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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老大制定"三要三不"幫規:定時健身禁止吸毒(圖)

發佈時間:2011年03月24日 14:2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大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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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黑案開庭現場。

落網馬仔擔心幫規死扛硬頂(圖片來源:大江網)

  去年12月,銅鼓縣以熊新華為黑老大的涉黑犯罪團夥,被宜春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以9項罪名判處有期徒刑1年至19年。但即便黑老大判刑入獄了,那個時候的銅鼓,當地居民談及熊新華的事情,聲音小得擔心被第三個人聽到,因為這個涉黑團夥還有成員沒有落網。

  今年3月10日,涉黑團夥最後一名網逃犯“輝輝”落網,警方宣佈以熊新華為首的涉黑犯罪團夥案全面告破。記者採訪發現,這個涉黑團夥的老大,曾是個賭博高手,靠出老千賺得近百萬元起家。此外,犯罪團夥還有嚴格的幫規,要求馬仔們定時鍛鍊身體,只有這樣才能打贏架;馬仔們也被禁止吸毒……

  1 聽到黑老大名字當地人害怕

  3月22日,銅鼓縣城多家店主面對記者詢問“熊新華”這個人時,這些店主都表示,如果是早些時候來打聽,恐怕縣城裏不會有人搭理你,誰聽到“熊新華”三個字,都會避而遠之。

  “熊新華這個幫派,在銅鼓縣城臭名遠揚,不少人挨過他們的打,有的人聽到這個名字就害怕,實在是惹不起。”當地一名知情人士向記者介紹説,2008年11月的一天傍晚,熊新華的手下“勇古”等十余人到縣城一粥館吃晚餐,吃飽喝足後一摸嘴巴走了,消費的449元分文未付。次日下午,店主來到熊新華的“西湖寄賣行”,要求“勇古”支付餐費,沒想到遭到熊新華的謾罵和“勇古”的毆打。之後,“勇古”還糾集多人持鐵棍到粥店把店主打傷,將店裏的東西砸壞。店主只好請熊新華出面解決,熊新華答應幫忙,並安排“波波”從店主處索取了500元才算了事。

  “這些人都是社會閒散人員,整天無事生非。”一名路人説道。

  2 砍傷銅鼓第一“羅漢”而成名

  記者在資料中看到,熊新華,外號“華哥”、“熊總”,現年40歲。熊新華並非銅鼓人,而是銅鼓鄰縣高安市人。在厚厚的案卷材料中,關於熊新華團夥的犯罪記錄觸目驚心。

  對於為何選擇銅鼓縣城盤踞,熊新華稱,此前因賭博、盜竊已被多次勞動教養,還被判過有期徒刑。在最後一次刑滿釋放後,他決定帶著女友離開高安,來到銅鼓縣城,一是想換個環境,二是離開老家,好放手“做事”。

  初到銅鼓的熊新華並不能呼風喚雨,如果要站穩腳跟,就必須將當地的第一“羅漢”打下去。於是,熊新華網羅了十余名社會無業人員,準備找機會和號稱銅鼓最大的“三都羅漢”鄺某幹一場。

  2006年1月8日晚,鄺某路過熊新華的“西湖寄賣行”時,朝店門踢了幾腳。熊新華得到消息後,認為時機來了,立即叫來高安的“細米”,準備組織人去“教訓”鄺某。為表忠心,其手下“波波”主動“請戰”,在未得到熊新華明確表態的情況下,“波波”于次日上午帶領同夥趕到三都鎮,在鄺某毫無防備時,連砍其二十余刀後逃離現場。當晚,熊新華與“波波”等三人會合,給每人發了3000元“辛苦費”,讓他們到外面避風頭。

  “這一戰,讓熊新華在銅鼓名聲大起,甚至一些小混混試圖和熊新華團夥套近乎,以期待加入。”當地一名知情人士説道。

  3 幫規要求馬仔健身不吸毒

  據當地一名政法機關幹部透露,熊新華在當地小混混中有了一定知名度之後,時常發生毆打、砍傷他人的事情。

  根據法院查明顯示,2007年9月的一天,熊新華賭博時與人發生爭執,叫來手下毆打李某,直到李某跪地求饒;2007年9月22日晚,其手下“花生”在得到熊新華授意後,叫來兩人,買了三把菜刀,在縣城定江東路持刀朝一名和他們有過節的人連砍數刀……

  根據這個團夥成員交代,隨著跟從熊新華的社會閒散人員多了起來,為了便於管理,熊新華制定了“三要三不”幫規。“三要”:成員要定時健身,保證打架能贏;出了問題被公安機關抓到後要扛著,不能供出自己人;為了打出威名,參加“行動”時對對手要多砍幾刀,要把人砍服。“三不”:成員不能吸毒;熊新華不願意交往的人,其他團夥成員也不能交往;不能擅自行動,否則出了問題概不負責。

  4 出老千賺百萬開始放高利貸

  警方介紹,熊新華的一大群馬仔每天都有費用開支,熊新華開始為錢困擾,好在他有一門在銅鼓小有名氣的“手藝”——賭博出老千。為此,他多次赴湖南瀏陽等地賭博,在不長的時間裏便累積起了近百萬元的資産。

  “可什麼錢來得最快呢?”熊新華想到了放高利貸,於是,他在銅鼓縣城開辦了一家名叫“西湖寄賣行”的店。

  據介紹,熊新華放貸的利息高得離譜,每放貸1萬元,他就要求按照每天50元至100元不等收取利息,且利滾利,而借出去的錢,他一般不要你還本金,只要還利息就行,本金什麼時候還,他説了算,要你還時就必須立即還。對方稍有怠慢,被毆打、被非法拘禁時常發生。

  2007年9月14日晚,吳某因借熊新華的高利貸一時還不上,熊新華便夥同“花生”、“陰保子”等人將在外地躲債打工的吳某騙回銅鼓,先後帶至“寄賣行”、“農家樂”等處進行毆打,限制人身自由達八九個小時。

  2009年,銅鼓一企業由於一時資金週轉出現困難,向熊新華借貸20萬元,後因企業經營出現問題,沒有及時支付高額利息,熊新華便糾集“波波”、“花生”、“大光頭”等人來到該企業,直至該企業停産、停業,造成直接經濟損失9萬餘元。

  銅鼓縣城居民小敏開了一家小型旅店,由於經常賭博,總是輸多贏少,借了熊新華的高利貸。為催債,熊新華叫手下經常到小敏的旅店去,採取各種手段,阻止旅客入住,擾亂旅店經營,致使其無法正常營業。

  5 落網馬仔擔心幫規死扛硬頂

  2009年3月,調任銅鼓縣副縣長、公安局長的蔡宜萍,決定以刑警大隊為主、各警種密切配合,對熊新華等人的問題進行初查。

  但調查工作並不順利,不少市民懾于熊新華團夥的淫威,敢怒不敢言。也有不少人對公安機關的調查持懷疑態度,加之此案大多沒有現場,而且當事人報案的極少,以致調查工作進展緩慢。

  為使調查工作順利進行,縣公安局多次召開各警種負責人會議進行分析研究,認為熊新華犯罪團夥以“寄賣行”為依託,大規模發放高利貸,採取暴力、威脅等手段,多次有組織地實施故意傷害、搶劫、非法拘禁、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等違法犯罪活動。

  2009年11月27日,縣公安局決定抽調50余名民警,于當天實施抓捕行動。同時,在全局抽調18名業務能手,分成調查、追捕、審訊等若干個小組,全面負責熊新華涉黑團夥的偵查工作。

  當天,熊新華、二號人物“花生”及一名團夥成員相繼落網。此後,追捕組先後趕赴上海、湖南、福建及本省各地開展工作,成功將6名逃犯抓捕歸案,4名逃犯在法律的威懾下,主動投案自首。通過對熊新華多個住處的搜查,搜出一批砍刀、鐵棍、賬本及受害人的房屋證照、金銀首飾等物品。

  然而,熊新華犯罪團夥成員由於受“幫規”約束,面對審訊死扛硬頂。為打消他們的思想顧慮,辦案民警採取各個擊破的戰術,使他們主動交代了自己和他人問題。

  6 最後一成員落網等待審判

  3月10日,團夥成員“輝輝”落網,這也是這個團夥最後一名網逃犯,目前正在等待法律的審判。

  而此前的2010年12月12日,熊新華等13名團夥成員已經被宜春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處有期徒刑不等。

  銅鼓縣人民檢察院起訴時認為,這個犯罪團夥共涉及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搶劫罪、非法經營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敲詐勒索罪、窩藏罪等9項罪名。

  銅鼓縣人民法院一名法官説,長期以來,這個涉黑團夥欺壓、殘害群眾,干擾、破壞他人生産、經營、生活,致使多家公司、企業停産倒閉,許多家庭妻離子散。在他們的淫威恐嚇下,受害人還不敢舉報、控告。

  銅鼓縣人民法院判決,熊新華等13人涉及的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搶劫罪等9項罪名成立,分別判處1年至19年的有期徒刑。

  由於熊新華等對銅鼓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結果不服,上訴至宜春市中級人民法院。經過對該團夥40多宗案卷、176份證據的審核,2010年12月12日,宜春市中級人民法院維持原判,並處罰金,依法追繳和沒收該團夥的涉黑財産。(文中部分人名為化名、外號)(江南都市報 記者葉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