。

    主持人:目前據我們了解,這個案件當中我們提到的3個治安隊員仍然在正常的工作當中,而公安機關給我們的答覆説攝像頭拍下來的錄像也在技術修復,淩建銘的家屬在等待著相關部門對淩建銘的死亡給出一個説法,而且在等待的過程當中他們心裏面覺得很不平衡 窩囊,因為淩建銘被治安隊員叫做小偷,那麼淩建銘出來賣電線的這個行為真的是盜竊行為嗎?來看一下後續調查。

    淩建銘是被當做小偷打死的,人被打死了還落了一個小偷的惡名,這讓他的家人無法接受。老家的村民聽説這件事都很氣憤,一些看著淩建銘長大的村民説淩建銘絕不可能是小偷,都説淩建銘從小到大老老實實的,品德很好。只是老家的人也不清楚淩建銘在深圳在做什麼,他要去賣電線的行為違不違法,工頭淩俊説2011年年初他帶著淩建銘等10個老鄉通過深圳市一家建築公司內部,包來了這個整治電線的工程,淩俊説處理廢舊電線這件事他事先請示過公司。工程負責人蔡經理説,他們不知道該怎樣給淩建銘等人處理舊電線的行為定性,不過公司承認淩建銘不是他們公司的正式職工,只是包工頭找來的臨時工。蔡經理説淩建銘和他們公司,沒有人員上的隸屬關係,但是淩建銘確實是參與他們工程的工人,並且那天晚上他們處理的舊電線是工程上拆卸下來的廢舊電線。

    淩建銘的家人説關於淩建銘的死亡,他們希望儘快有個説法,一是淩建銘是不是小偷,二是誰該對淩建銘的死亡負責。

    主持人:感謝您收看今天的節目,也感謝洪老師參與現場討論,歡迎大家繼續關注中央電視臺一套綜合頻道下面的節目,明天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