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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後夫妻離婚案漸增多 男子嫌女方太懶告上法庭

發佈時間:2011年02月01日 03:1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北京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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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後”離婚案件上升 離婚理由更加匪夷所思

  “80後”多數是獨生子女,從小在家裏嬌生慣養,男孩像“王子”,女孩像“公主”,被父母捧在手心裏呵護著長大。如今,“80後”已步入而立之年,他們中有不少已經結婚生子,有了自己的家庭。“80後”的婚姻中少了很多傳統特點,像“男主外、女主內”、“多年的媳婦熬成婆”等傳統婚姻特點,正被這代孩子所打破。“80後”的婚姻似乎更脆弱,很多夫妻因無法磨合而難以攜手走過結婚的第一年。昨天,記者從豐台區法院了解到,2010年該院受理的離婚案件中,當事人為“80後”的佔到三成,而且“80後”離婚案件呈現上升趨勢,且離婚的理由更加匪夷所思,他們甚至為了“內衣送幹洗店”打離婚官司。

  典型案例一

  女方內衣送幹洗店 男方嫌女方“太懶”

  “80後”女孩小麗是一名白領,有著不錯的收入。她的丈夫小強也是“80後”,同樣收入不低。兩人結婚後,生活無憂,卻經常為了做飯、刷碗鬧彆扭。兩人每天都要爭論由誰來做飯、誰來刷碗。後來,小兩口做了約定,一人負責做飯、另一個人就負責刷碗,兩人輪著做。豈料小麗為應付家務活有著自己的“妙招”。有一天晚上,輪到小麗負責刷碗。小強下班回到家,準備做晚飯。這時,妻子小麗竟然告訴他,自己已經定了外賣,這樣她就不用刷碗了。

  更讓小強受不了的是,他認為洗衣服的家務活應該由妻子小麗來做,可是小麗每週都會把家裏的一大堆衣服送到幹洗店幹洗,其中還有夫妻倆的內衣內褲。小麗每次在幹洗店洗衣服要花費1000多元。兩人結婚僅一年小強就忍無可忍,將妻子訴到豐台區法院,要求判決雙方離婚。在庭審時,丈夫小強對法官説:“她(指妻子)太懶了。您想不到她有多懶,她怎麼能把內衣內褲送去幹洗呢!”

  典型案例二

  公公忌日不許看病 婆媳大戰升級

  “80後”小欣與丈夫小宇婚後感情很好,平時幾乎沒有紅過臉。但在2009年春節,小欣發現孩子發燒了,就抱著孩子準備出門去醫院看病。小欣沒想到,婆婆卻不讓她帶孩子去醫院。婆婆的理由是,過年看病不吉利,而且當天還是小欣公公的忌日。小欣沒有聽婆婆的話,執意要帶孩子去醫院。就這樣,婆媳大戰爆發了。丈夫小宇搬來救兵,請岳父出面勸勸小欣。小欣的父母趕來見到小宇的母親,雙方話不投機。最終,這場婆媳大戰演變為兩家人大戰。

  事發當天,小欣帶著孩子去醫院看了病。隨後,她又帶著孩子回到娘家居住。當小欣打電話給小宇,提出要帶著孩子回婆家時,小宇堅決要求妻子小欣向母親道歉。但是,小欣認為自己為了孩子並沒有做錯。雙方僵持不下,小欣決定離婚。她將丈夫小宇告到豐台區法院。由於孩子年僅兩歲多,法院最終判決孩子歸母親小欣撫養,父親小宇每月支付撫養費900元。

  法官分析

  家務低能成婚姻“軟肋”

  豐台區法院史金霞法官辦理過很多“80後”離婚案件。史法官分析説,“家務低能”是“80後”婚姻生活中的“軟肋”。按照傳統婚姻觀念,女人應該承擔家務。“80後”女孩結婚前在娘家很少干家務活,她們中有很多人在結婚後也不願意圍著家務轉。這些人認為婚後丈夫就該“寵”著自己。這種新的婚姻觀念與傳統婚姻觀念發生衝突,結果會導致夫妻雙方發生矛盾,成為離婚的隱患。

  法官分析

  “80後”沒有容忍意識

  史金霞法官分析説,“60後”、“70後”媳婦容易容忍老人,她們奉行“多年的媳婦熬成婆”。可是,“80後”媳婦沒有容忍的意識,她們敢直接跟婆婆對著幹。有些“80後”夫妻原本感情很好,往往就因為處理不好與老人的關係,從而導致離婚。由於“80後”多數是獨生子女,小兩口在婚姻生活中吵架,雙方父母都會為各自孩子助陣,變成兩家人的矛盾。史法官認為,對於“80後婚姻”,雙方家長最好不要介入太多。

  典型案例三

  認識10天閃婚 結婚20天離婚

  “80後”女孩小麗與前任男朋友吵架分手,感到很失落。她參加朋友聚會遇見了小磊,小磊在一家4S店工作,與小麗年齡相倣。兩人初識感覺還不錯。過了10天,小麗就決定與小磊結婚,兩人領取了結婚證。然而,婚後的生活並不像小麗想象的那麼美好,她與丈夫小磊經常為小事吵架。小麗覺得小磊與自己性格不合,於是提起訴訟要求離婚。

  這場離婚官司讓辦案法官很吃驚,因為作為妻子的小麗只知道丈夫是北京人,卻説不出男方家在何處。辦案法官問她,被告小磊在哪家4S店工作。小麗搖了搖頭。按照小麗的説法,由於兩人結婚太倉促,她沒有見過男方父母。辦案法官説,這樣的婚姻有點“太兒戲”。

  法官提示

  別讓孩子成為犧牲品

  豐台區法院史金霞法官介紹説,“60後”、“70後”當事人可以為了孩子不離婚,而“80後”夫妻打離婚官司,為孩子考慮的很少,他們大多不會為了孩子不離婚。豐台區法院王曉耘法官也有同樣的感受。兩位法官都表示,“80後”夫妻離婚,不要讓孩子成為婚姻犧牲品。

  王法官在審理多起“80後”離婚案件時發現,“80後”夫妻的婚姻裏,孩子很多情況下並不能夠成為維繫夫妻感情的紐帶,“80後”當事人對孩子感情不是很深,他們有些是奉子成婚、有些是奉父母之命成婚,他們生孩子就像完成任務。史法官説,“80後”父母不能總考慮自己的感受,要為孩子多考慮一些。

  晨報記者 武新

  法官分析

  “80後”缺少家庭意識

  “80後”崇尚自我、個性強,家庭意識不強,對於婚姻考慮的更多的是自我的感受,也不會顧忌長輩的態度。他們我行我素,“來電”了就閃婚,緣盡了就散。史金霞法官分析説,“80後”夫妻在婚姻中很少為對方著想,沒有為對方付出、奉獻的精神。“80後”中有些孩子在結婚後還沉迷于網絡遊戲,他們的心理年齡還沒有長大,生活閱歷少,不知道怎樣承擔家庭責任。