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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殺人潛逃18年受審 判罰將參照32年前刑法

發佈時間:2011年03月18日 10:0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武漢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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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記者 高星 實習生 劉晨)1992年7月,黃陂男子丁某在一場糾紛中將劉某刺死,行兇後隱姓埋名遠走他鄉,並斷絕了與家人聯絡。這場悲劇不僅導致死者劉某的家庭因此破裂,丁某自己的妻女也離他而去。原以為潛逃18年可以換來一場解脫,去年他躲在武湖一家塑料廠打工還是被警方擒獲。昨日,丁某在市中級法院接受了遲到了19年的審判,公訴人以涉嫌故意傷害建議判處其無期徒刑。

  一箱“健力寶“引發慘案

  1992年7月16日晚,原黃陂縣城關鎮(現黃陂區前川街)居民童某在副食店賒購了一箱健力寶飲料,隨後因要求退貨與店主丁文(化名)發生糾紛。在童家喝酒的劉某等人聞訊趕到副食店理論,雙方發生打鬥,丁文的弟弟持刀將劉某殺死。

  劉某被害時其妻還懷有身孕,在前往醫院看到渾身是血的丈夫後,當場昏厥導致早産。之後因這場慘劇改嫁,其女兒由劉某的母親一手拉扯大。

  案發後,店主丁文被勞動教養3年,但其弟丁某一直潛逃,後被警方列為網上逃犯。十多年來,民警先後跨越7個省市數次組織抓捕,卻未見丁某蹤跡。由於長期杳無音訊,丁某的妻兒也離他而去。

  暫住人口登記幫助擒兇

  去年春節,黃陂區公安分局開展集中追逃行動,將此案列為頭號督辦案件。

  去年6月9日下午,刑偵中隊長李雄偉、民警陳紅斌,在黃陂武湖農場一個偏僻的塑膠廠清查登記暫住人口時,發現其中一名工人很像18年前負罪在逃的丁某,隨即將其控制。經審查,此人正是警方苦尋18年的丁某。

  落網的丁某表情反而異常平靜,他向民警表示自己曾逃到襄陽等地,使用假名打工度日,過了多年擔心受怕的日子,由於年齡越來越大思鄉心切,丁某逃回到老家附近的黃陂武湖農場,在一家偏僻的小廠打工,滿以為過了將近20年警方會把他遺忘,沒想到還是被警方擒獲。

  判罰將參照32年前刑法

  昨日,丁某以涉嫌故意傷害致人死亡被起訴,雖然他辯稱當日是劉某攜10余人衝入哥哥店面,並砸毀櫃臺對哥哥進行毆打,他是因為寡不敵眾才操起一把西瓜刀將劉某刺中,應該是一種防衛行為。檢方昨駁回了丁某的辯護意見:對方的打砸行為不會危及生命,丁某明顯超過了防衛的限度,應該屬於故意傷害。受害人家屬昨提出了80余萬元的附帶民事賠償,丁某表示願意賠償但無償還能力。

  記者昨了解到,由於丁某犯罪時間是1992年,在1997年刑法修訂之前。根據我國處理各種法律問題的一項基本原則:“從舊兼從輕”,丁某的犯罪首先適用1979年頒布的刑法。

  記者查閱了1979年的舊刑法和1997年修訂後的刑法,對於故意傷害的致人死亡,舊刑法最高刑為無期,而新刑法最高刑可達死刑,檢方對丁某的量刑建議正遵從了這一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