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法治圖文 >

銀行職員竊取信用卡客戶信息貸款取現 稱報復銀行

發佈時間:2011年03月17日 11:2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南方日報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日前,(廣州)越秀區檢察院指控被告人史繼光(化名)利用信用卡詐騙導致多家銀行損失本金共6萬多元的案件在法院一審宣判,史繼光犯信用卡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並處罰金2萬元。

  據法院審理查明,史繼光原為PF銀行信用卡中心的職員,2006年4月和2008年5月,其先後盜取了兩名曾向其申辦過PF銀行信用卡的客戶楊某、黃某某的身份資料,利用自己在該銀行信用卡中心工作以及熟識銀行業務的便利,冒用該二人的名義先後向PF銀行、SF銀行、GF銀行信用卡中心分別申領得借記卡、旅遊金卡和信用卡各一張。2008年5月28日,史繼光假冒楊某的名義向PF銀行信用卡中心辦理得金額為8千元的小額貸款業務,並騙得PF銀行將8千元小額貸款轉至上述借記卡中,然後再持借記卡通過銀行櫃員機取現,造成PF銀行損失人民幣8千元。同一期間,史繼光使用上述辦得的SF銀行、GF銀行旅遊金卡和信用卡先後在廣州以取現、到酒吧消費、購買首飾的形式進行惡意透支,分別透支本金人民幣10010元和19720元。直至2010年5月,公安機關將史繼光抓獲。隨後,公安機關還查清史繼光在2005年10月至2007年1月,用以自己名義辦理的JT銀行和MS銀行信用卡進行惡意透支,分別透支本金人民幣16026.36元和7052.51元。

  對於自己的行為,史繼光辯稱並無惡意消費和非法佔有的故意,冒用他人名義辦理信用卡騙現、透支,是因為PF銀行辭退了他,因而用此行為報復PF銀行,且假冒楊某申領得的小額貸款,其中4千元用於捐款;自己名義的信用卡出現透支是因其2007年底失業、2008年經濟形勢不好導致無法還款。但一審法院認為,史繼光辯稱的報復PF銀行的目的和捐款的行為並不影響其信用卡詐騙的定性;在銀行對其名義的信用卡透支多次催還時,史繼光采取變更聯絡電話的方式,使銀行找不到其本人,可見其非法佔有的故意,因此不採納其辯解,依法對史繼光作出犯信用卡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並處罰金2萬元的判決。(趙楊 越檢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