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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説法]天價罰單背後(2011.01.24)

發佈時間:2011年03月01日 14:4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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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各位好,歡迎關注今天的《今日説法》。2010年的12月21日河南禹州一個農民時建鋒因為偷逃了368萬元的高速公路通行費一審被當地法院判處無期徒刑,這樣的新聞估計您最近一段時間一直在關注,2011年1月13日的時候《今日説法》的記者趕到了河南禹州,在看守所裏見到了時建鋒,當時建鋒面對鏡頭的時候事情出現了戲劇性的變化。

    2011年1月13日下午在魯山縣看守所,我們見到了23天前被判無期徒刑的時建鋒。採訪剛剛開始,令人意外的事情發生了,時建鋒吞吞吐吐地説他是在替親弟弟頂罪,其實利用假軍牌偷逃過路費的事兒都是他弟弟時軍鋒幹的,並且他還曝出內幕説高速公路收費站裏有內鬼,就是下湯收費站的李金良。很明顯,時建鋒是有意要翻供,他現在的説法和他在案卷中的有罪供述大相徑庭,記者在案卷中看到公安機關至少對他進行過6次訊問,而且每一次時建鋒都供述,是他非法購買假軍牌是他把兩輛貨車偽造成軍車,還是他在公路上多次騙免通行費,然而此時在面對記者的時候,他卻全然推翻了自己先前的有罪供述。

    2010年10月平頂山市人民檢察院指控時建鋒利用兩輛假軍車在鄭堯高速公路上一共免費通行了2361次,合計逃費金額368.2萬餘元。2010年12月21日平頂山中級人民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時建鋒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200萬元,宣判後時建鋒既沒有請律師也沒有上訴。事情令人疑惑,時建鋒被抓近1年的時間裏在經歷了公檢法3個司法程序時他都一直做著有罪供述,今天下午他為什麼翻供,他反映的情況是真實的嗎?為了弄清楚事實,記者反復琢磨時建鋒説過的每一句話,這個時候法院的人打來電話説院長也想看看時建鋒接受採訪的錄像。

    記者:夜裏22:30左右,我們帶著採訪錄像來到了法院2樓的會議室,這個時候他們已經知道時建鋒翻供了,為此法院正準備召開緊急會議。現在已經是夜裏23:00多鐘了趕來參加法院召集的這個緊急會議的還有平頂山市的公安局和檢察院的領導,他們現在在裏面正在播放著我們下午採訪時建鋒的時候他翻供的錄像,他們為什麼要看這段錄像,他們在研究什麼案件會隨之發生什麼樣的變化呢?我們在會場外面等待結果。

    記者:現在已經是14日淩晨1:00多鐘,會議召開了兩個多小時,法院的工作人員告訴我們,他們在錄像當中發現了案件的新變化,於是法院立即決定對本案啟動再審程序。

    1月14日淩晨2:00多鐘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正式對本案啟動了再審程序,與此同時《今日説法》的官方微博也在第一時間向社會公佈了這一決定,並且將時建鋒翻供和中院院長解釋此事的獨家視頻上傳到互聯網上,這兩段視頻及時地為公眾展示了事件的真相和進展。此時,弟弟時軍鋒在哪?他是假軍車真正的主人嗎?

    記者驅車趕往時軍鋒的老家禹州市無梁鎮祁王村,在這裡我們見到了他70歲的老母親,因為這兩天總有記者來採訪老人家才知道她的兒子被判了重刑。老人家一共有3個兒子,大哥説時建鋒在家排行老二人,最老實,因為窮都43歲了還沒娶上媳婦。大哥説兩輛貨車的確是三弟時軍鋒買的,20萬的首付款是借來的,剩下的錢是找堂弟時留申幫忙做的分期付款等。當我們問起三弟時軍鋒的去向時,大哥説自打車被武警扣了二弟又被抓走後,老三時軍鋒就一直在外面沒有回家,不過他説他會動員弟弟去投案,把事情講清楚。

    時家所在的祁王村有2000多村民,他們多數靠做孵化小雞的營生為生,當我們問起假軍車的情況時村民們都説老二時建鋒是個連數都算不清楚的人,他怎麼有本事搞得到假軍牌逃這麼一大筆過路費呢?村子裏的人都清楚老二時建鋒就不是幹這等大事的人,充其量他是給老三打下手幫忙的。記者在村子裏隨機就能問到這樣的信息,難道公安機關辦案的時候就沒來村子裏了解情況嗎?平頂山市檢察院又是依據什麼認定整個案件就是時建鋒一個人所為呢?

    檢察院説從當時的證據來説,人證、物證來説時建鋒全部都承認了,承辦的檢察官翻來覆去地給他做工作,他還是説是他自己。在案卷中我們意外地發現其實早在公安機關偵查環節除了時建鋒之外還一直存在著這樣一位神秘人物,案卷中顯示高速公路方報案人稱2008年5月,有一個叫李金良的人自稱是武警某支隊的軍官,在鄭堯高速公路下湯收費站為那兩輛假軍車辦理了免費通行手續。相關人員李金良留給高速公路部門的證明上蓋著武警某支隊的公章,那麼這個李金良到底是什麼人?他真的是武警某支隊的軍官嗎,還是冒充武警部隊的時建鋒的同夥呢?

    時建鋒:李金良我不認識,一次面也沒見過,這個人是幹什麼的我還不清楚。

    當初法院也意識到李金良這個人物的出現對案件的全面偵破很關鍵,他們在退回補充偵查的,提綱中專門提到了要繼續偵查查明李金良的身份和他在本案中的作用。檢察機關説他們拿到武警部隊出具的沒有李金良這個人的證明之後,對於李金良到底是不是共同作案人的嫌疑就到此終止了。那麼法院又是怎樣看待這個補充回來的結果呢?法院稱因為相關部門補查不到,所以法院沒法認定。就這樣一個有可能查清事實真相的重要線索被擱置了,但是這並不能掩蓋李金良的存在,最後法院也認定整個偽造軍車的過程是時建鋒一人所為。

    1月15日夜裏22:00多鐘,我們得到消息,弟弟時軍鋒要在戶籍所在地禹州市無梁鎮派出所投案,於是我們連夜趕往100多公里外的無梁鎮,在那裏見到了弟弟時軍鋒。他見到我們的第一句話就是“我拼著一死進去了,我哥哥有沒有可能出來呢?我現在不管什麼最後是怎麼説,什麼結果,那我哥哥能出來,説實話我心裏也是一個安慰。

    時軍鋒證實了李金良這個人的存在,時軍鋒説幾年前經人介紹他認識了自稱是武警某支隊的李金良。時軍鋒説李金良答應給他弄軍用車牌這樣可以免費走高速,於是2007年底時軍鋒開始張羅買車他在許昌萬里汽車公司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購買了兩輛自卸式貨車,並且要求廠家把車身噴車軍綠色。時軍鋒説前期辦理兩套軍用牌照、行駛證以及司機的士兵證,他向李金良等人支付了30多萬元的費用。2008年5月他的兩輛貨車很順利的挂上了軍牌開始正式上路運營。

    時軍鋒説駕駛證、士兵證、行駛證還有一個派車單、部隊衣服,這都是李金良給的,兩輛挂上軍牌的貨車拉上沙子,從鄭堯高速公路的下湯收費站上高速行駛110多公里後到許昌段的長葛西收費站下高速,一輛車每天最多能跑3個來回,車少路況好,所以既不用交高速路費又能躲過超載罰款,所以效益是可觀的。後來經營了幾個月,大家感覺不管是哪查了都沒事很順利,對方要求時軍鋒再增加兩台車子多賺一點錢。於是2008年9月時軍鋒和李金良等人簽了這樣一份合同,合同中約定時軍鋒的車輛懸挂武警某支隊的牌照時,如遇扣車情況李金良需及時派車、派人予以解決。這份合同裏還約定時軍鋒要按指定日期給李金良等人支付協調關係費和月工資一年下來共計120萬元,另外每月3日前時軍鋒還要支付下湯收費站正副站長月工資5000元。時軍鋒説新車還沒買呢那兩輛車就出事兒了。2010年1月,兩輛假軍車被河南省武警總隊軍檢部門在下湯收費站連車帶司機一起帶走,司機們供出車主是哥哥時建鋒。2009年12月哥哥時建鋒因涉嫌詐騙罪被刑事拘留。就這樣頂罪的鬧劇在司法機關的眼皮下上演了。

    主持人:今天我們演播室請到的嘉賓是中國政法大學的洪道德教授,歡迎洪老師。那既然我們有很多程序來監督這個案件的審理過程,而且顯然一個無期徒刑它是一個重刑判決,怎麼還會出現這樣的失誤呢?

    嘉賓:要分幾個方面來看,首先沒有注意到這個案件它實際上背景非常複雜,而把這個背景看得過於簡單了,法院這邊可能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

    主持人:表現在什麼地方?

    嘉賓:首先就沒有給被告人指定一個辯護人,而被告人是什麼態度呢?因為他現在我們已經知道他當時也是為了掩蓋案件的很多其他的事實真相,所以他是採取了你指控什麼我都認一概不做辯解。

    主持人:在法庭上所以這樣的話有可能導致法院這一邊審查就不夠細,我們再來回顧一下整個法院審理的過程當中。

    實際上根據記者的調查法院是曾經要求檢察機關做補充偵查的,包括368萬是怎麼算出來的,包括軍牌是怎麼來的,到底他是當事人還是他是替弟弟在頂罪,這些其它的疑問都是在我們媒體介入之後慢慢冒出來的。可是,我們看到這裡邊有一個關鍵的人物就是一個曾經被人們描述為穿著武警制服叫李金良的人,到各個收費站去下發一個通知,説這兩輛車你們要放行不收他們的費用,檢察機關卻沒有根據這個法院來的公函對李金良進行補充的偵查。

    主持人:這個人到現在都沒有找到,您覺得這是什麼問題,這個責任應該是在檢察機關但是法院?

    嘉賓:這一邊院長也承認説審理過程當中有點審理不細把關不嚴,那我個人理解他這句話的意思是什麼呢,因為我們《刑事訴訟法》規定證據經過法庭審理,如果證據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應當宣告無罪。那麼這個案件存在著這麼一個比較重大的疑點的情況下,那你法院不能夠很隨意地就大體上差不多了,我就能定的話我就給他定了,而應該恰恰相反是不能定的話我就堅決不能定,因為這就是疑罪從無,你應該有的一個基本態度定,就必須要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而不定呢?用不著達到這個要求,證據不足就應該不定這個案件,它的補充偵查的內容還有很多非常多。

    就在弟弟時軍鋒投案的第二天,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佈會向媒體通報時建鋒一案的情況,犯罪嫌疑人時軍鋒在強大壓力下于15日晚到公安機關投案。鋻於本案的主要事實、證據、發生重大變化法院已經建議平頂山市人民檢察院撤回起訴,對該案主審法官主管刑庭庭長平頂山市中院院長和副院長等相關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平頂山中院在審理時建鋒詐騙一案時存在著審查不細、把關不嚴下判不慎重等問題,判決結果損害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形象損害了法律的尊嚴和司法的公信力,決定對相關審判人員予以責任追究。

    1月17日,平頂山市人民檢察院作出(做出)了撤回起訴的決定,當務之急先把案件查清現在時家兄弟誰是主犯已經很清楚了,那麼他們供述的高速公路的內鬼是否存在呢?高速公路下湯收費站的正副站長有無收受賄賂呢?那份合同中提到的每月5000元的工資又是怎麼回事呢?

    下湯收費站站長王歡堅決否認自己收到過這筆錢,那麼時任副站長的李佔峰呢?他卻是被指證最多的一個這個人。事態的發展對李佔峰來説有些戲劇性,中原高速平頂山分公司的席總告訴我們,當時李佔峰是公司特別指派配合公安機關辦理逃費案的惟一工作人員,當時案件進展不太順利,李佔峰還為此推遲了婚期,公司一直認為在辦理過路費一案中李佔峰的表現堪稱積極。記者拿出李金良的照片給李佔峰辨認,李佔峰的回答讓我們意外,李佔峰有意回避他認識李金良,在記者追問下,李佔峰承認與李金良有過往來。既然李佔峰和李金良有聯絡,為什麼一開始李佔峰看著照片還説不認識李金良呢?在採訪的過程中李佔峰在有意回避他認識李金良的這個事實,其實早在公安機關偵查階段李佔峰就掩飾了他和李金良的關係,至少他在公安機關的訊問筆錄裏沒説實話。高速路分公司對兩位站長展開了自查,河南省公司方面也來找他們談過話,公司領導表示希望司法機關能夠儘快查清此事。

    等待著公安機關偵查天價過路費一案引起了大家對高公速路收費話題的討論,時家兄弟拉沙子8個月下來獲利僅20萬元,然而他們偷逃的高速過路費竟高達368萬元,有人質疑 假如一分錢都不偷逃的話,時家兄弟 8個月下來豈不是要倒虧損348萬元,對於這368萬元的過路費竟究是怎麼來的,記者採訪了高速路平頂山分公司。

    高速路公司説這條高速公路執行的是河南省交通廳和河南省發改委批復的計重收費標準,從兩輛假軍車2361次的通行記錄中選擇了超載最嚴重的一次進行計算,這次連車帶沙一共是84.7噸超載了23.8% ,屬於嚴重超載。針對這種D型車按照發改委跟交通廳批復的這條路的收費標準,它的費用組成是這樣的:15噸以內執行基本費率每公里0.11元;15噸到25噸之間,這10噸執行優惠費率每公里0.04元,合理超載30%的時候,人執行優惠費率每公里0.11元,如果按照合理超載30%以內來跑這段路程110.6公里的話,他只交通行費317.97元,而餘下的3175元是由他嚴重超載對他的進行的計重加收。

    這是怎麼算出來的,這個前執行的是5倍的基本費率這樣一算就很清楚了。如果時家兄弟按照合理的30%的超載連車帶沙一共重32.5噸的話,通行這段高速公路要交納的費用是319元然而,那些天價過路費都是産生在嚴重超載部分。了解了過路費收取標準和計重收費的政策,就知道案件中的天價過路費産生的根本不是過路費的標準過高,而在於時家兄弟嚴重超載所致,對此,時家兄弟是心知肚明的。

    主持人:這個案件一開始引起全國的關注,是因為368萬這個天價的過路費,很多人都在幫忙計算,剛才您也提到了計算的方法可能個人稍微有差別,那根據我們了解到的情況,在載荷標準範圍超出30%以內,它是有一個計費的標準的。如果超過30%以上就會有一個像階梯電價一樣一個突然的躍升這樣的一個收費的標準,所以最後得出了368萬這樣一個基本的數字,那我們國家這種計重收費的高速上通行的費用標準有法律的依據沒有?

    嘉賓:這個是這樣因為凡是高速路上的收費都是由省級政府來定的具體的標準,沒有國家統一標準。國家就相當於我們《刑法》一樣,剛才我們講到詐騙罪《刑法》不可能説詐騙5000塊錢你就構成犯罪了,它一定只能給個幅度這個收費,它也是法律一定是給個幅度,然後由各省自己定標準,然後這個標準實際上還是要按照每條路具體地,再因為個案都不一樣。這個我就覺得就存在一個問題,就説你當初對這條公路這條高速路這一段裏面的收費標準,具體的這個標準定得是不是比較合理,這個我覺得現在確實可以存在疑問。

    主持人:短短幾天的時間,一個人的命運從被判無期徒刑到撤銷原判再到等到新的判決,而與此同時跟他相關的幾個人也許也要面臨將會給予他們的判決,整個事情的經過確實像連續劇新的劇情不斷涌現,到目前為止,我們還沒有看到這部劇的大結局,當然我們會保持一個持續關注的態勢。

    2011年1月18日的時候,交通部的副部長(翁孟勇)針對媒體提出的高速公路收費的問題答覆,説將來要全部取消二級公路的收費並在研究逐步建立一個穩定的低標準的收費系統。

    主持人:我們在高速公路上運行的成本有可能降低,但是對那些試圖違法犯罪的人來説,他們的犯罪成本包括懲罰成本、交易成本、機會成本如何提高,這是一個更關鍵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